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童清峰)台灣司法的外在條件確實有所改善,司法的預算、獨立形象、脫離行政或其他威權的干預等是進步了;但司法的內在條件,包括法官、檢察官學養深度、廣度、身份保障、與其相應的責任建立等,則仍有相當改善空間。 前海基會秘書長陳長文現在是忙碌的報刊投稿作者,台灣每有爭議事件發生,都可以看到他發表的文章,以極其冷靜的頭腦、縝密的邏輯分析,還原事情的本質,做出中肯的建議。這位當年參與兩岸協商最多、一手主導海基會成立的現任理律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備受各界敬重,最近崛起的台灣第三政治勢力有意邀請他出任該黨的不分區立委,希望借重他的高知名度與理性的形象,開展台灣第三勢力的空間,目前陳長文念茲在茲是如何促進台灣...
閱讀更多各位會員先進大家好: 由於每年一度的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比賽,我都要「應景」地提供一篇文章,這一期電子報的理事長的話,我想就轉載今年我對理律盃所寫的一篇文章,分享給各位會員先進。 不知是幸還是不幸,調侃法律人的笑話或文章,從有「法律人」這個職業別後,大概就從沒有斷過,一、二年前,我聽過一個很有趣的笑話,把各型各樣的法律人包括律師、法官、檢察官、法學教授,都調侃了一遍。而這個「笑話」的重點,不僅在於好笑,更是在於他還相當「傳神」,真的把不同角色的法律人特質,維妙維肖地全部蒐羅在同一個故事之中。我還特別把這個笑話作了一點改編,當作去年我和我的學生出版的新書《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的引...
閱讀更多謝長廷與蘇貞昌特別費案,特偵組作出不起訴處分;但不起訴處分作出將近一個月,卻發生檢方不知向誰再議的荒謬之事。以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為例,各界對侯寬仁的起訴決定,一直抱有疑慮,認有濫權起訴的可能。然而,該案至少尚有三審的司法程序可為救濟。然而,若特偵組檢察官「濫權不起訴」時,其情形會比濫權起訴更為嚴重,因為一旦不起訴處分確定,後續的司法審判程序無以發動,真相會被掩蓋,正義會受重傷。其實外界把焦點放在謝蘇二人並不正確,真正該被注意檢視的是檢方對謝長廷幕僚陳雨鑫作出的「職權不起訴」。 在陳雨鑫涉案情節部分,其使用他人發票的情形是明確的,其金額二萬餘元,在其他的貪瀆案件,這樣的金額也足以被訴,但檢察官卻對...
閱讀更多今天會議的主題雖然是中國律師事務所的經濟基礎與社會作用,但是,律師事務所只是律師工作的載體之一,我們都知道,廣大的中國律師群體在中國的歷史上,從沒有受到如此巨大的關注,也可能沒有像現在一樣的機運,會以律師的身分在中國的整體發展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今天中國的律師受到關注的可能並不是他們的經濟狀況或者是社會作用而已,更多的是中國的律師對於未來中國的法治發展究竟應該或者能夠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很榮幸,在此我能以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以及在臺灣擔任教授/律師逾卅年的身分受邀致詞,光華法學院標舉「專業典範與社會公義」作為創院的理念,其中的核心之一,就是跟律師這個執行法律...
閱讀更多看到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卸任時對政治干預司法的談話,筆者只覺得更加感慨!我想到印度的哲學家詩人泰戈爾曾說:「若不準備說出完全的真理,那麼把真話說出來是很容易的。」這種「說一半的真理」,容筆者不客氣的批評,就是法律人最不該、也最不能容忍的鄉愿。當陳水扁總統痛批高雄地方法院對陳菊市長的當選無效判決時,我們看不到翁院長的駁斥;當陳總統在媒體指控司法人員有七、八成偏藍時,我們也看不到翁院長站出來捍衛司法的尊嚴;當新聞局長公開質疑司法的公正性,要求司法官公布黨籍時,我們還是看不到翁院長有一語之怒!在當言之時不言,在該怒之時不怒!這已引起許多批評!而翁院長一直拖到卸任前的最後一秒,才「終於」表達他對政治干預司...
閱讀更多引言各位會員先進大家好:由於每年一度的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比賽,我都要「應景」地提供一篇文章,這一期電子報的理事長的話,我想就轉載今年我對理律盃所寫的一篇文章,分享給各位會員先進。不知是幸還是不幸,調侃法律人的笑話或文章,從有「法律人」這個職業別後,大概就從沒有斷過,一、二年前,我聽過一個很有趣的笑話,把各型各樣的法律人包括律師、法官、檢察官、法學教授,都調侃了一遍。而這個「笑話」的重點,不僅在於好笑,更是在於他還相當「傳神」,真的把不同角色的法律人特質,維妙維肖地全部蒐羅在同一個故事之中。我還特別把這個笑話作了一點改編,當作去年我和我的學生出版的新書《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的引言。我再把這個...
閱讀更多「指鹿為馬」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成語典,秦朝權臣趙高獻給秦二世胡亥一隻鹿,卻說那是馬,胡亥不信,趙高便回問滿朝群臣。若有答鹿者,便一一加害。但看了聯合報昨日頭版的報導後,筆者忽然覺得指鹿為馬固然居心叵測,但趙高起碼沒有今天指鹿為馬、明天又指馬為鹿地「忽鹿忽馬」,對比侯寬仁檢察官在首長特別費案中「忽公忽私」變換莫測的斷案邏輯,倘趙高在世,恐也得自嘆弗如吧。民進黨天王特別費案偵結之時,看到謝長廷與蘇貞昌的不起訴處分書,在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部分,侯檢察官用「支出大於收入」的簡單算術,就輕鬆結案;但當初對馬英九卻不是如此,什麼算公?什麼算私?不但分得清楚,還分得嚴苛,馬六千多萬公益捐款,以「來源不對」全部...
閱讀更多嘉義市趙先生三個月大的兒子,因法院認定未在出生兩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成為全國年齡最小的債務人。看到這則新聞,身為法律人的筆者真的覺得羞恥至極,任令這種違反人權、荒誕至極的事情一再發生,筆者不禁要問法律人們「畢生習法,所為何事?」竟然讓這種人權謬劇反覆上演、一再發生,能夠心安嗎?除了要譴責立法院怠於修法解決問題,筆者更要嚴厲譴責司法院大法官們,爭官求位不落人後,但職司憲法守護的神聖職位的諸君,對於台灣的人權促進,盡了幾分力?民法讓繼承人對繼承之債務負無限、連帶之清償責任,實已違反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嚴重侵害人民依憲法第十五條享有之財產權及生存權等基本權利。這種違憲的繼承法律,大法官的心腸可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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