高中生都看不下去的政治產業

近日報刊一則讀者投書吸引筆者注意,標題為「鐵蹄下未來?極端民族主義崛起令人憂」。文中提到「在政黨操作下,台灣的政治逐漸脫離我們引以為傲的自由民主,往極端民族主義道路上突飛猛進。」、「透過民族主義,能令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群眾,將選票投給民進黨。」、「筆者還聽過一些更不堪的話,例如『好想看中國人都死光喔』,或『死了中國人沒關係』等。」,文末語重心長表示:「如果台灣的民族主義發展下去,…下一代將被民族主義鐵蹄踐踏。」 該文對台灣地區「政治產業」發展有其洞見,但筆者以為,近年台灣民主發展固然因民進黨一黨獨大,而有不進反退之趨勢,朝野均應改進,惟尚不至淪落至此。令筆者驚訝,此文竟出自一名高中生之手,...

閱讀更多

恭喜畢業生:畢業是承擔的開始!

Woman graduated from university

筆者任教的大學近日舉行畢業典禮,由於疫情嚴峻改為線上進行,筆者應邀錄製祝福勉勵影片,藉此機會,筆者梳理數十年來身為老師及資深學長的人生體悟,與畢業生共勉,筆者叮嚀要點如下: 一、畢業典禮(commencement)代表全新階段「開始」,雖然人生很長但時間無情,務必「超前部署」! 研究顯示應屆畢業生將有機會「活到至少一百歲」,亦即如今大學畢業只占了各位人生的「五分之一」,還有很多「寶藏」等待同學把握時間去發掘,絕不僅止於大學教給大家的「初級班知識」而已。請注意,「時間」是世界上「最珍貴」卻也「最無情」的東西,錯過永不回頭!唯一能做的是盡早為自己及所愛的人的幸福「超前部署」。 二、成功並非理所當然...

閱讀更多

拯救民主法治危機,司法當仁不讓

Law book and judges gavel

近期台南地院簡易庭針對「統一促進黨言論自由」的裁定,讓筆者想起2020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27台人赴陸工作遭內政部裁罰」的判決。兩件裁判均源自「政府」基於公權力對於「特定」行為之移送、處罰,法院收起過往對立法、行政謙讓之態度,用判決導正「多數尊重少數」這個近年被政府刻意忽視之民主真諦。 當前因民進黨一黨獨大,並將其「台獨神主牌」置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兩岸「統一」誡命之上!國會把大陸地區當局喻為「境外敵對勢力」而通過《反滲透法》;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以「自己選的國籍自己承擔」粗暴拒絕兩岸人民骨肉回家;最後,甚至連蔡總統都說出「兩岸互不隸屬」之背於兩岸憲法及人民感情之言論! 當前政府施政逾...

閱讀更多

禁陸職缺廣告後 宣布陸為敵?

本月初蔡政府以「為防止大陸挖角我關鍵產業人才」為由,搬出在 勞動部官員口中過去沒人提出質疑、爭議,也無相關處罰、函釋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台灣地 區從事廣告活動」(廣告禁止)及第35條規定「從事台灣地區人民赴 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項目」(仲介禁止),發函要 求人力銀行全面下架大陸地區的職缺廣告,若違法刊登就開罰,涉及 媒合者最高可處500萬。 對此勞動部表示「法律沒有空窗期」,若有具體事證,認定後即刻 就能開罰。顯然又是一起逢陸「有法必依」的事例,從《反滲透法》 中增訂「境外敵對勢力」一詞;中天新聞台因報導過多涉陸事務將其 關台、禁止陸書在...

閱讀更多

假摔、真逮、亂訴,爭氣法官!

「本案中被告等人之訴求,或許無法獲得社會多數人的支持,但確保少數人的聲音能被執政者及其他多數人聽見,正是民主社會最可貴的價值。」這段擲地有聲的話,出自於3月底一則受全國矚目的「妨礙公務、傷害」判決,由彰化地院刑庭審判長簡璽容、法官黃玉齡及黃士瑋所做成,不僅就無罪推定、罪疑唯輕、言論自由及比例原則等法學論理精闢,3名法官在近30頁的判決中除了還給被告應有的清白,更明確指出檢、警乃至其上級應有之法治高度,捍衛人權的同時,更不忘透過司法匡正逐漸被一黨獨大扭曲的民主真諦,可謂「爭氣法律人」! 其實,被告黃姓退警是年改受影響的百萬人之一,本案之前多次以「和平方式」在蔡總統所到之處進行陳抗,正因蔡總統所代...

閱讀更多

超低錄取率乃法學教育恥辱

109年度律師高考甫畢,呼籲檢討律師考試制度之改革聲浪又起。「考選制度」對專業人才養成舉足輕重,其中律師考試更是培養法律人才、推動司法改革與法治社會之重點。筆者擔任律師與法律系教師近50年,見證社會解嚴前後致力從「法制」邁向「法治」之改革進程;也目睹我國律師考制自甫解嚴時每年數十餘人考取律師(約1%錄取率),其後長年6%超低錄取率(相較美國各州均逾4成、日本3成、德國與南韓7成等),筆者亦有感而於19年前撰文《超低錄取率,邁向法治社會之桎梏》呼籲改革,直至民國99年考選部方修正相關規則,暫且確立10.58%法定錄取門檻。 然而,就在1成低錄取率尚待繼續改善提升之際,前(107)年考選部卻「突襲...

閱讀更多

阿扁保外就醫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前總統陳水扁(下稱扁)在總統任內涉嫌貪汙,除有5案停審外,已有3案有罪定讞,合併執行20年刑期。按理,扁既未經特赦,應在監服刑,縱使他曾貴為總統,但如今他的身分單純就是受刑人,與其他受刑人所獲待遇理應相同。然雖為受刑人,並不表示就不能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依《兩公約施行法》之意旨:自由被剝奪之人,仍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故所有受刑人都有權利獲得符合人權的醫療保障。   扁自2015年在馬總統任內獲准保外就醫後,迄今已獲第18次展延,理由是基於《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然究竟何謂保外就醫,又扁保外就醫究竟是法律問題或政治問題,都值得...

閱讀更多

律師「資格考」400分門檻,擋住誰的青春?

依考選部今年2月23日公布的統計,107年律師考試因增設「400分門檻」而落榜者共107人(依106年舊制能考取),考選部應給這些考生一個交代。 近20年前,筆者曾因見到同事律師考試屢試不第,感慨萬分寫下〈超低的錄取率,邁向法治社會的桎梏〉一文,當時是民國89年,律師考試錄取率僅6%。而這位同事,如今已是筆者服務事務所優秀的合夥人。 民國102年,錄取率提升至10%,筆者再書〈律師考試改得好,但還要更好〉一文,支持當年考選部長董保城為改革律師考試所做的努力,但也呼籲:應讓「評閱標準」透明,並認為10%錄取率仍待提升。 民國106年,考選部於放榜後,開放「評閱標準」供大眾檢視,然錄取率卻仍然維持...

閱讀更多
頁數 1 of 5 1 2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