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10411.html
作者:張經義 整理 │ 攝影:陳宗怡
出處:2004年12月號《遠見雜誌》 第222期
(全文未完)
差不多四年前,我突然間發現:企業對於整個人類的重要性高於國家,企業對於政府、對於世界、人類的影響愈來愈大;我認為商學院學生,服務客人固然重要,但我覺得該開始將法律觀念導入管理學院。
企業的生命是法律賦予的,法律創造出法人,成為工具、與一個實體。
很多公司的資產在海外,存款在海外,看不到、摸不到,只有我穿在身上的是我的,但這為什麼是你的?是因為法律。Coca Cola商標值70多億美元,商標為何值錢?答案也是法律。簡單地說,沒有法律就沒有企業。現在的時代,沒有法律,社會將很難運作。
但除了國內法之外,更要去瞭解各地的國內法。有一百九十多個國家,就有一百九十套法律,所以要有國際法的制度與觀念;透過國際的公約,將國家統一化,像WTO就是在綜合各國的法律、國際的制裁與合作,對我們的企業難免造成影響。
從《BusinessWeek》選的一百大品牌來看,儘管品牌不代表一流的企業,但品牌代表某些東西,也就是給消費者的感覺。很不幸地,一百大中美國企業占了五十八家,歐洲占了三十四,亞洲只有八個企業;八個中,又很不幸地的,日本占了七個,韓國一個;去年好像海爾還有在排名裡面。
華人世界如何邁向一流?就是不應說自己多好,而要相互臨摹,互相挑出問題所在。第一,為何去年海爾進榜,而今年不在榜上;第二個思考,我有一個日本索尼(Sony)的客戶,當法務長還當了董事,他驕傲地說,「我們Sony是日本唯一沒把法務當總務的企業」。
中國的企業有成為世界一流的潛能,但我們還是要注意Sony法務長的感慨,這告訴我們日本的企業其實也不重視法律,中國、台灣、香港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