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北京大學 兩岸的國際法學會交流 致詞)
一、從習馬會看九二共識的智慧延伸
今年是非常特別的一年,對日抗戰勝利、臺灣光復七十週年,也是聯合國成立七十週年,是中華民族與全人類都值得慶祝、也值得反思的一年。
很欣慰,兩岸領導人抓住了這一歷史時刻,以政治智慧超越歧見,在11月7日在第三地舉行習馬會。從地點的選擇、舉行的方式、相互的稱謂,體現(一中各表的)對等的內涵,體現兩岸領導人的胸懷與智慧。
兩位領導人所談的「九二共識」,是兩岸共同成就的一項困難的藝術。因為,兩岸這兩部同樣是「一中內涵」卻「邏輯互斥」的兩部憲法,彼此卻能讓「互斥」轉變為「對等相容」,形成「九二共識」的互動基礎。這當然令人讚譽。
彭博資訊報導,今年習馬會後,台灣在國際上似乎開始受到較「溫暖」的對待;內閣閣員曾銘宗說,非政治盟友現在比較願意溝通。去年媒體也有報導,胡錦濤先生多年前已經委請大陸學者研究兩岸憲法框架,思考如何務實處理臺灣合理的國際空間。
也就是說,習馬會上,兩位先生雖然沒有白紙黑字的協議、公報,但那歷史性的一握,在國際社會看來,可以說就是一張「無字(沒有字)的兩岸和平協議」。兩岸的官員正式會面,兩岸領導人暌違六十六年會談,這是「兩岸互動框架的『轉骨』與『升級』」,而其具體內涵與開創性的後續延伸,就有賴兩岸共同智慧。這不僅是兩岸深化法治對話與合作的機緣,更是歷史給兩岸法律學者必須承擔的責任。
二、超國界時代的「法治現代化」
兩岸的國際法學會能互訪、坦誠的交流,值得珍惜。上次長文是到清華大學,這次在北京大學,在這兩所見證近代中國巨變的校園,讓長文想到兩岸的三個甲子,中國坎坷的法治現代化之路。
第一個兩岸共同的一甲子,是法國大革命到1948年。
第二個兩岸各自的一甲子,是1949年到2008年。
第三個是兩岸乃至世界的共同一甲子,是從2009年到今天的現在進行式。雖然兩岸仍分治,但密切交流,加上區域經濟整合乃至全球化。兩岸「法治之路」,已不僅止於內國法,更包括超國界法治與全球治理。
誠如習先生說,「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要具有歷史意識,想問題作決策要有歷史眼光」。回顧三甲子,我們也承認,如何永續穩定發展的迫切課題,也早就已經不是兩岸各自能獨立解決,而需要全球格局的調和,人類沒有太多時間能蹉跎。
大陸參與了2012年聯合國法治宣言,對這一點當然非常清楚,宣言說:「聯合國三大支柱,人權、和平、永續發展,非法治無以為功。」也因此,我們看到習先生宣示「要讓法治成為全民的信仰」:一方面在大陸的系列改革,二方面在國際上展開建設性的對話與合作,三方面以習馬會開啟一個兩岸新格局。
我們不僅祝福大陸,更覺得臺灣也必須貢獻棉薄力量,舉其要者從兩方面看:
【第一】研究兩岸的憲法,透過法治,建構終局性安定的一國良制。
再過幾天,12月4日就是大陸的憲法日。習先生明確宣示「憲法至上」、「依法治國,依憲執政」,並強調「領導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我覺得正好可用德國總理梅克爾去年在清華大學的演講來充分闡釋:「每位公民要能夠信任,是法律的力量算數,而不是有力量人的法律 (citizens can believe in the power of the law, and not the law of the powerful)」。
今年7月,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籌組「中華司法研究會」來廣徵改革意見。長文受邀擔任顧問,在成立大會上提出「透過法治,建構終局性安定的一國良制」,因為依據兩岸各自憲法,「一國」不是問題,而「兩制」無法解決問題,關鍵在「良制」盡早達成。為此,應該研究兩岸的憲法,讓兩岸四地進行法治對話。
【第二】研究兩岸擴大國際參與與合作的空間
兩岸已經簽署23項協議,習先生馬先生都已經對等見面;對比兩岸在聯合國之中、聯合國之外的情況,難道沒有遺憾?在當前基礎上,對於兩岸未來在多邊組織的互動及對等參與,例如臺灣有意義的參與聯合國周邊組織、甚至聯合國,我們雖然審慎樂觀地期盼未來建設性的發展,但這當然少不了兩岸國際法學者的對話與努力。因此,長文建議,兩岸的國際法學會可以將「兩岸在多邊組織的互動及對等參與」作為一項重要課題來合作研究。
例如最近,臺灣積極表達參與亞投行、RCEP的意願,大陸跟臺灣也都表達爭取盡快加入TPP的意願。又如,在氣候變遷等國際合作,去年習先生與歐巴馬達成共識,促成今年底的《聯合國世界氣候變遷框架公約》巴黎締約方峰會可望通過一項有強制力的新公約,這是挽救地球的重要一步,但是,臺灣作為與大陸經貿及產業互動密切的世界前廿大經濟體,臺灣的貢獻與參與,對大陸、對世界都是不可或缺的,卻仍然缺席。
習馬會中,習先生說,兩岸「當前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都更有能力實現這一中華民族偉大夢想,台灣同胞定然不會缺席。」期盼透過兩岸的國際法學會的對話,找出兩岸對等參與多邊組織的模式,為共同復興中華民族鋪開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