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中,象徵三權的行政、立法與司法,表現都頗令人失望。立法效能不彰久為人詬病,行政機關貪瀆叢生,至於司法,一連串風紀事件,加上對高官弊案的「慢半拍」的反應,更是令人民失望透頂。這三權效能品質的低落,已然成為拖垮台灣進步發展最大障礙。
所幸,台灣還有一股進步力量尚存,那就是:媒體。雖然腥羶色的陰影揮之不去,商業掛帥的經營屢被討論,但大體上,媒體尚能積極盡到監督政府、舉揭真相的使命。但由於這股力量屢屢將矛頭指向行政部門,遂引起了來自行政系統的干涉乃至整肅,透過「胡蘿蔔與棒子」的兩手策略,一方面,以龐大的政府預算為誘餌,透過直接間接的資助、置入性行銷等方式,從利的面向試圖影響媒體;二方面透過審照、裁罰等權力,赤裸裸地恐嚇及至非法地報復媒體。行政系統這種對第四權侵犯,戕害新聞輿論自由的行為,終於引起社會強大反彈,在野黨趁勢透過國會優勢,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組織法》,採政黨比例精神的程序遴選組成。
應該成為主「僕」機關
或有疑慮這是另一種「過正」式的「矯枉」,為了要對抗行政系統干預媒體,在野黨創造了另一個帶有高度「政治性」的程序,於是NCC在媒體管理的工作上,能否從過去行政系統傳聲筒的新聞局,脫胎成為捍衛新聞自由的衛戍者,也就因此被打上了問號。
然而,正因為疑慮存在,筆者更要呼籲朝野政黨:「放了媒體吧!」即令不談公益,從各政黨本身的利益角度來看,如無意外,未來台灣民主政治,勢將走向類似歐美等先進國家高頻率政黨輪替的模式。這時,充分新聞自由的機制被建立,有助於非執政者聲音得以公平發出。換言之,也許今天的「新聞自由」對執政者而言刺耳難忍,但今天的執政者,很快地就會成為明天的在野者,到那時,新聞自由就將是確保自己聲音不被抹煞的最大保證。
要怎麼樣「放了媒體」呢?在近期的面向上,各政黨應該捐棄黨私,提出思想自由、立場中立、專業通達的社會人士組成NCC,由於NCC委員係採任期制,中途並不能任意更換人選,故一開始的遴選將顯得格外重要。在中長期的面向上,NCC成立之後,不要把自己想成媒體的主「管」機關,而要讓自己成為媒體的主「僕」機關,NCC在科技匯流的環境建設面上,必須是一個服務者,主動提擬更為自由進步的法律、協調相關機關提供更好的軟硬體等公共建設環境;在媒體競爭的面向,NCC則要以消極為原則,積極為例外,亦即應盡對市場機制的最大信任,儘量由閱聽大眾來決定媒體的存續與否,而避免越俎代庖;作出任何重大政策,都應廣泛徵詢媒體業者與閱聽大眾的意見,先取得共識,再實施政策;對「政治意見」必須保持絕對的中立,不能有一絲絲所謂的「藍綠考慮」,並要努力地促使藍綠力量均退出三家無線電視台。只有在一種情況下,NCC必須表現絕對的強硬,就是若有政治力不當干預媒體時,NCC必須成為媒體的鐵衛軍,跳出來捍衛媒體的自由、獨立與尊嚴。
讓媒體成政治防腐劑
NCC除了技術政策的功能,例如促進科技匯流環境下通訊傳播市場之健全發展,筆者深切期待外,筆著更在意的是NCC對於民主的促進功能。希望嶄新的NCC的組成會是台灣的媒體,完全地從政府黑手走出的關鍵時刻。讓一個真正新聞自由的時代來臨,並讓這個完全的新聞自由,成為最重要的政治防腐劑,督促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革新進步,創造真正令我們驕傲的台灣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