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文章
  • 文章總表
  • 民主政治
    • 兩岸關係與外交
  • 法治建設
    • 法學教育
    • 理律故事
    • 超國界法治
    • 身為法律人
  • 愛與奉獻
    • 人生感悟
  • 社會正義
  • 社會觀察
  • 經濟觀察
  • 長文著作
    • 出版書籍
    • 推薦序
    • 書與人生
  • 動態時報
選單
  • 所有文章
  • 文章總表
  • 民主政治
    • 兩岸關係與外交
  • 法治建設
    • 法學教育
    • 理律故事
    • 超國界法治
    • 身為法律人
  • 愛與奉獻
    • 人生感悟
  • 社會正義
  • 社會觀察
  • 經濟觀察
  • 長文著作
    • 出版書籍
    • 推薦序
    • 書與人生
  • 動態時報
上一頁
首頁 民主政治

反媒體壟斷法,不宜貿然出手

2013 年 7 月 8 日
在 民主政治, 法治建設
分享到 Facebook 上分享到 Line 上分享到 Wechat 上

民主國家視媒體為第四權,賦予其監督政府的使命,而政府作為被監督者,非有絕對必要(見憲法第廿三條)應避免干涉媒體;至於對媒體本身的監督,則寄望於不同媒體彼此間的制衡。

也因此,媒體壟斷與其他產業的壟斷有所不同,在其他產業,我們擔心壟斷是因為廠商可利用其壟斷地位或不當結合行為,不合理地抬高價格;然而媒體的壟斷,卻不是因為擔心某媒體漲價,而是媒體巨大的影響力,若媒體由少數人所掌握,他們可能因此而影響政府決策,操縱輿論。

但是我們仍然應該回到本質性的問題,怎麼樣才會產生壟斷?不論是在何種產業,市場的參進障礙仍是壟斷的必要前提。若市場沒有參進障礙,則壟斷廠商在獲得高額利潤時,其他廠商沒有理由不進入市場與之競爭。市場的參進障礙可能是因為「大者恆大」的規模經濟,或資源的有限性,但也有可能是因為法令對特許行業的限制,也就是說,政府有時就是壟斷的成因。

當我們用這個角度來觀察媒體時,可以發現有線電視業者或衛星電視頻道,的確具有參進障礙(包括法令與技術的限制),而平面媒體則不明顯。其次,壟斷相對的是競爭,我們相信競爭能夠增加消費者的福祉;但是,缺乏效率的競爭稀薄了產業的利潤,也讓產業減少研發投資,長期而言無法提升技術進步,而過度的競爭讓產業無法達到經濟規模,也讓消費者受損。

因此,競爭不是沒有缺點,市場的集中也不是沒有好處,還是要由主管機關就個案來判斷。但觀察行政院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許多部分不得不感到疑惑。

首先,媒體的結合門檻是以「年平均收視率」、「年平均收聽率」、「年平均閱讀率」作為判斷標準而非競爭法慣用以評估市場地位的市場占有率。假設某報紙年平均閱讀率為五十%(亦即總人口約有五十%閱讀該份報紙),這雖然代表著該報的影響力,卻不必然表示該報具有壟斷地位,因為閱讀率不是互斥的,現代閱聽人可能閱讀不只一份報紙。

在言論自由的社會,言論與言論之間會彼此競爭,而讓閱聽眾作最後裁判;只要言論能夠多元呈現,我們不用擔心某言論是否過於強勢。而閱讀率並沒有辦法告訴我們,市場上除了這份報紙之外,還有多少其他的聲音。

相反地,閱讀率指標反而造成一種「懲罰好學生」的效果,越是得到閱聽眾偏好的媒體,越要受到嚴格的管制。

其次,在這草案中,很明顯可以看出,NCC管制的重點不是個別媒體的內容,而是媒體產業的結構,既然如此,不訂定落日條款就頗為矛盾。假設法律生效後,某種態樣的結合不被允許,但是相同態樣的媒體如果已經存在,就不受規範,這等於是政府以法律去製造市場參進障礙,去維持舊有業者的壟斷地位,這是第一個矛盾,反媒體壟斷法反而保障壟斷。

第二個矛盾是,如果欲結合之媒體本無超過結合門檻,在結合後收視率才成長越過門檻,此時政府是應該規範,還是不予規範?若要規範,則有執行上的困難,若不規範,「從市場結構管制」等於是一場空話。

因此,筆者認為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不適合評估壟斷的指標。最後,就現實層面(尤其是考慮網路平台)來看,不論是在電視、廣播、平面媒體,台灣並沒有任何媒體能夠壟斷市場,媒體的病源與其說是壟斷,不如說是過度競爭導致的負面化、瑣碎化、失真化,這才是最讓閱聽大眾困擾,也是台灣發展的一大障礙。甚至有論者感慨,不看電視新聞,不但無礙智識之長進,反而有益於身心的平衡。說真的,有些事件被以不相稱的比例放大在新聞版面,真是太超過了。

最後,因為競爭與集中各有優缺點而必須個案審核,主管機關在媒體結合有著太大的裁量權,這讓政府將手伸入媒體。修法草案或許立意良善,但是所擴張的政府權力,卻讓人不得不憂心忡忡。

民意對著反媒體壟斷有著期待,但是除非能夠從媒體多元化的角度合理訂定出明確的媒體集中度指標以及客觀透明的審核程序,筆者認為反壟斷法這帖藥,有著太強的副作用,在疑慮未明之前,不應貿然出手。

【2013/07/08  中國時報 1020708】
Print Friendly, PDF & Email我要列印
標籤: 《中國時報-天堂不撤守》民主政治法治建設
上一篇文章

國會改革/朝野協商之惡 如何必要?

其他文章

同志婚姻權利 還要關禁閉?

陳長文

陳長文

只有每一個人,都不放棄、不氣餒於內在正義的追求與外在正義的期待,也不怕自己的發聲會引來「狗吠火車」之譏,盡其當言、為所當為,那麼我們對社會的理想與願景才有實現的可能。

相關的文章

法治建設

政治產業好 法律產業才會更好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4 月 13 日
超國界法治

美攻伊 再度犧牲了國際法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3 月 30 日
民主政治

賴政府,依法行政不難吧?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3 月 1 日
法治建設

憲法法庭僵局 解鈴還須繫鈴人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1 月 18 日
兩岸關係與外交

司法互助 台灣的守舊與大陸的革新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1 月 5 日
其他文章

同志婚姻權利 還要關禁閉?

I AM

  • 我是陳長文

POSTS

  • 陳長文文章

BOOKS

  • 陳長文著作

Journals

  • 學術雜誌、期刊
Facebook-f Weibo
  • 聯絡我

POSTS

  • 陳長文文章

BOOKS

  • 陳長文著作

Journals

  • 學術雜誌、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