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大陸官方罕見地在一份《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中,首次坦承因為受到有毒化學品汙染,在全國二十七個省市自治區形成約二百五十個「癌症村」等嚴重的健康和社會問題。根據大陸環保部公布的數據,中國八萬多家化工和製藥企業中,有百分之二十三位於水源保護區五公里內的河流上游,有百分之四十的廠家有「重大或較大環境風險」;其中以化工業來說,每年約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工業廢水未經處理就排入水域,導致對環境嚴重的破壞。
所謂「癌症村」是指村莊居民受到工業環境汙染而出現集體疾病的現象,根據非官方的資料顯示,大陸癌症村有四百五十九個,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以河南、江蘇兩省最為嚴重,且有逐漸往中國西部擴展的趨勢。這些村落不僅賴以維生的河川遭到嚴重汙染,空氣中瀰漫著陣陣惡臭,所生產的作物也出現超標的化學反應,由於水、空氣、土壤和作物有著緊密循環的關連性,且與生活息息相關,對村民的生命造成很大的威脅。
有一位馬來西亞華僑跟著廣東的醫療團隊前往河南唐白河沿岸的村落進行醫療服務,她親眼目睹當地孩童傷口無法痊癒,潰爛面積和書本一樣大,長滿寄生蟲;還有一個小孩因為沒有乾淨的水可以喝,長期沒有排便,肚子漲得跟婦女懷胎十月一樣大,令人怵目驚心。而這條已經被汙染的河川貫穿湖北和河南沿岸二百多個村莊,只要稍有能力的村民都紛紛搬離,留下來的村民過的是沒有明天的日子。這是大陸癌症村冰山一角,卻已經令人不忍卒睹。
回想一九七二年筆者從美國學成返國服務時,聯合國正要啟動環境規畫計畫(UNEP),並提出「我們只有一個地球」的觀念,倡導環境的保護。當時歐美發達國家已面臨嚴峻的工業汙染問題,並開始把汙染的工業移往其他發展落後國家。台灣曾經是歐美日等先進工業轉移的目標地,也經歷了許多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角力和抗爭,所幸,現今台灣環保法治意識抬頭,民眾和企業對環保的要求也顯著提高了。
當一個地方環保意識提高之後,當地汙染的產業勢必將廠房往落後地區遷移,如此利之所趨、周而復始,不禁令人遺憾,為什麼人類的發展仍然無法杜絕短視近利的驅使。不管環境的汙染發生在歐美、台灣、大陸或者下一個更落後發展的地區,都不是我們樂見的。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任何一個企業,不管在哪裡投資設廠,其獲利的基礎都不應該利基於當地法令的落後與民眾的無知。對環境的汙染,犧牲居民的健康而獲利的代價,是世世代代無法彌補回來的。
近二十年來,全世界(包括台灣)的企業基於種種因素考量前往中國大陸設廠,成就大陸成為世界第一大工廠,以及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高度成長,但經由「癌症村」的揭露,也讓外界驚覺到大陸經濟高度成長所付出的環境代價。筆者身為一個法律人,長期鼓吹企業應建立超國界的法律倫理觀點,企業選擇異地設廠固應基於市場發展的考量,但絕不應貪圖於寬鬆的環保法律和廉價的勞工,因為這些條件都可能隨時改變的。企業要長期發展,除了尊重法律的要求外,也必須重視企業的倫理,也就是「企業社會責任」,唯有與企業息息相關的人、土地、資源等共生共榮,才是企業永續發展的根本。
我們最掛心的,仍是生活在癌症村的村民們,他們歷經了長期不斷地控訴、抗爭迄今,終於促使大陸當局正視環境保護的重要。但是他們已逝的親人、日漸孱弱的身體、沒有明天的孩童以及殘破的家園又將如何?同時,我們不禁擔心,在世界其他角落,是否也有一群人,沒有能力抵禦用經濟發展做糖衣包裹的工業汙染,也正遭受和癌症村一樣的處遇?他們又將如何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冀望跨國企業和政府當局都要秉持著良心,盡其所能地避免發生癌症村的人間悲劇。(陳長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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