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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法治建設

嗆聲檢察官…對正義的期待

2006 年 6 月 20 日
在 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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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弊案不斷,筆者多次撰文對檢察官有所責難,部分檢察官不以為然,認為是不了解檢察官所做的誤斷。若拙文讓檢察官不舒服,筆者願意致歉。但也誠盼檢察官們體會,透過責難,我更希望的是有朝一日社會大眾都能夠真心讚許所有的檢察官。
檢察官或許會覺得不服氣,與昔時相比,今時的檢察官至少還「羈押」了部分的高官權貴,這總是過去所無之事。然而,也正因檢察官的確值得肯定,社會才會以更嚴苛的標準要求檢察官。

在「世界是平的」書中,作者寫道:「革命總在社會已改善,對許多人而言卻不夠快的時候發生。」這句話精確地捉住了社會人心的微妙之處。在威權時代,反而不會醞釀出對檢察官的不滿,因為對檢察官根本沒有期待可能性。今時今刻,從羈押陳哲男、趙建銘等等作為以觀,檢察官表現雖大有改善,但放在民主社會來看,卻顯得「不夠快」。這是社會壓力不減反增的原因。

或有檢察官質疑,為何十多年前不見筆者質疑檢察官呢?除了無期待可能性,必須承認,是因為當時筆者較關心其他的事務,而未將心思放在檢察改革的問題上。這些年來,由於心境的轉變,加上時代的變化,我漸漸體會,人必須對「生命之心」負責,即說即做,不容等待。而如果「質疑太晚」是「學長」不對的地方,不正也是對各位法界學弟妹的一個教訓嗎?生命瞬息即過,言所當言,為所當為,不要給自己等待的藉口。

檢察官們辦案的辛勞,人民都可以感受到,也很肯定。但辛勞並不能,也不應影響對於弊案的偵辦態度。若遇到不當壓力,或者由於沒兵沒資源,又得不到調查單位的配合的話,檢察官也不能因此屈服,一方面要另尋一切可用資源;二方面,則要勇敢站出來指陳不當壓力與消極不配合的情事,訴諸公意,讓人民成為後盾,不能鄉愿相護。若仍不可為,甚至應罷官去職,刺激檢察制度的改革進步。只有這樣,檢察機關才可能贏得獨立辦案的空間。

台灣現正僵持在藍綠對立中動彈不得,很大的原因,在於檢察系統並沒扮演好「有公信力的保險閥」的角色。如果檢察官的偵查可昭公信,人民就不必在街頭上對立叫罵。

每個國家都會有弊案,就算美國也一樣,但美國不怕弊案,因為他們有成熟的司法檢察體系,有一群真心捍守正義的法律人把關。當美國出現了像尼克森一樣濫權的總統,就會有像理察森這樣的檢察總長對總統說不,就會有像考克斯這樣的特別檢察官鍥而不捨地追查弊案。當美國發生了震驚世界的恩龍案,也同時會有像紐約州檢察長史匹哲這樣的檢察官出來清掃敗類。誠如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所言,政權是不斷輪替的。檢察官必須獨立於這些不斷輪替的政權之外,不能為任何特定的政權服務,而應勇於代替人民監督執政者。

最後,近來的弊案,固然牽動了社會對檢察官的信心危機,但這也是檢察官樹立偵案典範、切斷不當行政干擾的最佳機會。台灣能否弊絕風清,不在於出多少個聖賢政治家,而在擁有多少個為正義守門的檢察官。希望生氣的檢察官們能體會社會對大家的期待有多深。

【2006/06/20  聯合報 9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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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聯合報-民意論壇》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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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每一個人,都不放棄、不氣餒於內在正義的追求與外在正義的期待,也不怕自己的發聲會引來「狗吠火車」之譏,盡其當言、為所當為,那麼我們對社會的理想與願景才有實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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