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文章
  • 文章總表
  • 民主政治
    • 兩岸關係與外交
  • 法治建設
    • 法學教育
    • 理律故事
    • 超國界法治
    • 身為法律人
  • 愛與奉獻
    • 人生感悟
  • 社會正義
  • 社會觀察
  • 經濟觀察
  • 長文著作
    • 出版書籍
    • 推薦序
    • 書與人生
  • 動態時報
選單
  • 所有文章
  • 文章總表
  • 民主政治
    • 兩岸關係與外交
  • 法治建設
    • 法學教育
    • 理律故事
    • 超國界法治
    • 身為法律人
  • 愛與奉獻
    • 人生感悟
  • 社會正義
  • 社會觀察
  • 經濟觀察
  • 長文著作
    • 出版書籍
    • 推薦序
    • 書與人生
  • 動態時報
上一頁
首頁 民主政治 兩岸關係與外交

兩天談判之後-再由法律觀點談中美關係

1978 年 12 月 30 日
在 兩岸關係與外交, 超國界法治
分享到 Facebook 上分享到 Line 上分享到 Wechat 上

經過兩天談判,美國代表團已於昨日下午離華返國。雖然此次談判有助於雙方瞭解彼此之立場,但雙方立場之懸殊卻是相當明顯--亦即我們堅持中美今後之關係應建立於官方之基礎上;而美方僅擬於非官方之基礎上與我維持關係。此次談判之無結果並未出國人之預料。美方之立場無疑地是「配合」其與中共在本月十五日聯合公報之聲明:即美國承認中共政權為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而「在此意義內,美國人民將與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業和其他非正式的關係。」對於美方之立場,我外交部次長錢復先生、部長蔣彥士先生及總統蔣經國先生先後均強調中美今後之關係必須建立在官方之基礎上;其理由至明,蓋唯有於此基礎上,雙方方得建立永久(有別於暫時)及原則性(有別於例外)之法律秩序,進而得建設性地促進雙方(政府及人民)之利益,維護亞太地區之安全。對於我政府之立場,我們表示擁護外。本人並藉此補充本人於聯合報廿六日所做之討論:

(1)我們不應該滿足於以國際法上中國「事實政府」之地位出現於中美關係(進而於全球關係)上。其理由即如蔣總統於昨日之聲明所指出--缺乏法律地位之交往將阻礙中美關係之保持及增進。(因為法律秩序之確定與否,關係人與人(國內法上)及國家與國家(國際法上)之利益至鉅。事實上,中共與美國急於「關係正常化」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中共與美國均認為中共如僅以中國「事實政府」地位,很難與美國在永久及原則性之法律基礎上,全面化彼此間之關係。)基於同理,至少美國與在台、澎、金、馬等地區行使有效控制之我政府之關係,亦應具官方之基礎(亦即至少承認我政府在此地區合法之國際法人之地位)。

(一)或謂在國際法上一個國家內並存之「合法政府」與「事實政府」之地位雖有不同,但是此項差別待遇可經由他國(如美國)之國內立法將之平等化。(關於國際法上「合法政府」與「事實政府」地位之差別,請見本人於聯合報廿六日之討論。)因此,有人主張,我們應滿足於美國國會立法保障下以中國之「事實政府」之地位出現。如此項論點僅係針對目前突發之中美關係之暫時對策而論則可;如係就長程之外交政策而言則萬萬不可。其理甚明:本質上此項理論係被動性之理論;因為即使透過美國國會對我政府之「事實政府」地位「合法化」(即以立法方式填補「事實政府」與「合法政府」間之差別待遇),(姑不論立法過程之複雜性)此項國會立法終究是法律秩序之例外型態--而我們之外交政策亦不應建立於此法律基礎上。何況,國內立法並無永久性之效力。另則,此類透過國內法(而非國際法)建立之合法化「事實政府」之地位,僅可適用於中、美關係之上;換言之,美國之國會立法雖可暫時填補將來中美關係上之法律真空,卻無法填補我們與其他承認中共政權國家間之法律真空狀態。因此,我們應爭取如下之過渡目標:即對全中國人而言,我們信仰三民主義之政府應是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而就我們與外國之關係而言,在台、澎、金、馬等地區上之我憲法政府及海內外人民之結合體(即中華民國)應屬獨立之主權國家,其國際之人格在法律上不可因他國承認中共政權為「合法政權」而受影響。在此過渡目標下,我們可開拓我外交之新局面,以再努力邁向終極目標(即統一中國)之實現。綜合前述,吾人認為我們非但應就中美關係之未來關係執行上述之中程及終極目標,亦應藉此次之激盪,全盤地策劃我們全球性之外交政策。而其重點在建立原則性及永久性之法律基礎。

十二、廿九、夜十一時

【1978-12-30/聯合報/03版/第三版/671230】

Print Friendly, PDF & Email我要列印
標籤: 兩岸關係與外交國際法及超國界法治
上一篇文章

冷靜﹑理智地看-中美關係之法律問題

其他文章

評卡特之中美關係備忘錄

陳長文

陳長文

只有每一個人,都不放棄、不氣餒於內在正義的追求與外在正義的期待,也不怕自己的發聲會引來「狗吠火車」之譏,盡其當言、為所當為,那麼我們對社會的理想與願景才有實現的可能。

相關的文章

超國界法治

美攻伊 再度犧牲了國際法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3 月 30 日
兩岸關係與外交

司法互助 台灣的守舊與大陸的革新

作者 陳長文
2026 年 1 月 5 日
兩岸關係與外交

許台獨放火不許統一點燈 賴總統違憲

作者 陳長文
2025 年 3 月 16 日
兩岸關係與外交

南韓戒嚴鬧劇 看台灣「無聲戒嚴」

作者 陳長文
2024 年 12 月 9 日
concept of diplomatic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operation
兩岸關係與外交

致吳豊山先生的公開信/九二共識重求同 兩岸進展貴務實

作者 陳長文
2024 年 12 月 2 日
其他文章

評卡特之中美關係備忘錄

I AM

  • 我是陳長文

POSTS

  • 陳長文文章

BOOKS

  • 陳長文著作

Journals

  • 學術雜誌、期刊
Facebook-f Weibo
  • 聯絡我

POSTS

  • 陳長文文章

BOOKS

  • 陳長文著作

Journals

  • 學術雜誌、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