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說山》有載:「以小明大,見一落葉而知歲之將暮;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這段話說的是,透過對個別的徵象的觀察,可以推論並預估全體的現象。
近來台灣重要的報紙社論、電視媒體均指摘台開案承辦檢察官許永欽有放水吃案之嫌,繼之調改會網站亦出現了對許檢察官的十二問,質疑其辦案過程與方式充滿可疑。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不但攸關許檢察官個人清譽,更關係檢察官全體形象,因此筆者一直在等待許檢察官站出來向社會釋疑,卻看不到具體正面的回應。
更令人遺憾的是,對於公意的責難,許檢察官不予具體釋明,但依報章所載,卻曾對調查局指稱「清查陳水扁總統台新銀行秘密帳戶資金,是偵辦台開案的檢察官許永欽交辦」一詞,急急撇清。令人難解的是,就算清查總統秘帳是許檢察官交辦,那又如何?那不是檢察官份所當為?對於輿論的再三批評,許檢察官惜語如金,但卻如此地擔心外界「誤解」自己交辦偵查台新秘帳,這中間的說與不說的尺度究在何方?這種的態度,又要人民如何相信許檢察官辦案心中未設上限呢?
就以調改會網站留言的第一問為例,許檢察官如何解釋,迴避搜索民生寓所的決定。這種嚴重違反經驗法則、辦案常態的決定,許檢察官(或依北檢發言人的說法,是北檢的「集體決定」)只以隱諱不明的主觀判斷,預設式地認定「搜不出所以然」即輕輕放過?若檢察官可以無視正常的經驗法則,任意擴張一己的主觀作為搜不搜索的權力依據,那麼,對一般的平民百姓,是否也應一體適用呢?若然,還需要搜索機制嗎?
司法院長翁岳生嘗言:「正義要看得見!」但觀諸許檢察官令人無法理解的辦案邏輯,檢察正義連要讓人民看懂都難,一個不被人民所懂的「正義」,又如何被看見呢?
筆者不禁要問,難道許檢察官要當預告檢察機關已死,檢察正義已若歲暮天寒的那片落葉、那塊瓶冰嗎?而筆者更要請問眾多仍存正義之心的檢察官們,你們還要繼續坐視人民對喪失對檢察機關的期待與信任,而仍「集體決定」選擇沈默不語、毫無行動嗎?
希望以上的疑難,均是對許檢察官的誤解。也正因為這樣的擔憂,筆者希望許檢察官針對社會所疑,公開地站出來向社會大眾擇重點逐項澄清辦案心證,不要再拘泥於「偵查不公開」與「法官勿語」,迴避社會檢驗,檢察官是人民的檢察官,人民有所疑,就該向人民解釋澄清,那是檢察官的權利,也是義務。
總統可以沒有,但司法正義、檢察正義卻不可以不存,因為一個不受正義約制、司法監督的總統,將是民主的大災難,這樣的總統,有不若無。事實上,台灣現就不正處在這樣的災難中嗎?
最後,套用台開案承審法官的話:「歷史會記錄下這一切。」台灣能夠汰除腐敗政客,樹立廉能政治,檢察官們的勇氣與態度厥為關鍵。值此台灣民主破毀或再生的關鍵時刻,職守社會正義防線的全體檢察官們,你們希望歷史如何紀錄你們?是正義的守衛,還是貪腐的共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