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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法治建設

唐獎法治獎 實踐法治宣言的公民力量

2020 年 6 月 22 日
在 法治建設, 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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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第四屆唐獎法治獎出爐,由哥倫比亞、黎巴嫩及孟加拉的三個非政府組織獲獎。超越個人、肯定團體力量的授獎,別具意義。法治進程因身處不同困境而有相異的發展軌跡、推動力道及方向。三個得獎組織面對自身特殊自然、歷史人文環境,分別藉實踐法治以精進和平、人權及環境,集結智勇雙全的民間有志之士、由下而上挑戰沉痾的文化及政府結構,不僅身體力行二○一二年聯合國法治宣言:「聯合國三大支柱(和平、人權和永續發展),非法治無以為功」精神,更體現「公民力量」在法治改革的不同視角及典範。

在內戰甫平、犯罪及槍毒氾濫的哥倫比亞,「實現正義:法律、正義暨社會中心(Dejusticia: The Center for Law, Justice and Society)」自二○○五年起以堅實的學術力量結合社會運動及訴訟,在刻不容緩的轉型正義等議題上還原內戰真相並促成和解,重整分崩離析的社會向和平前行;位處非洲及阿拉伯地區交界,黎巴嫩四分之一人口是難民,二○○九年成立的「法律實踐進程組織(The Legal Agenda)」提供難民、移工及弱勢群體訴訟扶助,並成立法官社團對抗政治介入司法、舞弊情形,改革人權及司法獨立不遺餘力;人口密度世界第一、國土逾半低於海平面的孟加拉,環境問題攸關生命及從事一級產業為眾之人民生計「孟加拉環境法律人協會(BELA, Bangladesh Environmental Lawyers Association)」自一九九二年起提起逾三百件訴訟,創建該國公益團體訴訟路徑、多項水汙染及濕地保護法案,為迫切的環境永續努力。三個團體透過公益訴訟、立法倡議及喚起公民意識,實現個人、社會與環境正義不懈,展現了法治改革的草根性面貌。

非政府組織是社會改革不可或缺的新興力量。它擺脫推動者個人生命的有限性,將理念結合組織創造「永續」推動的利他契機,並透過集結眾人力量,開創意想不到的影響力。這就是公民行動的力量。

唐獎創設法治獎是高瞻遠矚的創舉,作為法治進程的一盞前導燈,照向世界不為人注意的角落,闡揚有理念的人們如何用「法律的力量」,對抗「有力量人的法律」。從南非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首席檢察官阿爾布爾投身司法體制,法理學大師拉茲深厚法哲學等前三屆桂冠得主的影響力,到本次三個非政府組織體制外的公民力量,皆是推動法治的典範。特別的是,三個非政府組織透過法治改革,分別著力在和平、人權及永續發展上的貢獻,正與二○一二年聯合國法治宣言「非法治無以為功」價值不謀而合。本次唐獎頒發法治獎不只給予這三個組織肯定,也帶給世界各地相同嚴峻政治、經濟、社會條件下奮鬥的個人與組織更多推動法治的鼓舞!

(作者為唐獎基金會董事)

【20200622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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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聯合報-民意論壇》唐獎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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