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加冕登基,其中一幕令筆者印象深刻。在大主教主持下,英王宣誓並親吻聖經,象徵治理國政及為人處世上均要「對得起人民」!雖然「國王無過」之封建法律原則(the king can do no wrong)在英國仍象徵性存在,以彰顯君主身分,但國王或皇室成員倘違誓詞中依法治國、仁慈行使正義和維護英國國教之行為,皇室崇隆地位之崩潰尚非不可預料之事。 回顧民國元年元旦(1912年1月1日)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國父(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大典上,親筆寫下對全民之誓言:「傾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
閱讀更多驚聞雕刻國寶朱銘老師因久病厭世,在自宅自縊身亡,也讓尊嚴善終議題再度引發議論。從2000年施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到2019年具有畫時代意義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我國法治從以末期患者為對象的緩和安寧,到如今「意願人」可以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方式」,在面臨「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等臨床條件前,能預先自主決定是否(或有條件)接受維繫生命之治療或餵養。(參筆者《團圓飯談生死─預立醫療決定,你做了嗎?》)。然而,我國「生死法治」仍缺少重要的「最後一塊拼圖」-《尊嚴善終法》(Death with Dignity Act)! 2014年美國甫新婚之29歲Maynard女士,因罹患腦癌第四期(醫...
閱讀更多相對於「法治」(the rule of law),「法制」(to rule by law)略帶貶意,這是因為「法治」以法為主詞,治為動詞,「法治」有超越「人治」的寓意,在法之中隱含正義(上善若水也)。而「法制」則將法與制(刀)並聯,徒有法律之形式,或無法律的實質。何謂法律之實質?是指政府或其他組織並無超越人民之高權,一切皆應以「法」治之—植基於正義、倫理、道德之上的規範,故而得以適用於全民。兩者之不辨,常影響一個國家的「正義品格」。 台灣地區長期以來,國會效能不彰,被譏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法律之制訂過程,既乏效益評估,前後難以勾稽,法律之修訂,常是為了執政之需而量身訂製,失之片段,少見長遠...
閱讀更多氣候變遷在全球帶來災難,「2050淨零」是全人類的目標。在人類完成研發並使用核融合等新能源技術以前,追求「淨零」的過程中,我們還須務實面對能源短缺問題。 一、以蔡政府「增氣減煤」掩耳盜鈴之能源政策,無法兌現「2050淨零」承諾。 就我國綠能開發而言,風電、太陽能、水力發電的「間歇性」問題使其無法成為基載電力,且目前開發進度亦遠遠落後預期;潮汐、洋流發電及氫能目前仍在研發階段,「地熱發電」尚需克服探勘成本效益、法令限制、行政機關管轄權責等問題,現階段難大規模開發。惟政府如能以「反核」所投注之熱情投入地熱發電開發,相信假以時日必有所成。綜上,台灣仍需相當的「養綠」過程,方有可能讓綠能成為穩定具規模...
閱讀更多1950年韓戰爆發,使杜魯門總統意識到敗退台灣的中華民國對美國的重要性。《中美共同防禦協定》的簽署昭示美軍正式進駐台灣。數十年間,台灣在美方協助下化解大陸之武力威脅、締造了經濟奇蹟。 來到1971年,我國被要求退出聯合國,大陸成為全球無法忽視的力量。1969年初就任美國總統的尼克森開始推動與大陸之交流,《上海公報》中美方表示其認識兩岸一個中國原則之共識即該時代重要成果。1979年,美國在以聯中制蘇為主要外交策略方針下選擇與中共建交、與我國斷交。惟美國為確保台灣安全於同年通過《台灣關係法》,本法以提供台灣防衛資源、設立AIT、促進台美民間交流為主軸,建構保障台灣穩定發展的安全網。環顧世界,《台灣...
閱讀更多願景工程攜手「理律法律事務所」舉辦「氣候危機行動論壇」,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長文表示,台灣即使非聯合國會員國,仍要跟隨COP26簽訂的「格拉斯哥氣候協定」,將國際法化為國內法。以下為理律法律事務所提出的具體行動方針: 1.即便中華民國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我們仍應擁抱世界,並受《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巴黎協議》等國際間氣候絕對法(jus cogens)拘束,為解決氣候災難積極採取行動。政府對外應編列「因應氣候災難援外基金」,協助「開發中國家每年淨零之用」;對內首要之務,是建立完整之「氣候變遷法體系」,並參考馬總統時期開始,就人權兩公約等六項國際公約制定施行法之模式...
閱讀更多願景工程基金會、理律法律事務所昨(20)日共同主辦的「氣候危機行動論壇」,在「氣候災難下的法治危機及行動方針」議題討論中,與會法律專家認為,要達到減碳淨零目標,除應減少甚至淘汰燃煤、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使用,尊重落實憲法中規定,更應訂定相關國內法,並設立一個獨立的行政單位執行。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長文指出,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燃燒化石燃料加速文明經濟,也加熱地球。1765年二氧化碳在空氣中為百萬分之280,1960年增加到百萬分之315,今天升到百萬分之415,如果繼續焚燒、排碳,地球會毀滅掉。 2050年石化燃料要淨零,不遵守的話,其他國家會有一些行動,如歐盟會課徵碳關稅,所以氣候危機要...
閱讀更多蔡總統今年4月「前瞻但大膽」代表「全民」做出2050的淨零承諾 。然而各界引頸期盼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以下稱草案)甫經 環保署公告,其內容空泛、缺乏邁向淨零承諾應有的思維與布局。此 草案有60天供全民表示意見,筆者「初步」諫正草案缺失如下,供賢 達參考: 一、草案應開宗明義指出淨零屬人類共同挑戰,也是嚴厲的國安議題。 氣候災難影響所及不分國界、更橫跨世代,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 變化綱要公約》、2015年《巴黎協定》等已是「絕對法」(Jus Cog ens),具習慣國際法之「普世價值」,即便我們非締約國,仍應受 其拘束。 再者,我國憲法明定應「尊重聯合國憲章」、「條約」,為確保淨 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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