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法律服務不以賺錢為目的
理律堅守專業與獨立性 不會跨足顧問業務
【記者林杰兒╱台北報導】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長文參加「企業品德管理高峰論壇」表示,法律服務業本不應是「以賺錢為目的」的營利事業,為了堅守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的專業與獨立性,理律也將繼續專注本業,不會開拓顧問公司的業務範圍。
陳長文說,由於理律長期與政府的關係、社會形象聲譽良好,所內曾有律師提案,將業務範圍跨足至商業顧問業 ,認為憑藉理律的名氣,應可輕易掌握龐大客源。
「這個提案最後來是被我們否決了,因為法律專業也是一種社會責任」,陳長文說,「而這個責任不僅是把官司打贏,有時候更必須是一種公平正義的伸張」。
而商業顧問雖然也須運用法律知識進行商業分析、評估,但與法律意見的獨立性不同,有時往往受限於鈔票、客戶間的關係而有所妥協。
而針對外界關注的盜股案後續發展,他則強調,雖然30億元的漏洞很大、許多美國大型法律事務所均曾向其表示,在律師費比台灣高上數倍的美國都難以承受此一重大危機,「不過,我們當初既已選擇了不會倒閉關門,未來會更繼續堅持下去,不會有問題」。他也不忘幽默的說,現在所內同仁都稱劉偉杰是狐狸,「因為真的很難抓」。
談到企業品德,他則強調「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不僅對理想主義者而言,必須堅守企業品德,即使是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標的營利事業,仍是不可或缺的工作,「今天的倫理,可能就是明天的法律」。
【2004-06-16 經濟日報 9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