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明 時間管理專輯(九)】
「我如何管理時間?我覺得時間在管理我!」去年服務業優良納稅人排名第一的律師陳長文,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陳長文原本答應在他的辦公室內接受採訪,後來他以有一個重要會議,而要改在電話中接受訪問。在電話中,陳長文考慮了約半秒鐘然後說:「我來談談我一天的工作情形吧!」
陳長文口齒極清晰地快速敘述:
「嚴格說來,我是每天晚上作準備,以便第二天早上開始順序執行工作。
「我每晚與祕書人員核對:明天要做那一些事、要準備好那一些文件,需要那位同事來協助、我自己又要準備些什麼……。其實,明天要做的事,大多早已在作準備了,我祇是在作一些最後核對。核對完畢,我就上床休息啦。
「每天清早,我就進入辦公室工作,與有關人員開會,這時會有工作要開展,我負責把工作分給各同事,這就是時間分配和工作分配。我要把某一工作分給最合適的同事來負責,或最熟悉此一工作的同事。
「我會做Note,把某一工作應由從一方向來做、重點在那裡……等告訴同事,當然,他也可以加註他的意見。較複雜的工作,我們會成立一個工作小組,由我擔任召集人。
「對一些急件,我會分給有經驗的同事做,較沒有時間壓力的,則分給沒有經驗的同事,我負責審閱、改寫,甚至重寫,對訓練沒有經驗的同事,是不計算時間的。
「對突發事件,處理方法也差不多,我會先把大綱、重點告訴對方,具體的分析或答案,則採面談方式。
「律師事務所建立各種檔案、使用電腦、任用祕書人員來支援,……,以使工作有效率。」
記者抓緊機會提出問題:「您家庭時間和工作時間如何分配?是否可以每天準時下班?一回家就完全不想公事?」對上述問題,陳長文簡短地回答:「這要看情況。」採訪結束,時間大概是十分鐘。
【1987-10-28/經濟日報副刊 76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