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化衝擊下,禮教道德分崩離析,現行法令捉襟見肘,引發一連串糾結錯綜的問題。本文作者認為當前政府應採納民意、妥善立法、公平執法;民眾應在法律軌道內實踐社會正義,才不致沉淪迷失,進退無據。
政府遷台以來,三十餘年間社會發展穩定,經濟成長迅速,政治改革循序漸進,政經推展的客觀成果固足以為喜,唯近來連續不斷的社會事件在在顯示法治基礎未深,各階層人士主觀上對「法」的認識欠缺,則實堪足為憂。
政冶上有放寬黨禁、解除戒嚴、制定國安法等問題,備受議論。從議壇爭執到街頭活動,欣見的一面固在政治革新的加速,可慮的一面則在革新過程中過度反應而產生濫用個人自由而致妨害社會公安的景象。
財經上自外匯問題、貿易平衡、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乃至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其正面固顯示我國經濟奇蹟般的成果,而負面則披露財經法令措施的欠缺前瞻性。環境保護、勞動基準、教育體制造成與個人生長、生活、安全攸關的社會問題,所呈現的社會現象如自力救濟事件及小留學生等問題,亦表彰了社會、勞工、教育立法的瑕疵。
此外,經濟犯罪及個別重大事件(如十信風波與江南案),更反映出公務員與平民的未深切瞭解並遵守法律分寸的後果。
我國倡行法治多年,目前許多政治、財經、社會問題卻反映法治發展成效並不彰顯。為落實法治,以促進中國的現代化,國人自應探尋法治成效不彰的原因,並提供因應之道。
法律是具有強制力的社會規範。社會規範包含甚廣,舉凡涉及規律社會主體--人--的規矩,如道德、宗教、禮教等均屬之。
……(全文未完,請參照1987年7月號《遠見雜誌》 第01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