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陳師孟監察委員,為了辦馬英九,找出了筆者在8年前投書媒體的舊文〈防冤獄,尚方寶劍何時出鞘?〉以該文後來經當時的馬總統加了批註「請王部長清峰一閱並說明」,認為馬英九前總統妨害司法公正,準備約談馬前總統。 首先,在指控馬前總統有無妨害司法公正之前,我們先來還原幾個事實,在筆者8年前的這篇舊文中,實際上舉了二個例子,一是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夫婦等4人,在22年前遭侯寬仁以「養小鬼」詐欺等理由起訴並遭羈押,洪道子後獲判無罪,並獲冤獄賠償共新台幣18萬元。期間當事人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在民國90年做出調查報告,指責侯寬仁調查未盡屬實、未依科學辦案等9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嚴懲。 另一個則是呂新生案,由於...
閱讀更多媒體報導,大陸異議人士王希哲作為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密使」,拜訪馬英九前總統,傳達「北京希望台灣接受一國良制」的訊息。 說密使,可能性不大。王希哲的立場不等於北京的立場,目前中共把立場踩在「一國兩制」而不是「一國良制」,同時,馬英九也不是現任的總統,說真的,也沒什麼政治上的需要,來台灣和馬英九談「一國良制」。 筆者也偶而往來兩岸,到大陸的時候,如果對方願意聽,會闡述自己的看法,回台灣,也難免把在大陸的所見所聞分享,王希哲充其量就是這樣的一股使命感。但對王希哲認為「一國良制是最適合兩岸關係的做法」,筆者深有「所見略同」之感。 筆者長期倡議「一國良制」或「良制一國」,但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一國良制」...
閱讀更多新華社公布中共中央的憲法修正建議,其中包括了「取消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限制」。該如何看待? 其實,民主國家的領導人也不見得有任期限制,例如內閣制,總理是間接選出,權力來自於國會席次,就沒有任期限制。而總統制國家,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通常有任期限制,避免有長期獨大的個人權力存在。 但用總統制/內閣制的角度來看中國大陸的領導人,沒有太大意義。以黨領政已經寫在大陸的憲法裡,到目前為止,北京對所謂「西方式的民主」並沒有興趣,也就是說,國家領導人取消任期限制,影響到中國共產黨內部的權力分配,並沒有影響到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本質。 過去,當我們比較民主與專制的優劣時,通常會承認專制的政權,由於權力較為集中,...
閱讀更多大陸兩會3月初開幕,將啟動修憲工程。這是1949年以來,中共在大陸進行的(至少)第九次憲法的制定或修訂。 本次修憲,二中全會確立「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筆者肯定此點。因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任何法律不得與之牴觸,有其權威與穩定性,不宜動輒就憲法所規範的國家根本制度或原則大幅修改。 肯定此點之餘,筆者也要強調,維持憲法穩定性固然重要,但這並非代表憲法文本、憲法實踐應一成不變。憲法是社會契約,隨著社會快速變遷,既有的憲法條文可能早已脫離社會現實、或有保障不足之虞,自有與時俱進的必要。 相信中共中央也充分認識到這點,習近平主席才會在19大提出在「新時代」思想下,增加國監委,並主張落實人...
閱讀更多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中時報系資料) 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政府對台大的圖謀,逐漸圖窮匕現,雖然口口聲聲「適法性監督」,但所提出的「獨董揭露」云云,與法規完全無關,如此睜眼說瞎話,台大師生,乃至於台灣社會,應該如何應對? 一個社會,只要有輸不起的人,就永遠會有爭議,所以制度的確定是重要的。大學法的規定很清楚,公立大學經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校長後,教育部只有聘任的義務,沒有核准的權力。 釋字380號解釋:「教育部監督權之行使,應符合學術自由之保障及大學自治之尊重,不得增加法律所未規定之限制。」既然獨董揭露與否,不在法條規範之內,那麼一個合法的遴選結果,教育部就沒有置喙餘地,現在教育部所做的正是「增...
閱讀更多民主政治,離不開政黨政治,因為政黨是一個理念的「品牌」,讓為工作、家庭忙碌的選民,可以有個初步的歸納。 譬如說,在美國,如果支持民主黨,大致就是支持高稅收、高福利、槍枝管制,共和黨則相反;而英國的工黨/保守黨,則有左派與右派的差別。總之,政黨的基本原則確定了,就可以擴散到細部的政策上。 而台灣的政黨政治,顯然是以統獨光譜來分類,對於中國大陸的態度,決定了從上到下幾乎所有重要政策。例如對中國大陸友善,就會支持兩岸經貿,就會傾向開放、鼓勵競爭的經濟制度,而主張台灣獨立,就不得不依賴美、日的保護,同時對於與中國大陸的一切接觸抱持著猶豫與敵意。 自總統民選後二十年來,台灣人民一直是以此分類的,但是日前...
閱讀更多鑒於監察委員陳師孟公然恐嚇司法機關,要以監委職權查辦判決不合己意的法官。對此,陳長文律師決定成立「反妨害司法公投聯盟」擔任召集人,並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擔任執行長,推動「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希望力拚年底前成案,以併入2018年縣市長選舉。在陳長文力邀下,前總統馬英九也允諾領銜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為司法公正獨立盡一份心力。 陳長文表示,監察委員陳師孟恐嚇司法機關事件,顯示台灣的法治與司法獨立已危如壘卵,關心司法的有志之士,能緘默乎?加以2013年發生關説司法風暴,在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實有其迫切與必要,但民進黨居多數的立法院已不可期待,只有訴諸公投,以直接的民意,並配合今年年底的縣市長...
閱讀更多日前,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孫亞夫先生投書《人民日報》海外版,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我感到好奇,陸方應該清楚台灣不同於港澳,為什麼依然要試圖在「一國兩制」的方向前進? 1991年,筆者以海基會首任祕書長的身分在北京面晤中共副總理吳學謙,當時擔任中共中央台辦祕書的孫亞夫就坐在吳副總理旁邊。吳副總理先提到「一個中國」原則,筆者回應:「沒有問題,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和《國統綱領》)就是主張『一個中國』」。吳先生接著又提出「一國兩制」可以適用於兩岸關係,我認為他心中想到了97年之後香港和大陸的關係,因此,我對吳先生回以:「一國兩制」適用於港澳的回歸固然極有意義,但是就兩岸關係而言,「一國良制」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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