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5歲陳長文的父親於內戰陣亡;1971年我國退出聯合國,27歲的陳長文正攻讀哈佛法學博士。走過兩岸關係最緊張、台灣最孤立的飄搖年代,陳教授四十年來,參與理律法律事務所、海基會、紅十字會、理律文教基金會,投入兩岸破冰、國際人道救援、推廣超國界法學、推進兩岸法治教育,大半輩子努力以超國界格局、普世價值的法治良制,試尋改變兩岸賽局的支點。一個學騎獨輪車、體悟生命萬物平衡之道的地球人。
陳長文律師除了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並擁有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及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與法學博士學位,專長於超國界法律問題及一般法律諮詢。陳長文律師長期投入兩岸法學教育、法治建設等教育工作,現任政治大學及東吳大學兼任教授、財團法人臺北歐洲學校董事長、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財經法專題講座。
陳長文律師對於公益活動、人權議題及弱勢團體權益的關懷,一直不遺餘力。他長期擔任紅十字會志工,2000~2012年擔任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積極投入人道服務、國際援助工作,投入911地震、南亞海嘯等海內外災害救援。陳律師在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時擔任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並在紅十字會秘書長任內,為兩岸交流破冰,簽署歷史性的「金門協議」,搭建起兩岸探親、見證偷渡客遣返以及各種交流活動的橋樑,增加兩岸之間的善意,是一位長期關心兩岸問題的自由主義、和平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