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4 03:24 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紅十字會,來之不易啊!」曾擔任紅十字會秘書長、會長到終身義工達廿五年的律師陳長文感慨,紅十會有其特殊性,若是廢除紅十字會法,回到一般人民團體組織,政府不再參與,救災救難恐不再如過去更有效。
陳長文說,有人以轉型正義為名,責難紅十字會一些過往或抹黑,但他要說,紅十字會從一九○四年日俄戰爭創會開始,扶弱濟貧,不求回報,救災救難,豈容一筆抹殺?
外界質疑一般公益團體募款要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但紅十字會卻可依紅十字會法第廿九條規定,僅需經理事會通過即募款,監督機制不足。但陳長文表示,募款並沒有外界擔心的問題。
他解釋,紅十字會有三十一位理事,政府指派七位理事和三位監事,另外廿四位理事是會員透過民主程序選出,政府指派的當然理事多是內政部、衛福部官員,監事則是監察院、審計部官員,財務監督機制非常嚴謹,而這些募款絕大多數是捐給總會,並非分會,也因此才能快速投入重大災難救助。
陳長文擔心,若是廢掉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回歸為一般人民團體,政府不再是紅十字會理監事成員,若發生重大災難,紅十字會要參與救災救難,政府不協調,將使紅十會功能受阻。
陳長文表示,紅十字會有其特殊的歷史地位與服務功能,紅十字會法是民國四十三年制定,若干規定確實不符當前社會現狀,最大問題是總會分支會各自獨立運作,發展不一,全省有高達廿七個各自獨立運作的紅十字會,總會對分支會的決策完全無法置喙,以致衍生弊端。
他表示,現任總會會長王清峰和他都認為總分支會合併,三會一體是今後紅十會必走的路,如今廢掉紅十字會法,未來紅十字會的組織整合與救災服務功能都將更艱難。
紅十字會:廢法 就是走向解散
(2016-05-24 03:24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紅十字會表示,該會是依據紅十字會法而設立的法人,廢止紅十字會法,就是讓目前的紅十字會走向解散之途。紅十字會聯絡發展處長徐孝慈表示,「這跟轉型正義無關」,紅十字會做的是全球認可的人道工作,並沒有屠害任何人。
紅十字會表示,行政院先前就曾提出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包括廢除政府指派當然理事及監事、會長只能連任一次、於戰時及國內外發生重大災變時得緊急募款、平時募款依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辦理等,與紅十字會觀點一致。紅十字會認為,「紅十字會法不應廢除,應針對修法謀求共識,為國家的國際性人道組織做最好的安排。」
紅十字會還說,紅十字會是各國政府及國際社會認同且支持的國際性人道組織,「廢除紅十字會法絕非國家之福」,再者,若廢法,任由民眾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紅十字會,將違反國際紅十字運動章程所規定的「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的統一原則,也喪失對紅十字名稱及標誌專用權的法律保護。
目前全球一九一個國家皆設有紅十字會,且為該國唯一的紅十字會,除查無資料者外,有一五七國均以專法或特別命令方式設立,例如美國、日本、韓國以專法設立,英國、澳洲、荷蘭等則以特別命令方式為之。
綠轉型正義第一刀? 紅十字會專法要廢
(2016-05-24 03:24 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李昭安/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林全昨簽下公文,對太陽花學運被告撤除告訴後,再次祭出轉型正義第一刀?民進黨昨晚舉行首次高層「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達成共識,將廢除紅十字會專法,但保留紅十字會組織,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規範。不過國民黨立院黨團強調,會反對到底。民進黨重返執政,行政、立法部門舉行首度政策協調會報,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會後轉述,行政、立法部門達成共識,支持修正地方制度法,議長、副議長都應記名投票;至於紅十字會存廢問題,有共識將保留紅十字會。
為何高層協調會報針對紅十字會專法討論?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表示,這只是單一提案,會中也有討論其他法案,只是多數委員希望紅十字會法廢除專法,讓它回人團法管理,且立法院今天要政黨協商,所以昨天才會在會中討論。
今年三月時代力量就提案廢除紅十字會專法,蔡易餘、段宜康等多位民進黨立委連署,時力總召徐永明多次舉行記者會指出,紅十字會角色很重要,但紅十字會法在民主國家的轉型正義過程中無法被人民接受。該案今年三月交付審查後,四月底在院會逕付二讀,不過被國民黨團提復議拉下,經過一個月冷凍期,今天將朝野協商。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說,紅十字會專法有存在必要及歷史意義,先前兩岸斷絕往來時,甚至要靠紅十字會傳遞聯絡,且專法與日內瓦公約有密切關係,全球一百九十一個國家紅十字會也多設有專法或特別命令,因此會反對到底。
新政府拍板 「留紅十字會廢專法」
- 民進黨行政立法高層共識,將廢紅十字會專法,讓紅會回歸人民團體法規範。
- 陳長文:從1904年日俄戰爭創會開始,扶弱濟貧,不求回報,豈容一筆抹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