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載於:天下雜誌 414期。作者:吳韻儀、彭昱融。)
政府也是個大企業,也應該像企業有法務部門,才不用時時擔心是否「圖利」他人。羅益強與林全的案例,突顯了政府與企業界皆迫切需要適格的法律專才。
我常講個故事。據說成吉思汗時代有本《雅薩法典》,其中一條是:「傳回不祥情報的探子,斬。」許多企業經營者把法務或律師的專業意見,視為傳達噩耗的討厭探子,一概加以屏除,這是很危險的心態。成吉思汗統帥驃悍游牧軍隊橫衝直撞的方式,早已不適用現代緊緻規範的社會環境。
管理者不了解法律在企業經營的角色,不夠資格擔任管理者。企業的重大決定,不能沒有法務長的諮詢意見。在先進國家,法務長擔任企業董事,司空見慣。
(……全文未完,請參照天下雜誌。)
【全文英文版:〈C.V. Chen: Overhaul Government Mind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