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2023年7月可能是地球12萬年來最熱的月分。聯合國秘書長警告,地球將步入「全球沸騰」的時代。身處於氣候災難,且在急速惡化中,此所關乎者,已非一家一國之事,而是人類與萬物的生死存亡。為避免氣候暖化使地球滅絕之災難,人類須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準的2℃之內,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與2010年相較減幅應達45%,2050年要碳排淨零(carbon net zero)。以上就是今後20幾年內地球面臨的嚴峻挑戰,人人責無旁貸。 筆者年初為文〈蔡政府的能源政策及淨零路徑是在畫餅充飢?〉,向政府提出「…燃氣發電要如何處理『斷氣』問題?」、「…燃氣發電要如何控管『甲烷洩漏』加速氣候危機?」、...
閱讀更多經濟部迫於減碳、淨零碳排之國際壓力,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授權於2020年12月31日公告:「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俗稱「用電大戶條款」。 然而,《能源管理法》原以800kW作為用電大戶的認定標準,但該「用電大戶條款」卻將門檻調高至5000kW,使原本應納管之5000戶800kW以上的用電戶,只剩500戶(300家企業)受到規範,而且能源局刻意把「公告名冊」條款剔除,在用電大戶名單不公開下,人民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更別提給予企業的義務履行方法中除了「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設置儲能設備」外,竟包含宛如贖罪券的「繳納代金」! 2...
閱讀更多今年6月16日,憲法法庭以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判定,《刑事訴訟法》未將律師與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間,基於憲法保障「秘密自由溝通權」(即本文所稱「律師-客戶秘匿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之行使而生之文件資料,排除於得搜索、扣押之外,不符憲法「工作權」及「訴訟權」之保障!本案大法官明確肯認律師基於「律師─客戶秘匿特權」而生之文件有拒絕扣押權,乃我國刑事訴訟法治重要里程碑! 本案大法官之用心值得讚許,但回首我國自解嚴後「法律產業」從「法制到法治」發展之怠慢可見,我們離建置「令人驕傲的法律產業」仍有不小距離!筆者愛深責切,對於「法治邁向良治」之路,有以下反思...
閱讀更多112年前,國父(革命先行者)孫文先生以「三民主義」之「主權在民」現代化民主政治思想推翻滿清,國父及建國先烈所信奉者,乃人民有權且政府有能,但民國創建之初,內憂外患頻仍(廢除不平等條約、北伐、國共內戰、抗日等等),是以即便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了五權憲法,象徵在人治與法治之「政治產業」間吾輩先人選擇了「法制到法治」的民主,但在欠缺實踐之下明顯貧瘠。 1949年國府「轉進」台澎金馬,行憲的目標在戒嚴、動員戡亂之下仍是有名無實,但隨著政府在台灣地區建設有成,行有餘力反思怎樣的政治產業才是民之所欲。在經國總統體察時局,而於1987年毅然決然宣布解嚴、開放大陸探親,再至1990年代由李總統主導之兩...
閱讀更多我國自1987年解嚴而後終止動戡,民主政治產業發展迄今在3位法律人總統近24年主政下,「法治」仍無法以民為本,令筆者深感遺憾!近日《律師法》修正,以「為保護公務員的權益」而增設「公職律師」也是一例,條文對於「公職律師」如何加強以民為本的妥速、公正法治(包括行政訴訟)毫無著墨,對比美國自1870年創建的Solicitor General「首席政府律師」制度有著天壤之別! 美國「首席政府律師」雖隸屬於司法部長(Attorney General),但在律師稀缺的當年,立法特別強調「首席政府律師」乃唯一必須由(learned in the law)精通法律者擔任,可見立法者對「政府律師」服膺憲法有極高...
閱讀更多基隆市長謝國樑廢止前市府對天然氣發電四接開發案的許可,台電表示將提行政救濟,其實這個議題的重點在法律,更在「新民意凌駕舊民意」。筆者肯定謝國樑的直球對決,而所有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也應該對這件攸關乾淨能源及氣候變遷的議題表態。 去年謝國樑在選前就表態反對四接,也是他勝選原因之一,依照「新民意超越舊民意」的民主理論,與謝國樑政見不符的舊政策,本就應做出調整;再加上選後民進黨政府沒收四接公投,剝奪基隆民意的發聲管道,身為市長的謝國樑更不可能去配合四接工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二三條,在一定條件之下,行政機關本有廢止行政處分之權。倘報載屬實,廢止原因乃是因原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原處...
閱讀更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十日就一○九年訴字第一四三五號案做出裁判,判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九三八次委員會決議,對申請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之中天電視台(中天),以營運不善為由駁回換照申請之處分有「錯誤」且「於法有違」,應重為決定! 如今,主控權已回歸NCC之手,如何走出法制(法匠式執法)到法治(上善若水的良制)的「新聞自由」康莊大道,端視委員們一念之間。筆者提供兩點建議: 一、新聞自由乃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擴大器」,開放和鼓勵應遠重於限縮和處罰: 北高行裁判之新聞稿具體指摘,NCC因「違反換照審查辦法⋯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所憑審議不予換照之結論,⋯...
閱讀更多本月6日,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加冕登基,其中一幕令筆者印象深刻。在大主教主持下,英王宣誓並親吻聖經,象徵治理國政及為人處世上均要「對得起人民」!雖然「國王無過」之封建法律原則(the king can do no wrong)在英國仍象徵性存在,以彰顯君主身分,但國王或皇室成員倘違誓詞中依法治國、仁慈行使正義和維護英國國教之行為,皇室崇隆地位之崩潰尚非不可預料之事。 回顧民國元年元旦(1912年1月1日)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國父(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大典上,親筆寫下對全民之誓言:「傾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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