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預算 貪瀆的溫床

      四月初,軍方接連爆發貪瀆疑案以及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發表國家貪汙評比報告,而台灣貪汙程度竟然比大陸還要嚴重。馬英九總統為此動怒,宣示肅貪,並以三個月為限,要求行政與司法部門提出檢討報告。  倏忽三個月過去了,國防部也向行政院提出「軍中肅貪制度的防弊作法」。但筆者想談一個更為結構性的問題:為什麼這些年來,軍方內部的弊案陰影揮之不去?如果政府不正視這背後的結構性問題。那麼不要說三個月,卅年也無法肅飭風紀。  而這樣的結構性問題其一是:兩岸軍事在幾十年的時空丕變後,軍方扮演的角色已有重大轉變。無視這樣的轉變、因循舊習,是導致軍方積弊不振的原因之一。  何以言之呢?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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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案與司法制度性改革

  陳水扁長期羈押,引起關注。筆者認為,應該藉此機會談談幾個觀念問題。  首先,法官裁決陳水扁羈押的法律基礎是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在三種情形下,法官訊問被告後認為若不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時,即得羈押。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須知,該法並不只適用於陳水扁一人,受到羈押處分的人所在多有。而該條是在民國八十六年即存的法條,迄今已十多年。換言之,陳水扁受到的羈押處分合不合宜?刑事訴訟法授與法官的羈押處分權合不合理?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問題。但上綱為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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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登陸 麥卡錫止步

    看到若干評論對蘇永欽教授到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擔任客座教授,對一介平民單純的學術講學,也能砲火猛烈的批評,不由得讓筆者想到一九五○  年代在美國引起全面性政治恐怖的麥卡錫主義。在反共的麥卡錫大帽子下,所謂的人權、自由、學術尊嚴,都變得一文不值。  台灣不是一直以進步的民主國、自由國與人權國自詡並且感到光榮嗎?那麼試問,今天世界上有那一個所謂進步的民主國家,會因為一位學者到中國大陸的大學擔任客座教授而加以撻伐,只因為這位學者有個兄弟在政府任官?就算是美國總統、英國首相、德國總理,若他們有個平民身分的學者兄弟想要去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大學任教,只要合於法律規定,那就是必須尊重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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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武鉉啟示錄》 可怕的邊緣性誘惑…

「蓋棺論定」是耳熟能詳的成語。據明史記載,這句話是出自明朝一位清官劉大夏,劉大夏談到為官之道時說道:「居官以正己為先。不獨當戒利,亦當遠名。」接著他又說「人生蓋棺論定,一日未死,即一日憂責未已」。在劉大夏的眼中,因為人皆有死,所以當官的人活著時,不單單要提醒自己不要為財所迷,同時要想到死後的名聲,要對自己活著時的舉止戒慎恐懼。即便時隔五百年,劉大夏這段為官箴言,仍然擲地有聲。南韓前總統盧武鉉因為任內涉及貪瀆遭到檢方調查。這位曾經集清廉、勤奮、人權鬥士光環於一身的南韓領袖,以自殺作為人生謝幕的方式,令人唏噓。而看在和南韓民主進程相仿,甚至也同樣發生領導人涉及重大貪瀆案件的台灣,我們特別是掌握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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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氛圍 潛伏暗流 ── 對比歐盟 兩岸功課還多

五月九日是歐洲日,每年歐洲日前後,筆者都會去台北歐洲學校主持慶祝活動。五月八日當我在台北歐洲學校看到來自六十二個國家的中小學生,用不同的語言,彬彬有禮的進行對話,和諧相處、共同學習。這畫面總是讓我感動不已。而這樣的感動,也總會讓我想到兩岸關係。回家後,偶然間翻到自己五年前一篇談及歐洲日的投書「歐洲日 學習超越國界的胸襟」,今昔相比,有許多感慨。五年前,歐盟有廿五個會員國,今天已達到廿七個。而如果再往前推五、六十年,那時的歐盟,尚只是一顆種籽;那顆種籽就是一九五○年五月九日,法國外交部長舒曼所發表的「舒曼宣言」。舒曼呼籲歐洲國家,特別是法國和德國,把重要戰略物資如煤、鋼的生產力量聯合起來,催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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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不是林毅夫…

三十年前,本名林正義的林毅夫,以現役軍人的身分,叛逃至大陸。三十年後的今天,林毅夫能不能回到台灣呢?我們不妨先把林毅夫的世界銀行副總裁等會干擾我們對他所可能有的「身分想像」除去,把他當成一個中性的「張三」,然後再從法理從情理的角度去分剖,也許反而會比較清晰。首先,這位張三,他是在「犯罪事實(投敵)」成立並被發現後的廿三年,也就是民國九十一年才被依《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的罪名,被國防部發布通緝令。觸犯該罪將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國防部究竟有沒有法律上的基礎,發布這個「遲到廿三年」的通緝呢?我國刑法第八十條有關追訴權之時效期間的規定是:「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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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司法互助 ── 閉門造車的最高法院兄弟們

江陳會的議題之一是司法互助。就司法互助而言,如何貫徹法治的品質,應是兩岸司法互助的核心。兩岸最高法院的表現可謂是關鍵的指標。不幸的是,我國最高法院自去年起,連續二則認為大陸的民事確定判決經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仍不具「既判力」的判決,嚴重顛覆了兩岸相互承認民事判決及一事不再理的正當期望。「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訴訟法的普世原則,也是「既判力」的法理基礎。早期,既判力的效力僅限於內國的判決。自從跨國活動頻繁後,各國已打破主權迷思,除因公序良俗等特定情事外,幾乎已全面承認「外國」判決的既判力。此由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二條僅例外的在四款情形下不承認外國確定判決效力,即可明瞭。而「兩岸條例」第七十四條,亦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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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務員的體貼拍拍手

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小新聞,財政部發布解釋令,公共工程施工逾一個月以上,從四月一日起,兩旁的小店戶的營業稅,可以依照受影響的天數計算減徵百分之廿、或減徵百分之卅,最嚴重者可獲全免。報導中也提及台北市稅捐處早在數年前,就針對捷運等重大工程影響兩旁居家情形,主動對房屋稅打折。而財政部長李述德(原任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最近則主動發文給全國各縣市政府,要求比照台北市稅捐處做法,減徵房屋稅。什麼樣的公務員是人民期待的公務員?說起來,不就是像這個例子一樣,擁有將心比心的「體貼」。當官員把自己想像成受到公共工程或捷運施工影響商家,不論是講情、論理、談法,都不難得出一個觀察:是政府的施工影響了生意,若仍全額地收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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