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5日,受台灣大學邀請,與同學們分享學思歷程。(PPT、演講逐字稿)
- 主題:陳長文律師的學思歷程
- 講者:陳長文律師
- 主辦單位:共同教育中心
- 日期:2011-12-15
- 片長:120 分鐘
- 語言:中文
- 關鍵字:法律 學思歷程
20111215【陳長文@臺灣大學】我的學思歷程 by cvchen1973 on Scribd
目錄
【李嗣涔校長開場致詞】
歡迎大家參加我們通識教育的講座—「我的學思歷程」。今天請到的主講貴賓是我們的校友—陳長文律師,在他離開學校44年以後,第一次正式的被學校邀請回來演講,而且是回到母系來演講,這是非常值得紀念的一件事情。
利用這個機會向各位介紹陳律師的學經歷。陳律師是1967年臺大法律系學士,1969年加拿大UBC大學的法學碩士,19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畢業以後他就回到臺灣投入司法、從事實務的工作,現在是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兼所長,同時也是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的理事長;在1990年,他曾經以紅十字會會長的身份,協助簽署金門協議。在1990年代初期,他曾擔任海峽交流基金會首任秘書長,從事兩岸的協商。他有一個工作做的非常久,是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的會長,幾十年來,投入臺灣對外的人道服務、援助工作,關心弱勢議題、弱勢團體,各位可以經常在報紙上看到,他對於整個社會的法律問題以律師的身份幫忙,甚至協助立法。今天我們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請陳律師來談談—「我的學思歷程」。現在讓我們熱烈歡迎我們的校友—陳長文律師。
【陳長文律師演講內容】
謝謝校長,教務長、各位老師、各位同學:晚安!
如剛才校長所說,我是1967年臺大法律系畢業,44年中間回來過臺大,跟法學院同學聊過將來該做些什麼、該怎麼做;也參加過商學院、管理學院的國際學生管理營,談過一些事情。
今天非常高興站在這裡,這是由共同教育中心舉辦的「通識教育論壇」,我的學思歷程系列講座已經有10幾年,至少出了4、5本書。我今天站在這裡,有很多感觸。第一,應邀來「我學我思」講話的人大都有點年紀,想想我確實有點年紀了,雖然總覺得自己還算年輕,最近六七年才慢慢體會到真正有把年紀,因為我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外公。
學校邀請我來談「我學我思」,這個題目比較難,一般來說我談的是比較小的題目,例如有關法律人。「我學我思」當然著重在我的學、我的思。「學」的部分比較簡單;「思」的含義就要更廣一點、更延伸一點,它窄的部分要談到我的歷程,因為我看到我的孫女兒才1歲,她學得很快,小腦子一直在動,已經很有反應。因此「我學我思」我要從我很小的時候談起。
謝謝學校的邀請,給我一個機會思考我從小到大到底做些什麼。從出生到現在,很多事需要別人告訴我,就像我的小孫女一定不記得今天外公跟她之間的互動,她長大後,我如果沒有機會告訴她,她只能從照片、文字或紀錄中去瞭解。
「我學我思」涵蓋的問題非常多。我現在是人生的第67年、進入第68年,我談這67年對各位同學有什麼幫助?在場的同學有學法律、管理、科技、醫學、文學的,今天花2個小時要讓各位同學覺得很值得,這是很困難的,可是我會試著盡量發揮。我準備了PPT,一共有140頁,我會用最快的速度介紹。
今天的題目「我的學思歷程-談挫折與感恩」。我到這個年紀,有很多地方要感謝別人,謝謝父母、老師、同學,甚至那些給我挫折的人,因為挫折帶給我們很多經驗,讓我們能夠成功,這部分也是「學」與「思」的過程。
先介紹簡報檔上的幾個標誌:這是一個法獸,這字念「法」,左邊是「水」,右邊是「去」,去上面是一個「獸」。中國古代這個獨角獸象徵「去不正」,水代表平,「持平」、「公平」,現在這個「法」字變得簡單一點。這是紅十字標誌,「博愛人道志願服務」是紅十字會的願景,一併鋪陳剛才校長介紹我所做的事情。這「關懷、服務、卓越」六個字是我所服務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幾百個同事十餘年前共同選出來,用以互相勉勵的願景。這是我們台灣大學,同學們,你們很幸運能夠有這樣的一個學習環境。
據說康德曾說:「世界上有三件最美麗的東西:天上的星星、地上的花朵、和人的良知。」我很喜歡這個說法。國父說:「要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國父有國父的年代,這是他在那個情境中所思。做官的有的是好官,有的是貪官。中國在滿清末年做官的大部分沒有盡到責任,可能是當時的環境限制他,也可能是他自己限制自己。各位要去思考,每一個時代有它「學」與「思」的環境,以及它的限制。
我要介紹一個人—理察森(Elliot Richardson),他曾經在美國的尼克森總統時代做過司法部長(Attorney General),後來擔任國防部長,最後在過世前擔任美國駐英大使。據說尼克森面臨水門事件時,也就是尼克森牽涉到竊聽民主黨競選策略的弊案而被調查,理察森是尼克森任命的司法部長,他指派了一位獨立檢察官Cox,是他哈佛大學法學院的老師,Cox檢察官要求尼克森把他辦公室的錄音帶交出來,尼克森藉各種理由不肯拿出來。尼克森對理察森說:「你讓Cox離開,換一位檢察官。」理察森告訴尼克森:「我做不到,因為這違反我的良心。」他拒絕尼克森之後就辭職了,最後尼克森倉惶地離開職務,以免被彈劾。理察森過世時,有人幫他寫傳記,找到他高中時代在畢業紀念冊上寫的志向,他說我立志從政,「if pursued conscientiously – politics is the most difficult of the arts and the noblest of professions.」翻譯中文是「如果從政能夠秉持著良知而奉行的話,政治是最困難的藝術,因而它是最尊貴的職業。」理察森高中時代跟國父那個時代是不一樣的,他說的和國父所講的其實是同樣的意思。最近我們要準備選總統、立法委員,之後就提名院長、部長。每一個院長、部長、民意代表、鄉鎮長如果都能夠真正體會國父所說的、理察森所說的,老百姓就會覺得他們很棒。做得到嗎?這是「我學我思」我們要去體會的。
這篇文章是我在去年這個時候寫的「民國100年前夕談兩個時代的年輕夢想」,林覺民在那樣的時代,以愛其妻之心,為了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悲壯地與妻訣別。今天坐在教室裡的同學們,你們是另外一個世代,林覺民天上有知,應該會很高興,但是他也不必然感到安心,這部分請各位去思考。
我2006年在民生報寫一篇文章「給畢業同學的一封信:代間的省思」,提到挫折是人生最大的資產與禮物。裡面有我、罹患進行式肌肉萎縮症的朱仲祥、趙建銘、甲骨文的執行長艾力生,看這些人追求的是什麼?各位回去可以去看看這份power point檔,我會留給各位。
這圖片是我在紅十字會的活動中,與臺北歐洲學校的校長談紅十字會的運動、談學生對於弱勢族群可以做的事情。下面是理律文教基金會在北京大學法學院發獎學金,在臺灣我們也設有獎學金;我們舉辦模擬法庭、研討會的活動,討論值得關注的一些法律問題。
「學」與「思」的過程中,「如何獨立」是送給孩子們很重要的禮物。在日本北邊的島嶼,小狐狸原本還在喝奶,到4、5個月的時候,狐狸媽媽會突然間變臉,咬牠一口,讓小狐狸倉惶地離去。那是很痛苦、很難過的鏡頭,但是在生物的環境中小狐狸必須要獨立,否則將來沒有機會存活。今天在座各位同學都是相對幸運,能夠在這個學校、這個環境中上課,有別於斯里蘭卡、海地、汶川的孩子,他們的環境是不太理想的,可是他們仍然要過日子、要成長。
這圖片是我2006年一次演講的時候,一位記者特別把我的題目登上報,題目是「幸福是一個總體的概念」,我覺得蠻有意思,各位讀了就像那天你也在場。
這一張「你是伊凡.伊列區,還是亨利.杜南?」2006年5月8日紅十字會大會,也是亨利.杜南的誕辰紀念日,我以亨利.杜南與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筆下虛擬的伊凡.伊列區做比較。
亨利.杜南是紅十字會之父,原本他在瑞士的銀行做小職員,路過義大利蘇法利諾,那個地方發生戰爭,薩丁尼亞、法國、奧地利打仗,傷兵在戰場不可能受到好的照顧,亨利.杜南心有不忍,就留下來跟當地人一起照顧傷兵們。這個戰役結束之後,他繼續他的旅程,但卻無法忘懷那個慘況和傷兵的痛苦,因此他寫了一個蘇法利諾戰役的回憶錄,重點在呼籲歐洲國家聯合在一起,共同推動一個自願服務的活動,成立組織,幫助在戰場上受傷的人。本來他是一個年輕的銀行家,將來有美好的前程,但是他投入了這樣的運動,雖然1901年他獲得第一屆的諾貝爾和平獎,但是一直到1910年去世之前,他在安養中心裡卻是貧病交困。所幸他的志業被推動起來。歷經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所有苦難因為他的呼籲與推動,加上國際多邊公約、日內瓦公約等的簽訂,使得戰爭至少有了人道的規則。我要談的是亨利.杜南這樣的一個人。
《伊凡.伊列區之死》是講一個俄國沙皇時代的檢察長,他有美麗的妻子、漂亮的房子。有一天他不小心摔跤,之後臥病不起,他的朋友、同事、醫生來看他,家人呵護他,但是他躺在床上非常不高興,因為他總是懷疑他的朋友不是真心的關心他、同事只是在等他死,空出缺位換人遞補;他甚至懷疑太太與家人都不愛他,他在病痛中,深陷困惑之中。終於在他走的前一剎那,他想通了為什麼 – 因為他從來不關心別人,擔任檢察總長卻不關心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有罪,只關心自己哪一天升官。同學們可以體會這兩個截然不同的人。
回到「學」與「思」,你學到什麼?你體會什麼?得到什麼挫折?是否在挫折中記取教訓?就伊凡.伊列區來說,顯然太晚了,不過我還是為他高興,在托爾斯泰的故事中,伊凡在人生的最後一秒鐘懂了。
這一張是「狗吠火車」。我常常呼籲一些事情,可能是關於紅十字會的事情,可能關於國家花錢買武器的事情。2009年我為買30架阿帕契攻擊直升機這件事「狗吠火車」,訪問中我有一段話:「這是做父親的責任,特別是一個從戰爭時代走向和解時代、經歷過大風大浪…,用我的筆桿挑戰巨大的風車,或者有朋友覺得我過分了點,如果他知道我的心情,他們或許能夠瞭解。」國家拿了750億買30架阿帕契攻擊直升機,一架要25億新臺幣,對照不管是2元的柿子還是3元的芒果,都很荒謬。這些議題要不斷的呼籲,也許只是狗吠火車,沒有意義。但這也是「學」與「思」當中值得想的。
國父說「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若是又能做大官,又能做大事,未嘗不好,就像Elliot Richardson說:「從政如果秉持著良知而奉行,是最困難的藝術。」在一個民主國家要從政是何等的困難?牛鬼蛇神都要處理,在統獨的議題之下,要擔心統派、要擔心獨派、又要擔心都不在乎的人,而仍然要把事情做好,不但要有智慧、有學問、有方法,身體還要很健康,能夠身體力行。
今天我講自己的「我學我思」,可是我關心你們希望從我身上曉得的,如果只有2個小時,這是蠻困難的一件事,希望各位能夠體會。下次如果還有機會的話,讓同學先問問題,確定各位同學的問題到底在什麼方向,然後我再決定要講什麼。
壹、從個人談起。
我1944年出生,1949年跟著父親來到臺灣,他帶著媽媽、我們四個兄弟姐妹,我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有一個么弟留在大陸夭折了。我的父親是軍人,來到臺灣之後,政府要他再回大陸去打仗,回去以後就陣亡了。那時候我才5歲,父親的樣子我只能看照片,完全不記得。我母親在2004年過世,當時她90歲,我60歲,從媽媽留下的東西中發現父親寫給媽媽的信,信中都說:「我想念你們」、「哥哥聽媽媽的話,幫媽媽照顧弟弟」、「過一陣子就有飛機可以回到臺灣」,可是他再也沒有出現。
我進入中正幼稚園、長安國小、建中初中、高中、臺大;1969年在溫哥華結婚;1971年臺灣退出聯合國;1972年我拿到學位就回來,那時候沒有到臺大,臺大也沒有邀請我,這是一個遺憾,不過遺憾與挫折都是禮物。我開始在政大教書,一直到現在還在政大和東吳教書,偶爾有機會來臺大和同學們聊天。
這張照片是我在臺大法學院的一個老教室中,和羅昌發老師一起談了很多題目。
這張照片是我剛才提到,我媽媽在2004年過世,當時我準備做外祖父。
我念幼稚園的時候,有一個媽媽跟我媽媽說:「我的兒子摔斷腳,是你的兒子陳長文叫他從溜滑梯平臺上跳下來。」我當然矢口否認。據說我自稱是傘兵司令,要跳傘,我一定身先士卒先跳,大家都跟我一起從上面跳下來,那個小孩子運氣比較不好。從這裡我就學到責任的問題。因為我的故意或過失,說了一句話,害另外一個小孩子受傷。
這張是中央日報民國40年10月11日報導,民國40年10月10日有一個小孩子在新公園走失,他叫陳長文,7歲,福建福州人,身穿粉紅色花條白泡泡紗上衣。我去看閱兵,在新公園走失,最後安全回家了。5、6年前聯合報的記者想把閱兵的故事集合起來,居然看到這則新聞,記者問我:「陳先生,你以前是不是走失過?」我說:「好像有這回事,你怎麼知道?」他說:「報紙有登載。」那時候中央日報是黨報,也是最大的報紙,竟然會把陳長文三個字擺在報紙上,可見當時社會上真是沒有新聞。
我7歲時父親已經陣亡2年,當時我沒有這個感覺,唯一的記憶是,中學時抗戰功勳子弟可以加分,所以我考上建國中學初中部。我小學的成績考建中可能有困難,可是初中到高中我是憑自己成績考的。因為爸爸的緣故,小學、中學、大學學費都繳得很少,但是當時我的感覺很小,直到做事以後瞭解兩岸關係時,感覺就非常強烈。前幾年居然還有戰爭的可能性,甚至有些政治人物因為各種原因,挑起爭端,我覺得非常難以忍受,這是另外一件事情。
我在長安國小一到四年級的成績應該是馬馬虎虎的,到了五年級,劉老師覺得這個小孩腦筋還不錯,讓我做班代表,給我第一名。一到四年級的老師沒有給我這樣的肯定,他突然間肯定我,到了六年級要畢業了,市長獎我一定沒有份,因為一到四年級的成績很差,但是老師讓我得到區長獎,想當年學校每個年級都有默契,每一個班總是要有1、2個人有資格,我們那一班就以我充數。這是我片面的記憶,回想起來有很多的感觸,我要感謝劉老師,因為他給我使命感,讓我作班代表,好好去念書,成績才變好。我主要說的是,如果孺子可教的話,老師能夠給同學鼓勵。我們做事的時候也是一樣,給別人機會去發揮能力是很重要的,這部分是我對小學時期的感覺。
我初中、高中都在建中,環境等各方面都很不錯,六年的回憶非常好,很多老師給我很好的基礎,包括學識與做人的道理。臺大法律系階段,我的成績不錯,每年都拿書卷獎,受教於非常好的老師,包括最近過世的丘宏達老師,他在我大三時從國外回來教書。
接下來談的跟各位同學比較相關,該怎麼把法律與管理結合在一起?法律與科技的關係、法律與醫學的關係,法律與各位行業的關係。法律與政治、經濟、文化、國際局勢都有關係。我在臺大念書時,我們的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相對比較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很多憲法賦予的權利由於戒嚴、戡亂而被停止了,老師也不太能夠發揮,我們的大法官固然一直都在,但是大法官的解釋都非常保守,跟90年代解嚴之後是完全不同的。當時六法全書就是六法,我法律系畢業能夠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因為我們念的學科相對是比較簡單的,幾乎六法就夠了。今天法律的範圍非常廣,我們事務所有6、700位同事,各種專業的律師分工合作。因為現在環境不一樣、條件不一樣,各位同學今天要面對的挑戰也不一樣,老師的所學所思或許對你沒有直接的幫助,但是從這個過程中你也許可以找到對你有幫助的部分,自己去體會。如果有興趣的話,我們改天專程找時間來談。
我大學畢業出國讀書,在當時的環境下,我沒想到在臺灣做律師、檢察官、法官、或教書,當時沒有老師告訴同學畢業後可以做什麼。我覺得學校應該要有協助同學們畢業後做什麼的職業規劃,尤其是法學院。老師不見得會各種職業,因為老師不見得做過法官、檢察官、律師或企業的法務,但是學校可以安排社會上有經驗的老師開這樣的課程。法學院的同學要做律師、做法官還是做檢察官?這些角色不一樣,發揮的內容不一樣、堅守的原則也不一樣。這些人在社會上有共同的使命、目標、與默契,就能夠真正達到社會期待我們法律人應該要扮演的角色,這是學校應該要做到的事。其實每個學院都要有這樣的課程,讓同學們第一年進來就瞭解,究竟學這行適不適合?如果適合的話,要往哪條路去走?
今天回想起來,不只是老師的問題,而是環境使我們沒有辦法充分體會。當年我學公司法,沒有看過一張公司股票;即使看到股票,我們也以為那是一張文件而已,因為生活的周遭沒有人從事工商活動,書本與實際有蠻大的距離。現在在法學院上課,這個問題應該減少了,但是我相信還是可以做的更好。
大學畢業要做什麼?我當時想到唯一的路是出國念書,因為哥哥、姐姐都出國念書,為什麼出去念書?可能是就業不容易,或者是因為得到了外國獎學金。我哥哥是學水利的,姐姐是學商的,學法律拿獎學金的機會最小,雖然當時臺灣是聯合國的會員國,還是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但是臺灣在聯合國的國家中,是非常小、非常弱、非常沒有條件的。我到今天非常感謝UBC,感謝學校能夠給我一筆加幣2,500的獎學金,在當時算很多。我念了兩個學期得到碩士,之後坐火車前往美國繼續念書。獎學金不但可以繳學費、買書、租房子、還有一些零用錢。今天回憶起這部分感觸很多、很感謝,這就是為什麼理律文教基金會投入公益,我們認為行有餘力的時候應該回饋、付出。我希望各位同學將來會很成功,記得要感謝學校,像現在我們所在的教室就是別人捐給我們的,別人為什麼要捐給我們,一定有他的道理、有他的故事,這故事一代一代的傳下去。這故事當然各位可以去體會,這就是我們所學所思。
這是1972年我拿到哈佛大學博士學位所拍的照片,旁邊兩位是我的老師,我在3年之內把碩士和法學博士念完,回到臺灣來教書。
這是我和家人的照片,中間這位是我的兒子,是極重度障礙的男孩子。這是我家中另外一件對我做人有影響、對我的思考有影響的事,這也是老天的禮物-在1982年,我的孩子「文文」出生,他有非常嚴重的身心障礙,理解能力很糟,眼睛幾乎全盲,不能夠自己走路,需要別人扶持。換句話說,他的生活料理需要靠媽媽以及其他人幫助。他非常愉快、討人喜歡、非常有禮貌,但是你要跟他講事情,他很難聽得懂,他腦子轉不過去,那是非常困難的情境。
各位同學去思考,對於有這樣孩子的家庭或朋友們,你要給他們額外的瞭解、體會他的困難、給他所有你能給的,不是憐憫他,而是真正的幫助他。這種家庭很多,更不用說還有其他的弱勢家庭,需要資源。我們的政府如果拿750億買1架25億的攻擊直升機,相對於此就很荒謬。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理察森所說:政治是尊貴的職業。要從事這個職業就要規規矩矩地去做,不但如此,還要有智慧、有良知,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就是國父所說的做大事。事實上不做大官很難做大事,不做大官只能狗吠火車,但是狗還是會繼續吠火車。
這一張是2006年父親節民生報向我邀稿,他們容許我發揮,報紙的一整版,本來是要講孩子跟爸爸之間的關係,我有兩個重點:一、智障兒不是討債者,父母親也不是受罰者;二、請將這些天使派往每一個陳長文家。這絕對沒有自大的意思,而是請求老天不要把這樣的孩子放在窮苦人家,因為這負擔實在是很沉重的。我的重點是呼籲社會要體會所有弱勢家庭的困境。
這是黎巴嫩敘利亞的詩人紀伯倫所說的話:「這世界若沒有愛你的心與你愛的心,那你不過是一粒飄蕩在宇宙中的塵埃。」這是我的一個訊息吧,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愛,你我只不過是一粒飄盪在宇宙中的塵埃。
這是我父母親的合照,那時候他們一個36歲,一個34歲。媽媽到了80多歲患有阿茲海默症,還算是平靜,因為我姐姐特別從美國回來陪媽媽,家裡也有很好的照顧,生命就是這樣一路走過來,在這邊跟各位分享。
我在2009年發現得了膀胱癌,體會到一件事情,告訴大家如何去保健身體,告訴健保單位膀胱癌用超音波就看得出來,但是健康檢查的時候往往只檢查我們的肝臟、胰臟,膀胱的部分不會順便看一下。我問醫生們為什麼不這麼做?他們說腸胃科就照上半部,膀胱是泌尿科,要到泌尿科去。我覺得很奇怪,就像問法律人,有人說這是刑法的問題,那是民法的問題,這是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問題,有點像伊凡.伊列區一樣,他不關心你的問題是什麼,他只關心這樣分科,不在我這一科裡面,你問別科。這也在我的所學所思裡面。
同學們要有一個整合性的想法,學問要從這個角度去,做老師也是一樣。法學院的老師應該教學生將來要做什麼,或是看學生適合做什麼。例如如果將來想做檢察官,刑法、刑事訴訟法很重要,對於人權的觀念、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係、檢察官和犯罪嫌疑人之間的關係、罪疑唯輕、無罪推定原則…要能深刻體會。如果將來想做法官、或律師、或學者,學校的法學院就應該針對不同角色的特質提供不同重點的指導與訓練。
我從1972年一直教書到今天,教書和律師是我的本業。我非常感謝參加了理律法律事務所。我1973年參加理律,擔任顧問,之後我就不做專任老師,只做兼任老師,兼任老師對學生和對我自己都有幫助。我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客戶有各種問題,不分刑事、民事、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憲法、行政法…,可以增長我的知識。在戒嚴時期刑事訴訟的案子比較難做,解嚴、戡亂終止後就比較容易;國際化、全球化帶來新議題,所以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演變。對於法律人來說,做律師也好,老師也好。做老師,學問、理論會越來越棒,但是實務的部分就相對較少。醫學院的老師天天要進醫院,可以看到各種疑難雜症,對他自己學問的成長、對他學生的成長絕對有幫助。
我除了做律師、兼任教書以外,另外就是紅十字會的工作。紅十字會是業務外的工作,從1987年到今天,不但花時間,還要盡心盡力。
對於兩岸實務,我也希望能夠做得更多,為什麼我特別關心?因為我父親的陣亡。我念完書回來做事,兩岸關係有了希望,這是一個可以解決的問題。解決的方案一是打仗,另一是不打仗,還有一個是用時間換取空間,等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成功。中國大陸的經濟改革開放有點成績,但是政治改革尚不理想,還在繼續努力之中。中國大陸從共產主義走向開放,歷程中的問題是很困難、很複雜的,哪一個模式最好?中國大陸的人只有自求多福。
我們在臺灣可以給中國大陸很多的幫忙、很多的鼓勵,甚至可以給他們很多的鞭策,這是我一直想要做的事。做這件事是為了我們自己還是為了大陸?說自私一點,我想還是為了我們自己。我們的孩子、孫子要面對中國大陸,中國大陸的政治如果不能夠改革,就像個大炸彈一樣,一旦炸掉,臺灣也會很慘。所以臺灣應該怎麼做?智者、仁者、大跟小之間的關係要有所體會。
1990年到1992年,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天天坐在海基會,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工作幾乎沒有做。我特別要感謝理律法律事務所的所有同事。從1973年到今天,陳長文老師花了很多時間在海基會的工作、兩岸的工作、紅十字會的工作,直到今天我仍然做很多教育的工作,而沒有在辦公室裡賺錢;我的同事一方面為當事人解決刑法的問題、民法的問題、公司法的問題、行政法的問題、超國界法的問題等等,一方面支持我的公益事務。
各位同學要體會一件事,你要行有餘力才能多做一些事情,今天老師講的很多,你們聽聽就罷了,不一定都要做到。你立刻要面對的問題就是大學畢業,要找到一個最適合你、最能夠發展、最好環境的工作。當然你要關心國家、關心社會,你不需要花太多時間,但是你不能漠不關心。
西元2000年開始,理律同仁在中國大陸法學院和管理學院教書、發獎學金、舉辦模擬法庭辯論賽,完全都是義務的。最開始的動機,希望中國大陸的法制改革能夠成功,希望中國大陸最優秀管理學院(包括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的同學能夠體會到,沒有準確的法律認識以及法制的要求,企業治理是不會成功的。我們不斷推動類似的觀念,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一方面覺得中國大陸有希望,另外一方面也發現台灣經驗越來越被沖淡。
我很幸運,我教書,是律師事務所的一員,也在紅十字總會服務,我也擔任過海峽兩岸基金會的秘書長。這些是我寫的一些書,談兩岸、成為法律人應該有的態度、一般做人的道理等等。
貳、談挫折—法治改革、法治教育。
《中華民國與國際法—民國百年重要紀事》,這是今天才出版的書,從民國元年到現在,很有意義的,建議同學買一本。另外這些是我關於航空法、國際私法早期、晚期的書與文章。
前一陣子馬總統簽兩項人權公約和立法,以及兩公約的施行法,我有一個問題,那麼多的多邊公約都要靠馬總統來推動、一一訂施行法嗎?我建議制定一個多邊公約國內法化的暫行條例,也就是在兩岸關係的問題未解決之前、我們還未加入聯合國之前、簽訂多邊公約的機會還沒出現之前,由國家立法、編列預算給各個部會,各個部會例行地檢視全世界哪些國際公約正在醞釀、討論,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包括如何立法,而不只是治標,等別人條約已經簽了,再來簽署、制訂一個國內法的施行法,這樣做才是治本。等到兩岸關係徹底解決,兩岸統一或是獨立了,沒有戰爭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簽署所有的多邊公約,不需要透過這個特別的程序。
這問題也是狗吠火車嗎?我教國際公法,不單單教理論,還要想有哪些問題需要去解決。舊的國際私法是民國42年制定,很高興今年新修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終於出來了。我曾經教國際私法,教了幾年就不教了,因為那個國際私法太老了,很多理論基礎都有顯著的問題。老師上課的時候一方面教同學國際私法講什麼,另一方面要批判那個國際私法,這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所以最後我沒有繼續教那門課。十年來我一直教超國界法律,同學有興趣的話,看這一期月旦法學雜誌第200期,裡面有一篇我從超國界法律思維來看國際法的教學與國際法的實踐,今天剛剛出爐。
「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的關係」,這是在管理學院教的課題。我們在成大、政大上這門課,還有北大管理學院、清大管理學院。臺大管理學院也有法律的課,我一直想跟臺大管理學院院長討論這個課題。理律同仁從最基礎憲法與財產權的關係切入,從憲法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到行政訴訟等等,跟同學們談,非常有效。管理學院應該要有這些課,這是我們過去10多年在海峽兩岸上課的課本教材。我們要成功,又要做好事,「Doing well by doing good」。
我曾經在國際法學會擔任理事長,現在已經卸任了。我們到全省各個地方巡迴演講,講跨國法律的思維,有一陣子馬英九跟我一起做,他擔任總統之後,就沒有機會參加這樣的活動。
這是我在民國72年寫一篇文章「自由的代價—從國際法論劫持中共民航機」。民國72年是戒嚴時代、戡亂時代,有一個民航機從韓國被所謂的「反共義士」劫持。對國際公法的學者來說,劫機是國際的犯罪,所以我在中央日報寫了一篇文章,指出劫機就是劫機,不能當成「反共義士」。我們做老師的就是指出真理,真理不會對政治環境妥協。
我在美國攻擊伊拉克後3天寫了一篇文章,「美國攻擊伊拉克,犧牲了國際法」,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是在2004年9月才正式公開痛斥布希。世界各國包括中華民國的外交部在美國攻擊伊拉克後都沒有講話,我可以體會政治確實是很困難的藝術。
日前我們有詐騙集團跑到菲律賓,被菲律賓送到中國大陸去,政府不高興、老百姓也不高興,民進黨罵政府,政府要回應,這是從法律的角度做的一些法理分析。
這是我幫助國軍訓練法律人員的得獎。
「國際法之回顧與展望—以超國界法律角度檢視」,這是今天才出刊的月旦法學雜誌,我的這一篇文章在這裡。
這是「法律人你要爭氣」、「律師性格與治國能力」、「從哈佛法律人到臺大法律人」,講法律人可不可以治國。因為前面一個總統的行為,有人覺得法律人不能治國;現在這個總統有人說他好,有人說他不好,法律人可不可以治國?跟其他人一樣,可以、 也不可以,並不因為是法律人就不可以。法律人要真正能夠發揮「全觀法律人」的特質,「全觀」也者,就是要瞻前顧後,洞悉所有的事情,弄得清清楚楚,還要有正直的人格、廉潔的品行,法律人應該可以做好國家的領導。
這是我們的選舉制度,有一個大問題—絕對多數,我們現在用相對多數選總統、選立法委員,就會產生很多的流弊,會有棄保效應等等。
這是「閉門造車的最高法院兄弟姐妹們」,陳長文讀者投書,這些主題是從我們承辦的案子或是看到媒體的報導,我呼籲最高法院的兄弟姐妹們,因為你的決定會影響高等法院、影響地方法院、影響剛從法學院畢業的同學,他們做法官、律師會覺得很挫折,因為你的觀念老舊,甚至你的思維、見識不夠,這都要透過教育、呼籲才能達到效果。
做老師的除了傳道、授業、解惑以外,更重要的是協助法學院同學的職涯規劃,這也適用於其他學院的同學們。你的老師除了傳道、授業、解惑以外,要能夠做到這點,老師做不到,學校要想辦法從外面找到資源來幫忙學生做到這一點。
這是我在2001年寫了一篇文章「超低的律師錄取率 邁向法治社會的桎梏」,事實上律師錄取率阻礙法治社會的發展。我當年考試的時候,律師的錄取率只有0.01%,大學畢業律師錄取2、3個人,之後由5、60人到2、300人,這是老師、學校的教導,我們教出的學生居然只有5、6%的錄取率,那做老師是不是非常失職?所以學校要教得更好,讓錄取率到達60、70%,這對老百姓來說,是好事情。今年律師考試會錄取1000個人,對於做律師的人會不會不好?據說律師們反對錄取率放寬。
這是我上一次在臺大法學院談「過來人的未來觀點—法律人的理想與實際」,時間是2005年12月22日,現在我講這題目,孩子們,你們將來畢業時要往哪裡走?適不適合往那裡走?你要怎麼往那裡走?
這是今年北京大學的法律職業發展訓練營,我告訴北大的同學,我一方面為你感到高興,因為你不是出生在文化大革命時代,你今天在全國最好的法學院受教育;另一方面我也感到憂心,因為在文革時代你根本不需要進法學院,現在你有可能考取律師、檢察官、法官,進到了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甚至做了律師,你的誘惑很大。像臺灣早期,學校畢業的法官,他有同學做檢察官、律師,彼此間的關係很好,倫理觀念、利益衝突的觀念很薄弱,那就是我們墮落的開始,第一天是如此,一輩子就是如此,就像伊凡.伊列區一樣,甚至更糟糕。我在北大開營儀式暨第一期講座跟同學們談倫理;我的其他同事談併購、知識產權的保護等等,北大的同學們是自願報名,都是非常認真的孩子,反應很熱烈,同學們寫報告說出他們的感覺。在那裡我看到一些希望。
講到教育,做老師除了教同學們學科以外,還要給同學們啟發,告訴你哪些事你該注意而沒注意。
叄、談挫折—事務所經營。
其實這應該都是成功,但是我不要告訴各位這是成功;我從挫折的角度去切入,或許各位可以體會到困難。
理律法律事務所除了傑出的專業外,重點是熱心公益活動。我們角色的定位是正確的,律師、法律人本來就該如此,許多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同事都會在學校教書。理律的傳統願景是「關懷、服務、卓越」。我們一年拿不低於2%事務所的收入用在公益上,這是我們驕傲的一塊,也是事務所凝聚最重要的價值。
這是我們事務所的組織圖。事務所的案件不按一般法律的民法、刑法來分類,而是分為二十餘專業領域,就像醫院有各專科,彼此間互相分工、合作。我們設立理律文教基金會,每年撥款到基金會從事一些活動,這些活動都非常低調,但是非常紮實。
這些是理律文教基金會出的一些書以及辦的一些活動。
「法律人,當以羞以惕以異。」這是媒體對於我們法律人所持的懷疑態度,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以羞以惕以異也包括我們對自己的檢討。
這是最近陳老師接受全國律師的訪問,談「全觀的法律人」。
這是2003年10月15日理律法律事務所發生一個狀況,有一位資深同事居然把當事人新臺幣30億的股票變賣掉,然後逃逸,現在還不曉得在哪裡。這對理律法律事務所是很大的衝擊,可是我們很快跟當事人簽訂協議,第二年就開始還錢。用什麼方法還?每個同事的薪水照樣發,年終獎金照樣發,但是合夥人、資深同仁不但不發,還要從自己口袋掏錢償還。
2003年11月17日,我們和客戶達成償債協議,但仍有一小部分差額,當時我們正在進行大陸的教書與模擬法庭辯論賽活動,我說:「我們共同以這個額度做公益,去教書、發獎學金。」客戶覺得這樣很好,就寫在協議中,我們每一年用法律服務抵償債務100萬美金,18年共1800萬美金,如果法律服務未達這個額度,餘款就捐給慈善團體或是做法治教育。目前這個額度已經快用完了,即使沒有這個額度,我們仍然繼續做公益,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我們也感謝有機會做這樣的事情。
上帝給我們這個挑戰,2003年發生這件事情,2004、2005、2006、2007年我們把新臺幣20幾億還完了。當時理律有535人,現在有671個人。我們沒有被打倒,我們把自己做的更好。2008年金融海嘯,經濟蕭條,收入減少,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挑戰,使理律法律事務所更堅強,組織更凝固、制度更健全。挫折既然已經來了,也沒有什麼好說的,記取教訓,想辦法處理問題。這是可以給同學們的啟示。
感謝客戶對我們的信任,我們低頭耕耘,抬頭收獲。反思自己,沒有信任,就沒有理律;社會給我們支持,我們會好好做。
這是工商時報當時的社論,給我們很多肯定,認為我們困難的時候不忘記對社會的責任。
這是禮運大同篇:「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這是一位長者劉和謙將軍應我的要求寫的大楷,掛在我們理律法律事務所的辦公室。這個理想分享給大家,共同勉勵。
肆、談挫折—投入公益.紅十字會。
紅十字會秉持著人道救援的精神,這是「讓愛穿透障礙」募款活動。我當時體會到我家孩子,找到很多教育界的老師,一起募款,募到4、5000萬新臺幣,幫助所有智障的孩子跟他的家庭,在全省各地設立一個協會,編列一個預算,讓這些媽媽們可以聚在一起,互相分享知識、取暖、勉勵。
這是紅十字會的一些活動。這時候周美青夫人擔任我們的名譽會長,總統來致詞,這是難得一張照片。
這是這幾年社會各界的愛心捐助,透過紅十字會的平臺,幫助了在臺灣受到災難的人,以及世界各地例如南亞海嘯、海地地震、汶川地震、日本海嘯等災難的人。我們在災區出現,現在還在進行之中,這些都是臺灣同胞們的愛心。臺灣2300萬人幾乎每個人都動員,很了不起。88水災我們募得4、50億新臺幣,款項的數字是70萬筆,這是很不得了的數字。就臺灣的人口、所得來說,代表全民都願意呼應公益事務。
這是南亞海嘯,我們前一陣子去;這是汶川,後面是映秀,就是震央所在;這是募款的狀況;這是在甘肅或是在陜西村落裡,我們給學生新蓋的學校醫院等等。各位可以看到,海地、巴基斯坦,都有台灣的愛心。
這是日本的救災,這應該算是一個挫折吧。今年3月為日本311地震募款,紅十字會負責15億臺幣,我們把其中2000萬美金給日本,大約6、7億新臺幣。有些網友不知道是惡意或者是無知,在網路上說:「拿了15億,為什麼只給人家5億,另外的10億擺在口袋裡面,難道是想暗槓嗎?要踹共(出來講)。」我未予理會,慢慢網路新聞變成平面媒體的新聞,平面媒體新聞變成電視新聞,電視新聞到了立法院,變成立法委員的記者會。這是一個基礎的問題,網友認為我們應該左手拿到錢,右手就立刻給災區。可是災區那麼多災民,難道把錢分給每一個人嗎?還是幫他把計畫做好,解決問題?從紅十字會的角度來看,我們當然應該按計畫進行。日本救災到現在我們募到24億,一開始就把2000萬美金給日本紅十字會(赤十字社),請他把2000萬美金加上世界各國給他的錢,先送到災區,給每個人慰問金。接下來安置災民,就是蓋房子,而不是把錢直接給他們。可是網民不明就裡,而媒體照樣刊登。有一些平面媒體本來是很不錯的,但卻嘩眾取寵。這讓我們從事志願服務的志工們很氣餒、很挫折,可是這個挫折也讓我們學到,在這個時代應該如何面對這類的問題。與各位分享這個題目,我們會好好的去做。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是民國43年頒布,到現在是60年,我們各分支會都是獨立的,會長是在當地選的,我是做總會的會長,我當然希望整合紅十字會組織,大家能夠合作無間。紅十字會這十幾年來在臺灣做的不錯,說來難過,是因為發生了很多的災難。921地震、88水災,世界各地的災難不斷的發生,臺灣人的愛心如泉源般出現,所以我從紅十字會扮演的角色中學到很多。
我們有很多工作經驗、計畫、能量,但是臺灣在每一個轄區,紅十字會組織不是都那麼堅強,我是總會的會員選出來的,我管不了分會的會長。我最近寫了一封信給紅十字會各分支會的會長,藉著社會各界要求加強監督紅十字會這個時機,建議釐清紅十字會法中關於分支會彼此之間的隸屬關係,全部變成一個會,無論誰做會長,將來26個縣市轄區,由大家共同參與一個理監事會,共同決定成員的職位;現有的組織幾乎不動,財產也不動,只是整合領導,希望可以做的更好。這是我們的挑戰,應該不算是挫折。
伍、談挫折—兩岸關係。
「民國38年一個將軍帶著妻子和四個孩子來到臺灣,那時候國民黨在大陸已全面的失敗,但是將軍卻接獲指令返回大陸參戰,不久噩耗傳來,將軍戰死沙場。那位將軍就是我的父親,他去世時,我才五歲。」這是2004年媽媽過世的那一年寫的。當時媒體報導阿妹在大陸唱歌,我們的政府領導說:「阿妹你究竟是愛哪一邊?」我有感而發,寫下這一篇文章。阿妹是一個藝人,她去唱歌你還問她愛哪一邊,這是太多餘了。政府要做的事是,盡一切的力量避戰。那些將軍、士兵都是你要指揮的,「一將功臣萬骨枯」是身歷其境的人才可以體會得到,其他人不太容易瞭解。
我曾經擔任海基會第一任秘書長,去大陸跟當時的副總理吳學謙講話,我當時講的很清楚「臺灣和大陸兩個加在一起才是中國」。1991年華爾街日報有一位先生叫做Waldron,他寫一篇文章:「The meeting between C.V. Chen(陳長文) and Wu Xueqian(吳學謙) suggests how much the psychological equation between the two Chinas has shifted. On the vexing issue of whether Beijing i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aipei a `local’ one, Mr. Chen said the issue is not one of territorial size or population but of system. The choice, he said, has to be made by the Chinese people.—on the basis of which system is a better one!」臺灣的一位秘書長跟吳學謙說兩岸之間的關係,不是大陸是中央政府、臺灣是地方政府,這不是大小或人口多少的問題,是兩邊制度的問題;吳學謙所說的一國兩制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一國良制,哪一個系統是更好的,這是比較重要的。這是西元2000年香港一位政治評論家特別提到1991年我與吳學謙談兩岸的對話,因為中國大陸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我說:「如果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個加在一起才是中國,至於誰是中國?要看比較好的制度什麼時候出現。」
前一陣子我在聯合報寫一篇文章「兩岸融冰 微細的一線香」,事實是,有一位大陸女子小梅,她的叔公是一個榮民,在臺灣過世了,叔公的骨灰在臺灣榮民之家的骨灰塔中,她想領回骨灰;他們只要叔公的骨灰,不要叔公的遺產。我們的法律規定,中華民國的人才可以領骨灰,於是她寫信到理律,我認為這個法律規定沒有什麼道理,願意幫忙解決這件事情。後來小梅又寫一封信來,說不需要把叔公的骨灰領回去了,她說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她感到臺灣對於他們的愛心,以及對於她叔公的愛護,包括榮民之家的人、同鄉會、陳律師願意幫助他們…等;她看到骨灰塔乾乾凈凈,非常肅穆、舒服,與她爸爸商量後,認為叔公花了一輩子的時間在臺灣,應該會愛這個地方,既然叔公在臺灣很安定,就不需要把叔公的骨灰領回去了。從這裡可以看到,兩岸之間透過關心、透過協調、透過愛去連結。但是光有愛還不夠,中國大陸的系統、制度一定要加油,中國共產黨現在一黨專政,面對的挑戰也就是法治與貪瀆的問題相當嚴重。
這是「創造兩岸新局在良制而非兩制」、「五十年後追求的是世界福祉」。各位看到歐盟,雖然現在不太好,可是歐盟很了不起、很不容易。德國與法國是世敵,卻能夠結合在一起;今天德國、法國這些國家,又想把歐元處理得更好。我們希望他們能夠成功,那麼臺灣與大陸不行嗎?大陸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法治,看我們大家努力到什麼程度。這是我最近這1、2年來希望得到回應的議題。
陸、結論。
「Doing well by doing good」。「Doing well」就是成功,「Doing good」就是做好事、做善事、做公益。當你成功,你可以做好事。當然要先有基礎才能做好事,心存善念,就算是10元、20元的捐款,你就給了志工許多鼓勵,更何況積少成多,可以幫助那些需要的人。
在回饋的過程中,關心社會上的問題。大學生念法律的、念其他科目的尤然,只要是在所學範圍之內、關心範圍之內,我們就勇於發言、勇於提出建議,這些建議固然不能全部得到回應,但是做一點算一點。
大家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走在沙灘上,看到海浪捲來很多的海星,每一個海星在沙灘都快要死掉,孩子一個個把海星丟回海裡面去,希望能夠救他們一命。一個飽經世故的老頭路過那個地方,跟孩子說:「孩子啊,你是徒勞無功的,這麼多海星,你能夠全部救嗎?」孩子說:「爺爺,救一個算一個。」亨利.杜南經過蘇法利諾,碰到傷兵,你說運氣好還是運氣不好呢?那就是我們的命運。
這是最近陳樹菊女士捐款百萬給紅十字會,因為她看到陳長文可靠。從她那裡聽到說我可靠,給我很多的鼓勵。
哈佛法學院強調「Giving back」,就是回饋。
謝謝各位同學、各位老師、校長。
【李嗣涔校長】
非常精采的演講,96分鐘的演說,大量的資訊,各位同學回去還要慢慢的咀嚼、慢慢的思考,這個資料我們會放在網站上。
全篇充滿了挫折、感恩與回饋,希望各位這2小時能夠獲得很大的啟發。現在還有12分鐘可以問幾個問題。
【Q & A】
Q1:邱老師(臺大歷史系校友)
我在60年代就注意到陳律師國際法方面的文章,也搜集了相關的簡報。我主修近代以及兩岸外交歷史,我本來想問兩岸和平協議的問題以及金門協議的問題。老師剛才談到歐盟,最近有一個比較新的國際議題請教陳律師:美國主導的環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是不是可以視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的翻版、也可視為中美新冷戰的開端?
A1:陳長文律師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環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其實應該類似歐盟,是一個經貿的策略,像FTA雙邊的自由貿易區,而它是整個太平洋的多邊關係。邱老師談到冷戰,我反而是看比較實際的部分。太平洋很多國家,有東協、韓國、臺灣。我們和大陸有一個ECFA,跟美國、新加坡都還沒有簽出來;如果有一個TPP讓臺灣能夠進去APEC領域,對臺灣來說,就立刻進入一個多邊關係,就像臺灣在2002年進入WTO世界貿易組織一樣,只是TPP實際上涉及太平洋地區。我們目前比較居於劣勢,還沒有能夠進入東協國家多邊關係。至於冷戰、熱戰,我倒是希望永遠不會再有這種問題出來。
Q2:溫靜同學(北京大學交換生)
我是北京大學交換生。今年在大陸發生了郭美美事件,導致大家對紅十字會的不信任,您認為通過這件事情大陸的紅十字會以及民間的慈善組織應該怎麼樣繼續前進?
A2:陳長文律師
這是談到非政治組織的公信力的問題,在中國大陸,紅十字會是少數的非政府組織,也是少數大規模的公益組織。從我有限的資料,中國大陸紅十字會組織應該是接近半政府的單位,不是純民間的單位。中華民國(臺灣)紅十字會是純民間的,在這裡先說明。
中國大陸現在的局勢發展中,政府的力量非常強、非常有效率。一黨專政的制度之下,確實是比較有效率;可也因為太強、太有效率,負面問題就出來了。它的透明度、公信力低,加上制度使然,官官相護的問題就很明顯。非政治組織或國營企業也有類似的問題。
依我的瞭解,你說的那件事應該是一個烏龍事件,一個沒有事實根據的事。有一個人自稱她是紅十字會相關的人,應該沒有這個事實,可是對於大陸的紅十字會產生了負面的影響。大陸一般人由於這件事,覺得大陸的紅十字會不可信。這個例子反射出中國大陸的人對政府的信心跟可信度,政府不管如何反應、解釋,老百姓仍然不相信。大陸沒有真正開放民間的力量,讓它變成真正的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在不是當然的情境之下,大陸的紅十字會變成是一個政府的單位。政府單位要有法律規範,那也會反映政府本身可責性的問題。
回到剛剛講的一國良制,那個良制究竟是什麼?我覺得兩岸政府應該專案討論政府如何建立當責能力?我在不同的場合也都向政府提出這樣的建議,這是我回答你的問題。
Q3:彭同學
前陣子三星密告臺灣的面板業有反托拉斯的情形,像這種法律案件都是在美國進行處理,臺灣卻無法為我們國家的企業伸張正義。
A3:陳長文律師
彭同學的問題涉及法學院的同學、管理學院的同學、科技產業的同學們。
美國在19世紀有了反托拉斯法,甚至更早前就有了,它建立在一個開放的市場經濟模式之下。反托拉斯也者,市場既然是自由的,任何非自由的手段都是不被接受的,譬如兩個大企業結合在一起,決定價格、產量,因此影響到其他的業者,更不用說影響到使用者。美國建國在自由經濟的體系之下,不容許任何人破壞自由經濟所賴以存在的基礎-也就是「自由」。自由不是兩個企業聯合在一起,本來應該彼此競爭,在自由的市場中用最有效率的方式生產,讓消費者得到最便宜、最好的產品,卻為了避免激烈競爭而串聯在一起,索性兩個、三個公司、五個公司坐下來談談價格、談談產量、談談模式。今天韓國的面板業者、臺灣的面板業者生產面板,供應全世界的需求量,這幾個主要業者如果真的串在一起決定產量、價格,對於需要買這個產品的其他人來說,就造成違反自由經濟的結果。所以美國的法律非常嚴格,不單單有民事處罰、刑事處罰,還有行政罰。在這個制度之下還有一個密告條款,韓國也有這個規定,我們中華民國的法律日前也正式通過,把這個規定納入法律。
我在中國大陸也跟法學院、管理學院的同學提過,千萬不要認為「我是一個國家,我們國家的尊嚴、我們國家的產業居然被美帝處罰,很惡劣」。其實重點是,美國這些法律規定是否有其需要?如果是有道理的,而我們也是採取市場經濟自由的制度,這個法律就有它的必要,既然有這個必要,不但是美國的法律要處罰,我們自己的法律也要處罰,就像韓國也處罰三星,三星只不過事先曉得有這個問題,就到美國去自首,因為自首就可以減輕其刑與責,你說三星不夠意思,但是它瞭解美國法律的規定,也瞭解自己的規定。
所以對我們來說,管理學院的同學、法律法院的同學,以及各學系的同學們,要瞭解所謂的「遊戲規則」,若只認為那是一個帝國主義的國家,那對我們自己的成長是沒有幫助的。我希望回答了你的問題。謝謝各位同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