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AFP法新社 中共六中全會剛閉幕、國共論壇「洪習會」在即,最該關心何議題?兩岸政局與社會變革頻仍,要良性回應在台灣潛在的分離立場,並穩健推進大陸改革開放,陸方應加速建構「良制」拉近兩岸距離,首要就是認真看待憲法,而「憲法司法化」是應邁出的第一步。 憲法是人民與政府的契約,落實憲政就是履行社會契約;當社會變遷,憲法必須與時俱進。 兩岸不僅應在社會最大公約數的基礎上,解釋和適用憲法、改進憲法內容與設計,更須時刻以憲法檢驗每項立法和行政舉措。實踐上,司法權是守護憲法尊嚴與社會永續的力量;憲法藉由司法判決得以適應社會,而活的憲法,才是憲政的真髓。 然而,筆者與大陸學生交流憲法議題,...
閱讀更多唐獎法治獎得主阿布提到加拿大違憲審查制度所帶來的司法活化,並指出其中最重要的要素,包括活潑與具批判思考的法學教育、法官選任制度、與法官的身分保障。(作者提供) 編者按:阿布為2016年唐獎法治獎得主,目前在聯合國國際法院(ICJ)中,擔任一當事方指定的特任法官。日前曾親臨台灣受獎。當年加拿大制定《權利與自由憲章》時,她曾主張倡議人權保護的人士有時為了突破,甚至可以作出某些「策略上的妥協」,以換取持傳統想法者願意接受司法權侵入立法者的領域,讓司法審查落實更完整的保障人權。從人權運動者的角度,阿布所提的機制看起來是向反對力量做出妥協,但加拿大犧牲人權一步到位,換來的則是長遠上更大的進步。台灣值此高...
閱讀更多2012年,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英商林克穎潛逃出國,當時的總統馬英九要求務必引渡返台服刑,讓本案成了我國司法品質的一次超國界法治抽考。 2014年蘇格蘭法院一審同意引渡,肯定台灣的司法主權與刑事訴訟水準。日前蘇格蘭法院二審翻盤,以「台灣獄政不佳」拒絕引渡,令國人失望,但仍該感謝蘇格蘭法院直言,讓台灣獄政沉痾問題得到檢討的機會。 一審時,林克穎就抱怨台灣監獄形同「非人道或侮辱之處罰」,不符《歐洲人權公約》;蘇格蘭法官判定台灣獄政尚非嚴重不堪,且台灣保證「有床、合宜如廁設施」,才裁定同意引渡。林某上訴二審後,媒體報導我法務部保證提供「4.1坪通風牢房,配有桌椅、書架、床、廁所、洗臉槽和浴室,及西方食...
閱讀更多收錄於前言 《兩岸關係與國際法發展》 作者: 陳純一, 許耀明, 陳貞如/主編, 陳長文/等著 出版社:元照出版 出版日期:2016/10/01 語言:繁體中文 【目錄】 序言 作者簡介 ‧前 言/陳長文/1 第一編 國際公法 ‧釣魚臺列嶼主權爭執問題及其解決方法的研究/丘宏達、陳純一/15 ‧兩岸關係之回顧與展望/吳嘉生/73 ‧論兩岸共同打擊網路犯罪 ──「拯救天使」網站案的啟示/高玉泉/113 ‧兩岸和平發展期的政治定位與路徑 ── 一中三憲,兩岸統合/張亞中/133 ‧民國百年國際法學科之發展/謝笠天/161 第二編 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 ‧兩岸四地間相互執行仲裁裁決 ──過去、...
閱讀更多2016/09/27 @臺大法律學院 簡介 Louise Arbour 2016/9/26 頒獎典禮 & 唐獎盛宴 新聞
閱讀更多(石秀娟 2016年09月27日,風傳媒) 唐獎教育基金會在台大舉行座談,阿爾布爾以「在我們推動的法治道路」為題演講,並與前大法官許玉秀、律師陳長文座談。左起為台大法律系教授許玉秀、律師陳長文、唐獎法治獎得主阿爾布爾、台大法律系教授詹森林、唐獎基金會執行長陳振川。(唐獎基金會提供) 本屆「唐獎」法治獎得主、加拿大最高法院前大法官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今(27)日指出,她對「國際民航組織」(ICAO)排除台灣參與感到「訝異」,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這類聯合國機構應更重視參與的普遍性,國際秩序不僅很不完美,更有許多要改革,解決包括代表性不足的問題。 唐獎教育基金會在台大...
閱讀更多唐獎.法治獎得主路易絲.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陳明仁攝) (林上祚 2016年09月25日,風傳媒)唐獎教育基金會今天舉行第二屆唐獎頒獎典禮,法治獎得主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最為外界肯定的是在1996年到1999年,加入聯合國國際刑事法庭,針對南斯拉夫與盧安達內戰種族屠殺起訴國家領導人。阿爾布爾引述18世紀法國學者的話:「富與窮之間、主與僕之間、強與弱之間,壓迫的來源是自由,解放的來源是法律。」她堅信法治是善的力量;人類追求正義和究責,不該輕言絕望。 壓迫的來源是自由,解放的來源是法律 國際憲法協會榮譽會長桑德斯(Cheryl Saunders)表示,阿爾...
閱讀更多社會對司法的期待,漸從「獨立」走向「回應社會變遷、讓人民有感」,司法改革已從法界喃喃自語,變成全民議題。筆者常自問:司改到底要改什麼?對一般人來說,司法是什麼? 或許先從下述判決試著思考。 彰化一男子喝了燒酒雞湯後駕車擦撞,以酒駕被判刑二月。然而他曾獲無期徒刑,已假釋近十年;這個輕罪判決將導致假釋被撤銷、入監執行無期徒刑殘刑。上訴後,二審法官審酌他自新表現良好,原判將導致懲罰過重,因此改判免刑。 一位更生人偕友合夥從商,因合約糾紛被夥伴控偷竊,一審無罪、二審判八月徒刑,致假釋遭撤銷而須回牢服無期徒刑。檢察總長幫他提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不提對被告有利的證言,「僅屬單純訴訟程序上之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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