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方結束為期十六天訪美行程,筆者肯定鄭主席在「鄭習會」與訪美行程中均有收穫,但挑戰仍多,包括年底的地方選舉與二○二八年總統大選在內。然若能在以下方面多加努力、臨淵履薄,當能從兩岸和平之「理想主義」者,轉變為「良制一國」的實踐家,具體建議如下:
一、鄭習會、川習會後,兩岸最大公約數是依憲統一
川習會後,川普總統稱:「我不希望看到有人走向獨立,我們還得飛九五○○英里去打一場戰爭」。鄭習會後,習總書記亦表示:「社會制度不同,不是搞分裂的藉口」、「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分歧」,可見美、陸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兩岸和平、反對台獨。
對此,鄭主席與美、陸立場相近,她稱:「台澎金馬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下,發展出成熟的民主、法治、自由、均富的社會。」一方面是回應且認同習所稱,兩岸應在制度上積極求同存異之主張;另一方面是強調作為台灣領導人之責任與義務,便是依憲治國,即應恪遵憲法本文「固有疆域」(包含台灣及大陸),和增修條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之誡命,則兩岸當只有統一而毫無台獨之選項。
二、和平統一當以不懈努力之制度融合、求同存異,方可竟其功
實則,不論喜歡或不喜歡大陸,都不得不承認,其綜合實力從改革開放後至今已不可同日而語。
與此同時,台灣地區則歷經從威權轉型至民主法治之蛻變,在解嚴、終止動員戡亂下,逐步實踐國父孫文先生所嚮往,一個落實權力分立、奉行民主法治的政府體制,這也是台灣地區的軟實力。
正因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有成,則追求統一不該流於誰統誰的意氣之爭。鄭主席稱:「過去國共內戰就是因為意識形態跟制度主張不同,想要消滅對方,犧牲了數百萬的生命。」是以,只要在制度上不斷求同存異,當能為兩岸統一創造務實的條件,畢竟和平沒有輸家、戰爭沒有贏家。
三、盤點台灣地區政治產業、法律產業之弊,構建國民黨「良制一國」執政願景
一九九一年,筆者偕同海基會同仁赴北京破冰之旅,偶然讀到人民日報海外版一篇〈法制,中國人的新觀念〉之報導,談到「憲法是各種法律的媽媽」。彼時筆者相信大陸從「法制」到「法治」將指日可待。倏忽卅五年過去,憲法司法化仍是停留在教科書裡的理想;人民主張權利時,憲法依舊是「見不著的媽媽」,大陸當局實踐「法治」的步伐稍嫌牛步。
然筆者始終認為,當前中共憲法以黨的領導為必然,而台灣地區則以民主法治為規矩方圓,但彼此絕非光譜上之兩極。台灣地區自第一號大法官解釋到今天憲判字的成果(雖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長之憲判有瑕疵),都值得大陸借鑒,引領兩岸共同邁向「良制」。
基此,選舉將是鄭主席化理想為實踐的最好舞台。
鄭主席應責成國民黨智庫,一次性盤點當前台灣地區法律產業、政治產業不足者;包括拖延大法官提名、另以代理院長方式,混淆司法行政與審判之界線等弊端,及以台獨意識形態治國,卻不受監督之超級大總統制的缺失等,提供解方並確保人治幽靈不再。
鄭主席應戮力率領國民黨爭取選民支持,為兩岸「良制一國」做最大努力,良制到來之日,便是兩岸統一水到渠成之時!
【2026/06/22 聯合報】(作者:陳長文/金門協議台灣地區簽署代表、海基會首任秘書長)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9579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