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封面故事〈隱形照護兩百二十萬人離職風暴〉,指出未來五年內大量中堅人才將必須「日上班、夜看護長輩」蠟燭多頭燒,其中五分之一更將被迫「照護離職、提前退休」,在超高齡長照、少子化雙風暴夾擊下,產業陷入人才缺乏的國安危機。筆者身兼長照家庭、事業雇主,急迫感格外深刻。
我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有兩百二十萬,他們的照護漸成為四、五十歲世代的重責;若照護安排失當,可能影響一家六口,全台就一千三百二十萬人!
預估六年後,台灣老人將達三百六十八萬人,占總人口六分之一,並持續增長。筆者難以想像一九七○年代以後出生的晚婚世代該怎麼辦:必須在全球化與兩岸難題中突圍,還得照料更多老人、未成年孩子!
以全台七十萬「失能人口」現況來看,多年來全民寄望的政府長照體系仍在「規畫/辯論」原地踏步。就像天邊縹緲的雲卻只下幾滴雨(百分之四住機構,百分之三居家照顧,社區日間照顧低於百分之一),久旱乾涸卻要人民猛鑽井(家人照護百分之六十五),不足的就遠挑水桶自救(外籍看護百分之二十八),政府相關部會及立法院卻一路設下重重路障!讓想挑水的卻步,不得不挑的常摔個踉蹌、打翻水桶。
例如,既然「外勞變相移民、保險年金」等問題,勞動部皆可在制度上另為兼顧人權的安排,何以《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外籍看護每三年強制出境一次,且在台工作上限十二年」之規定仍不刪除?
所幸勞民傷財的「三年出境」條款,經楊玉欣等立委提案取消,已於十月通過立法院委員會審查,並獲勞動部長支持,雖已遲仍值得肯定。這「有感」德政,必須樂觀期待年底三讀通過。但「十二年工作上限」仍像緊箍咒,讓長照需求家庭時時牽掛、日復一日揪心。
以筆者為例,妻子全心照顧極重度障礙孩子,幸遇極有愛心的外籍看護,日久默契就像孩子另一媽咪。三年前,外籍看護屆滿九年上限被迫離台,孩子不安、家人身心負擔極重。
修法延至十二年後,看護媽咪回來了。但三年又到了,多少家庭又將陷困境?這一家焦慮如焚的負擔,相信有照料經驗(尤其失智症)的讀者多不陌生!問題是,當外籍看護已與被照護者一家建立信任與依賴而自願留台,何以政府要讓這一切「災難式地歸零」?
論者反對延長/取消年限,主因擔心「政府不積極建立本土長照體系」。然而這豈非將「身心退化不可逆的長照需求者」的生存尊嚴當人質?而行政、立法部門卻消極接受。
然而,政府不願卻必須面對的真相是,在超高齡/少子化趨勢下,本土人力不願投入,本土長照產業成長極慢,而未來人力更少!
因此,長照政策的治本之道,勢必仰賴本土與外籍看護資源互補,才可能勉強形成平價的公共照顧體系,在質量、自給率上支撐更多家庭及弱勢者。
筆者二○一一年曾投書〈正視需求長照…為摘天邊雲 拔路邊草搭梯?〉、〈百萬人請命 期待權力者的心更柔軟些〉,長照卻仍縹緲不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十二月將上路,政府、立委請將心比心,給鑽枯井、遠挑水桶的家庭一場及時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