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川普與拜登「最糟糕的大選辯論」,讓美國媒體感嘆,這是「民主的失敗,中國的勝利」。美式民主會走到今天,美國還是那一個獨一無二的天選之國,為世界所矚目的民主典範嗎? 「山上之城」(City on a Hill)出自聖經,指「所有人注目的對象,有義務表彰顯基督美德」的族群,衍生到政治,就是美國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天選之國,美國不只要強大,還必須表現出正直與善良。 眾人仰望的典範 直到川普出任總統前,美國都是這麼做的,美國盡力尊重少數族群,落實憲法對人權的保障,對外也表現出「世界強權」的責任與使命感。在冷戰時期,美國領導著自由世界,瓦解了鐵幕,讓政治學者提出了「歷史終結論」,意思是自由民主制,是人類...
閱讀更多9月9日,索馬利蘭共和國(下稱索國)駐台代表穆姆德大使(Amb. Mohamed Omar Hagi Mohamoud)在台北揭牌「索馬利蘭共和國駐台灣代表處」,繼中華民國駐索國代表羅震華公使8月17日在索國首都哈爾格薩揭牌「台灣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後,啟動雙邊關係。 回顧事件始於7月1日,外交部長吳釗燮於記者會宣布我國早於2月26日(4個多月前)與索國外長簽署「議定書」,雙方互設代表處並將依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處理外交人員禮遇等。記者提問時,吳部長答覆與索國「不是正式邦交,沒有使用中華民國」、「代表處方式最符合彼此利益」、「高度官方性質代表處關係」。而外交部臉書貼文揭牌台灣代...
閱讀更多隨著美國大選時程的逼近,美中的對立越來越顯性化,台灣也必然涉入其中。美中不僅是經濟與科技的競爭,也是雙方「制度」的角力。北京當局是讓大陸人民的平均生活水準,達到史上的新高點,但與王道,始終尚有一段距離。 人民日報拒絕美國駐中大使的投書,是雙方制度差異的一個縮影。我們可以理解人民日報的苦衷,作為中共的官方媒體,無法刊登與政府立場不同的文章。但拒絕刊登,也有另一個角度的說不過去,畢竟任何人,包括中共駐美大使在內,都可以自由在美國發表文章,論述與美國政府不同的意見,那為什麼北京無法給予他國外交官同等的空間呢? 言論自由是個表徵,這個表徵反映著許多本質上的差異。值得慶幸的是,今日的北京當局,並不僅以「...
閱讀更多近日捷克議長率團來訪中華民國,更在立法院裡發表演說,演說的最後仿效當年美國前總統甘迺迪於1963年訪問西德時,為表示對柏林人的支持所言「我是一個柏林人」,因此自稱「我是台灣人」。然而,演講完畢捷克議長也不忘特別強調雖自稱台灣人,卻不認為違反「一中原則」。另外,上月底所舉行的美台經濟合作展望線上研討會,與會的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史達偉在演說中強調,美國長久以來的「一中政策」並無改變,美國對台灣的主權問題也不會表示立場,會持續與台灣保持友好的「非官方關係」。 兩件事情對於中華民國能見度提升或有幫助,但值得關注的是這兩位「客人」都比「主人」來得清楚,一切的交流與前提仍是建構在「一中原則」之下。不...
閱讀更多近日兩件事都與「中華民國」有關。其一,外交部去「中華民國化」,在官方臉書輕率明示本月索馬利蘭台灣代表處揭牌因未有「中華民國」國號而認為少了不必要的贅字、感到「酥胡」;其二,筆者重讀去年底清華大學教授楊儒賓所撰《正視國府渡海遷台的日子》一文。 對比之下,兩者對於「中華民國」的解讀與觀感截然不同。在楊教授筆下是一個讀書人對於中華民國近代史的忠實陳述並且替看似落難的「中華民國」打抱不平。 楊教授一針見血指出假如沒有國府四度遷都,民國38年4月,南京遷廣州;10月,廣州遷重慶;11月,重慶遷成都,12月7日經行政院會決定從成都渡過大江大海到台北,歷經比共軍兩萬五千里長征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南渡至台北,便沒...
閱讀更多主持人少康先生,龍斌、還有海雯、海晏、海玲、海琪,郝家的家人,馬前總統、各位貴賓,大家好。 首先,我要謝謝龍斌以及家人邀請我,在郝總長、郝院長的追思會上致辭。 溫暖而富同理心 令人敬愛的郝總長、郝院長離開了,長文心中固然萬般不捨,但郝先生出將入相、並以一百零一歲嵩壽安詳辭世,為他波瀾壯闊的一生劃下圓滿的句點,我其實是替他和家人高興的。 接下來的幾分鐘,請容我跟大家分享我所認識「溫暖而富同理心」的郝先生,此外,我也感謝郝先生撰寫的回憶錄和他對《蔣公日記》摘註草稿本中精實的分析,讓我數十年來關於家父陣亡的困惑獲,得了智慧的開示。 註定失敗的戰役 民國38年4月,身為軍人的父親,原已帶著母親和四個兒...
閱讀更多據報載,本月1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報《法制日報》創刊屆滿40周年,為使報紙名稱更能體現「中央精神」,就在這天《法制日報》經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司法部同意,並報新聞出版署批准更名為《法治日報》。自1980年1月1日創刊、深具黨國色彩的報紙,在慶祝辦報40年之際,將「法制」一詞由「法治」取代,雖僅只是一字之別,卻讓30年來幾度期望到失望的筆者,願意再相信一次,畢竟兩岸法治若能彼此借鏡、互相砥礪,才是全體華人之福,國家之幸。 筆者對於「法制」之於大陸有一段深刻的回憶,1991年筆者以海基會首任祕書長身分帶領同仁赴北京交流,那是台灣才解嚴3年、剛剛終止動員戡亂,還談不上兩岸直航的年代。在香港轉往北...
閱讀更多近日接連兩周立法院臨時會熱鬧非凡,前有監察委員人事審議,後有《國民法官法》漏夜表決,雖然討論的內容不同,痛心的是這會期立法院一貫的態度可謂「使命必達」!然而,此現象讓筆者細思極恐,難道在一黨獨大後的民主進步黨許多該有的程序正義已淪為不必要的堅持?哪怕只是過場、走個形式都嫌多餘,程序正義不復存在,民主已成為名存實亡的口號,我們離獨裁還有多遠? 首先,就監察院人事提名而言,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規定:「全院委員會就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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