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談法治多年,但在心理層面上,並未真正走出「人治」的想像。許多人心中始終有個懷疑:司法系統可以左、可以右、可以藍也可以綠,司法的顏色,是由執政黨(尤其是總統)的顏色來決定。
是幸也是不幸,這改變的契機,仍舊來自於一種「人治」的結果。亦即,台灣選出的是馬英九這樣的總統。
馬英九的父親馬鶴凌先生曾經這麼形容過馬英九:「司法性格太重,守經有餘,權變不足。」我對馬英九的性格的觀察結論和馬老先生完全相同。這樣的人當了總統,你可以批評他在陳前總統疑涉的弊案上「太軟弱」、「無作為」。但如果懷疑他會對檢察官下指導棋,那就太高估馬英九的「權變」了。
這種「守經而不權變」的性格適不適合當個國家領導人或許見仁見智。但從法治社會的建立以及司法獨立的落實言,卻是難得的契機。
政治力干預司法,最大來源是擁有龐大行政權的總統,倘總統願意守其分際,不干預司法,政治力的影響就會頓然消失。這是就是司法獨立的契機。
然而,這就代表司法從此步入坦途嗎?當然不是。事實上,台灣人民對司法的質疑,一是「對當權者不獨立」的懷疑;二是「對無權者太獨立」的憂慮。前者使司法屈服於政治;後者則使司法失去監督,反成侵犯人民權利的怪獸。
我們固然可以因為司法展現了更多獨立的可能而感到欣慰。但這會不會使司法「太獨立」而變得無人制衡,這又令人憂心。
這不是杞人憂天。以冤獄賠償為例,法制上雖然國家在付出冤獄賠償後有向怠職法官求償的權利,但實際上卻因為司法人官官相護的習性而從未行使。另一方面,訴訟延宕的問題,也使得法院的公信受到重大的侵蝕,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有些民眾耗去二、三十年得到一紙無罪判決時,往往已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無罪判決與冤獄何異?
當然,這些問題全然歸咎於司法人員也不盡公平。因為這相當程度也與司法資源不足、司法人員負荷過重有關,這又牽涉到國家資源的分配問題。
最後,很多因陳前總統被羈押而來的興奮或失落,其實都是因為我們還不習慣司法已開始有自己的思考、有自己的作為。現在就說司法迫害是太超過,而該讓我們擔心的是,就算司法獨立了,司法機關要用什麼樣的成績,讓我們相信司法人員的素質與司法判決的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