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我選的書是哈洛德.庫希納(Harold S. Kushner)所寫的《當好人遇上壞事》(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中文本。作者是一位猶太律法教師,從宗教的角度,為「好人為什麼受苦」這個重要的哲學命題,提出了一個周延的、有說服力解答。而實際上,這也是困擾我許久的問題,我相信,這也是困擾許多「好人」的問題。
就如同本書第二章把約伯的遭遇作為作者神學邏輯分析的對象。相信所有和約伯一樣自認是好人,卻無端遭遇苦難的人,也會有同樣的困惑。那就是:「上帝是以什麼樣的標準,降禍在我們這些人身上?」
然而,這樣的疑問,本書很誠實,也很正面、清楚地提出了解答。作者透過約伯的故事,提出了三個命題,這三個命題必有一個為偽。那就是:
一、神是萬能的。二、神是正義、公道的,賞善罰惡。三、約伯是個義人。
同樣的命題格式,也可以用在所有的好人身上。只要將第三個命題中的「約伯」換個名字就可以了。
這時候,若要承認神的萬能、神的正義,就只好回過頭來告訴我,約伯或其他受苦的人都是該受懲罰的壞人。這樣的論點等於在傳播一個非常糟糕的「結果論」觀點,別去同情那些處遇不好的人,因為他們「罪有應得」。
身為律法教師的作者,顯然覺察了這個荒謬,於是,他不去否認「約伯是義人」的第三命題,但他又認為神必然也必須是「公理與正義」的化身。換言之,他也不能挑戰第二命題。於是,他能做的,就只剩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必須否認第一命題,他告訴人們:「神並非萬能。」換言之,這世界有著另一個神所不能干涉並且屬於自然律的隨機秩序存在,是這個自然律的隨機秩序造成了好人的苦難,而非神所造成。
這樣的論述,等於恩恕了所有遭逢苦難的好人,等於告訴那些一生秉正、熱心關懷社會的好人,神並沒有離棄他們,沒有「不正義」的懲罰他們。秉持著這樣的神學觀,作者接著把神與自然律切割開來,進一步論述,神為什麼不是全能的。亦即神也不能違反自然律,以及人依自由意志對善惡的選擇。但下一個問題是:「那我們為什麼還要信這位『有限的』神呢?」因為神雖不能扭轉自然律,但卻可以帶給人們平靜、勇氣等內在的力量,讓人可以更堅強地面對自然律帶來的苦難,並且從這些苦難中得著智慧。這才是神施功的重心所在。
說到這裡,那我信不信神呢?我並沒有確定的答案。但如果真的要我信神的話,我會選擇與作者相同的神,沒有全能的法威,但卻是一個正義的、可親的、願意無條件站在好人身旁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