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無止境的無誠無信、粗言辱罵,筆者已經儘量努力地讓自己學著忍受,但筆者最近發現,有一個新的狀況,恐怕也得要求自己學著忍受,那就是政治人物令人嘆為觀止的「新」邏輯學,真是相當考驗筆者的腦袋。
第一個邏輯考驗是「柔性政變」。
所謂政變,係指以非體制內的「外力」來推翻現時的政府,而這個「力」,鑒諸歷史,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以「武力」或「軍事力」的形式來表現的。
要截斷政變的可能性,就是要截斷武力使用的可能性,所以當我們指稱某人想政變時,被指涉者大都擁有聽服其指揮的軍事力量。這也是為何近千年前,宋太祖在即位後要「杯酒釋兵權」的緣故,因為其麾下石守信、王審琦等大將,手中握有「政變」的(幾乎)必要的條件__軍權。一旦將之剝削,則石、王等人即不復有政變的能力。
然而陳總統,卻表示有人要「辭職」搞「政變」,用白話來說,就是自釋兵權以推翻政府,這種放棄必要條件(軍權)的目的成就(政變),實是超出任何經驗上與邏輯上的想像。
事實上,我國已簽署批准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就算部分高階將領確曾基於對陳總統施政理念的不認同,而萌辭意,那也僅是個人職業選擇自由之表現,政府應予尊重。更何況,為官者不合則去,拒隨波伏正是大是大非的表現,與政變何涉?
第二個邏輯考驗則是「邀王金平院長擔任監察院長」。
英國哲學家羅素嘗言:「我不能用我的價值觀來論斷你,但我可以用你的價值觀來論斷你自己」。詳言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價值觀,我們無法用自己的價值觀來批評別人,例如:支持統一與支持獨立的意見誰也不高過誰,不能以自己期待統一(或獨立)的情感來輕蔑支持獨立(或統一)的人。
但「言行一致」或「言言一致」這種個人內在邏輯的合致,卻是每個人都可以要求別人,也該要求自己的。亦即就是每個人的言行必須和自己所崇奉的價值觀合致無違。
然而,執政黨才剛批評王金平院長「撐起黑金保護傘」,猛力攻訐,過沒幾天,卻又力邀王院長擔任監察院長。把前言與後語分開來看,王院長到底有無撐起黑金保護傘,以羅素的觀點來說,在野黨很難以自己所認為的「沒有」,來否定執政黨說的「有」,因為那只會變成各說各話,而王院長適不適任「監察院長」也是同理。但若把前言後語連結起來,執政黨總該表現出最起碼的「邏輯道德」,前言要能對後語,總不能自打耳光吧!先稱人為黑金,幾天後又力邀其口中的「黑金」作監察院長。除非,執政黨壓根認為監察院長黑金也無所謂,否則如何自圓其說?
第三個邏輯考驗則是「改國徽不等於改國旗」。
陳總統拋出了國徽問題,內政部當即表示「國徽不等於國旗」,意思是改國徽不等於改國旗。這話聽似有理,卻大謬非然。若說桌子不等於車子,改桌子不等改車子,那沒問題,完全正確,因為桌子與車子是二個獨立之物,其間並無必要的附和關係、組成關係。
然而,若說「文」不等於「陳長文」,所以把「文」改成「質」,讓「陳長文」變成了「陳長質」也不等於改陳長文的名字,這說得過去嗎?
依憲法第六條,國旗的左上角為「青天白日」,復依國徽國旗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青天白日國徽是我國現時使用的「國旗」的必要組成部分,將國旗的必要組成部分「國徽」更動,把青天白日改成十字台灣、菊花或其他圖像時,這樣的國旗如何能稱做沒被更改。
當然,執政黨還是可以在邏輯上轉個彎來解釋,即無視於多數國家國徽均與其國旗上主要圖騰一致的事實,修改國徽國旗法並規定「國徽」不必與國旗上的主要組成部分一致。亦即國徽用其他新圖騰,國旗上依舊放上青天白日;又或用國旗上其他的組合圖像如「紅地」、「一隻三角形的光芒」等來替代青天白日作為國徽圖騰,但既然這麼不想用青天白日的圖騰,又何必在比國徽更重要的國家象徵物──國旗上,容忍這個圖騰存在呢?執政黨還不如忠於其真心,乾脆把國旗一併改掉算了。
想想,要在台灣生活,還真得「動心忍性」、「增益所不能」,不但要學會忍受污言穢語、無信謊言,連要保有一個「正常人的邏輯」都有登天之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