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臺灣・50年》新書—(陳長文)以往我不常回顧過去,一是因為父親在我五歲(民國卅八年)時奉命從臺灣返回四川,在戰役中捐軀,母親獨自照顧四個孩子成長,家中難以容納回顧的悲傷。二是因為,生在臺灣勵精圖治的年代,絕大多數人都是向前全力奮進,認真求學、就業、投入社會,為家也為國貢獻心力,目光專注前方的同時,也就少了回首故道的心情。
轉眼我已年逾古稀,自從國外完成學業回國,教書、參加理律法律事務所,已超過四十三年。有了年紀,尤其在母親十年前過世以後,我思念雙親、思念起成長的時代;我開始回顧,不只是個人走過的痕跡,更多的是自己與所投身的環境融合交織的脈絡。在生命的浮光掠影中,理性的執著與感性的激盪不斷交錯,譜出一篇篇充滿感恩的回憶。而這一段人生最精華的歲月,跟「理律」密不可分。
在我們開始談論「理律」這家見證台灣五十年發展的法律事務所之前,還是要從大家所熟知的職業 ——「律師」開始談起。
我從事律師工作四十餘年,非常幸運能與理律同仁共事至今,我必須這麼說,能跟台灣乃至華人世界裡最優秀的法律人一起工作,這是上天給我的寶貴贈禮。但另一方面,在我執業的漫長過程中,也聽過許多對律師行業的揶揄。有些人或許對法律人根本上不敢領教,所以嘲諷律師惡行的笑話不勝枚舉,我們時常以此自我調侃,其實是警惕自己要誠懇學習。
那要怎麼看「律師」這個行業呢?必須回歸到價值本體來定位。我常引述美國前司法部長理察森(Elliot Richardson)說的一句話與同事和學生共勉,那就是,”Politics, if pursued conscientiously, is the most difficult of arts, and the noblest of professions.” 他說,『從政,如果秉持著良知奉行,是最困難的藝術,也是最尊貴的職業。』我總是把「法律工作」四個字套進他的話:「立志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只要秉持著良知奉行,勉力去做,雖然困難,卻是尊貴的職業。」一如湯姆‧漢克在電影《費城》中所說,他喜歡律師行業,是因為「有些時候,我可以成為正義的一部分。」許多人性的考驗不時挑戰著法律人,我們戒之慎之,在理律努力營造出正向的環境裡,讓大家樂於分享,絕不可利益至上、只求勝利,而是要努力做個爭氣和全觀的法律人。
▲理律五十的記述初衷
撰寫一本有關「理律歷史」的書,在我們心頭已經縈繞多年。為了記述理律成長的歷程,也想整理類似「所史」的記載;感謝智強翻查幾十年來的報紙與資料,訪談許多理律同仁與前輩,在他忙碌工作之餘,慨然允諾撰寫本書。一方面,理律走過五十年,有太多人事物可寫;另外一方面,我們也希望以真實樣貌示人,讓有志從事法律服務的人參考。
理律成長的軌跡,最早可追溯到一九三〇年代我們的創辦人李澤民、李潮年二位律師在上海執業的時代。若從政府遷台後,李澤民一九五三年在臺北復業、一九六五年雙李聯合執業以降的五十年,理律的發展,實與臺灣的經濟成長、民主法治進程息息相關。
或許也可以這麼説,理律本身,就是臺灣經濟與法治發展的微觀史。
如果說市場機制是經濟發展的前提,那麼財產權的保障、契約效力的維持,就是市場機制存在的先決條件;而追求永續和均富的過程中,公法體系調合多元價值尤其重要。從這角度看,法律服務業的興起,對於臺灣經濟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反之,沒有臺灣經濟的發展就沒有今天的理律。
所以無論是「商標」、「專利」、「僑外投資」、「併購」,到「金融、證券交易」、「稅務」、「憲法、民刑事、行政、智慧財產訴訟」、、「政府採購」、「貿易法」、「仲裁」等案件的興起,都代表臺灣產業結構的變化和進展,相對也引導法律服務市場的量變與質變。在一連串的變局當中,理律與臺灣的未來總是十指緊扣,密不可分。因為理律的存在,不但降低了企業在臺灣營運的困難度,也減少了市場變化的不可預測性。
在臺灣,許多人誤以為律師的主要功能是訴訟,而未必認識到法治社會所以需要律師,主要是在法院以外的場合,由律師為社會成功解決法律問題。以理律的經驗來看,訴訟從來不曾是理律的全部,在理律的專業功能之中,恰如其分的屬於五個專業部門之一,足以反映進步法治社會中法律服務專業較為適當的功能分配。
以狹義的角度來看,這就是理律存在的有形價值與社會功能。
除了前述理律五十年一貫的經營理念,這本書也希望和讀者分享理律五十年來在事務所經營制度的點點滴滴,供同道指教,也希望對法學院的老師和學生介紹事務所的工作型態。
首先,是理律對於跨國界、跨地區「專業分工」的堅持。
大部分的律師是個人執業或合署辦公,通常採取「單兵作戰」的編制。然而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行為所引發的複雜法律問題,我們認為一如教學醫院為病人服務一樣,我們要讓法律服務的提供者專精特定的法律領域,並且讓最擅長該領域的人來解決客戶的問題,才能提供高品質的法律服務。為了要完成這一條全方位和高品質的「法律生產鏈」,理律做了許多嘗試,也獲得了不錯的成果。我衷心以為,如果這些野人獻曝的心得,能夠提供同道參考,發揮他山之石的功效,也能符合理律深耕臺灣,追求法律服務業完善的宗旨。
其次,本書也有許多實務層面的經驗談。
臺灣的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脫鉤,始終如此,於今尤然,也形成「理論有餘,實務不足」的現象,的確不足以滿足執業的需求,包括了經營現代跨國事務所不可或缺的知識管理等元素。特別是,因為沒有針對「如何經營法律事務所」的課程,現實與學術產生落差,學生們更不知道所學是否能派上用場。「國考技巧領導教學」的沉重壓力,讓法律學子們很難騰出餘力去接觸「考試之外的實務法學」,如此惡性循環,徒增教育資源的浪費。
本書沒有辦法減輕國考對法律系所學生的壓力,但至少能以「業界過來人」的身分,跟法學院老師們分享社會需要什麼樣的律師,以及法律人可以如何準備自己。
這本書也沒有遺忘十二年前差點讓理律倒下的「新帝事件」。在那段風雨飄搖的日子裡,理律人像手足家人一樣同心協力面對難關。經過狂風暴雨般的挫折洗禮,讓受創的理律蛻變成一顆更加美麗的珍珠。我們無以為報,只能說:謝謝大家,也謝謝社會和客戶的鼓勵及雪中送炭。
此外,儘管本書的篇幅遠遠超過預期,但五十年來還有許多深具意義的事件無法納入,更不要說先後在這裡接力傳承、奉獻心力的數千位同仁個別的精彩故事。這本書提到了一些社會矚目的案件、或特殊性的專業領域;然而,理律參與的數十萬案件、近百項專業分工的絕大多數,還有我們的行政、財務、知識管理部門默默耕耘,以及相依互持的策略聯盟機構的奉獻,這本書都無法一一描述,這是可惜之處。
▲理律五十的今日啟示
我也希望理律這五十年的奮鬥史,能給當下的臺灣一些啟示與參考。
在半世紀的時間之河裡,理律和我、許多有些年紀的朋友,聽過一九六○年代,時時在臺灣上空盤旋的戰鼓之聲,兩岸的戰火雖沒有直接加臨臺灣本島,而只到金馬前線,但當時的臺灣人民,無一不懷有亡國滅家的憂患意識,擔心有一天「共匪」血洗臺灣,如果不是反攻大陸的話。
我們經歷過一九七○年代的外交孤立,退出聯合國、中日斷交、中美斷交,被眾盟邦所棄的悲涼,臺灣像一葉扁舟,孤漂在狂風巨浪裡。
我們經歷過一九八○年代的解嚴;經歷過一九九○年代動員戡亂終止;走過二○○○年的政黨輪替與朝野對立的加劇;○八年的政黨再度輪替,兩岸開啟一甲子來最和平階段,但同時臺灣年輕世代對大陸的種種疑慮乃至情緒卻也飆上了歷史高點,民主政府的失能化,使得臺灣進入了停滯的迷宮…。
每一年代都有危險與機會。如果讓我從理律參與臺灣五十年發展歷程的角度出發,幫臺灣找出一條最重要的生命線,我會說是:經濟。
然而,今天臺灣面對的最嚴峻事實是:經濟,這條生命線似乎正在萎縮。
早期政府或民間,在中共武嚇、外交危困等重大威脅下,那份拚經濟的奮進之志,在今天好像消退甚至消失了。政治人物不再以經濟政見為主訴求,取而代之的是撕裂彼此的政治語言。這是臺灣一大危機。
在理律50周年研討會,這些憂心,也都化為一聲聲的疾呼。
前副總統蕭萬長先生盼望各界「不再陷入路線的爭論,而能積極務實的面對開放,找到經濟發展的新活路」。高希均教授沉痛的說:「政治正確,殺了臺灣!」
張忠謀董事長呼籲:「不要講空話。」徐旭東董事長向政治人物喊話:「不要跑掉,回答我下一句!」張安平副董事長說:「每位候選人都想選第二任,臺灣就沒有希望。」黃坤煌總裁說:「臺灣退無可退!」詹益森董事長說:「取消外資、陸資投資雙軌監理制,對陸資管理改採負面表列。」范炘總裁說:「亞太營運中心機會早已錯失。」
這些警語,關心臺灣的朋友都該聽聽。而我認為,危機的解方,其實往往藏在歷史之中。我們希望這段歷史,有助於臺灣,回顧並深思,如何在深具潛力、多元且成熟的臺灣找出突破困境的方法。
最後,佛家說「世事無常」,再過數十年,我們相信還會有一家名叫「理律」的法律事務所在臺灣、大陸甚至世界其它地區繼續提供法律服務,但是裡面的那些人,是否還會記得當年的理律人對於專業精進的不懈?對於法律倫理的堅持?對於社會公益的追求呢?我盼望他們會堅定的回答:「是的,我們不但記得,而且會做的更好。」
為善者成(Doing Well by Doing Good),理律五十年,我們一直要用這樣的心情實踐法律人的理想與志業,過去是、現在是、未來,我們期待,也一定是。
- 出版社:天下文化
- 出版日期: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