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尊嚴與打擊犯罪的平衡

十四名台籍詐欺嫌犯被送到大陸的事件,從除夕一直延續到元宵,爭論似乎仍未止歇。各方意見吵成一團,看起來一遍混亂,但如果釐清不同意見主張者,究竟「要的是什麼」,問題就會顯得清晰。這其實牽涉到兩個價值層次,一個是「主權尊嚴」,一個是「正義伸張」。 表面看來,朝野政黨似乎吵的不可開交,但實際上,關切的重心都是「主權尊嚴」。但另一比較未被關心面向是,這十四位嫌犯如送回台灣受審能否落實「超國界正義伸張」問題。 先來看主權尊嚴問題,菲律賓如果依據將嫌犯留在菲律賓接受調查審判,各方異議就不大。但當菲律賓採取「驅逐出境」的方式,卻沒有將這些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人民送回台灣,而是被送往大陸,這好像有違「外交」慣...

閱讀更多

排除兩岸情結 法理優先

菲律賓政府將十四名台籍詐欺嫌犯遣送至中國大陸,我外交部立即對菲提出抗議,陸委會並與陸方交涉,希望嫌犯能遣送回台。然而,排除意識形態糾結的「兩岸情結」,就法、論理,這十四名台籍嫌犯送回台灣,會是最合於法理的安排嗎? 台灣的主張是因為張三是台灣人(行為人國籍管轄);大陸的主張是犯罪的受害人李四是大陸人(被害人國籍管轄),而且犯罪的結果也發生在大陸(客體領域原則);而菲律賓的主張是,犯罪發生在菲律賓(主體領域原則)。看起來,每個主張都有其依據,都有理。 那麼到底最該由誰先管呢?筆者認為,應看那一個因素(嫌疑人國籍、被害人國籍、犯罪地)的聯繫關係最深。亦即由那一方來管轄,最能發現真實、實踐正義、制裁(...

閱讀更多

胡錦濤坦承「人權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人權…大陸長治 兩岸久安

胡錦濤在「歐胡會」的記者會上,首次坦承中國大陸的人權問題「還有很多工作要做」。胡的講話也呼應了溫總理去年在聯合國講話中強調政治改革必須在中國推動,否則經濟改革的成果都將化為烏有。台灣雖小,但過往從威權政體和平轉移到民主政府的歷程,當可作為借鏡。 中華民國是華人社會唯一可以直選元首的國家,但這個成就卻不是一夕得來的。從故總統蔣經國於一九八七年解嚴、開放黨禁,一九八八年開放報禁,一九九一年終止動員勘亂,台灣才漸漸擁有了媒體第四權的產生,乃至於兩黨政治、總統直選等等。 從我們的經驗來看,言論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石。民主制度的精神在於選賢與能,而有言論自由,才有選賢與能的基礎,賢與不賢才有辦法區辨。另一...

閱讀更多

從劉曉波的空椅 看兩岸人權功課

如果我問,你覺得台灣內部最大的意識形態分歧是什麼?我想,很多人都會選擇「統」和「獨」,但如果,我把問題改一下,大家覺得兩岸彼此,最大的意識形態分歧是什麼?我想,答案就不一而足了。 但如果問我,最明顯的分歧應該是對「自由、民主與人權」的理念態度吧!特別是,當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上,主辦單位留給劉曉波那張空椅子,突兀又諷刺地呈現在全球世人的目光下時,這樣的分歧感,似乎就更加鮮明。 從台灣角度來看,由於人民一路奮鬥爭取自由民主與人權至今,對我們來說,這些價值就好比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陽光、空氣和水一樣,已成為無須辯論的當然存在。我記得,有一次聽到有人批評台灣的效率,他以中國大陸為例,對比兩邊的施政效率...

閱讀更多

【與總統座談】催生馬胡會,做亞太經貿樞紐與教育中心

與馬總統觀點交流: 催生馬胡會,做亞太經貿樞紐與教育中心 作者:王思涵/整理 出處:遠見雜誌  特刊2010華人峰會專刊 主持人︰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會長/法學教授 陳長文      與談人︰中華民國總統 馬英九      智融集團董事長 施振榮      紐約大學理工分校校監/前校長 張鍾濬      新加坡《聯合早報》總編輯 林任君      連續三年參加華人企業領袖高峰會的馬英九總統,擔任特邀貴賓進行開幕或閉幕致詞,已經成為此一盛會的傳統。      今年的峰會,在這項傳統之外增加了一項創舉,讓馬總統與各界特邀貴賓一起坐下來,即席問答,和各界人士交流意見。      主持人是中華民國紅十字...

閱讀更多

走出金錢外交 少個邦交國又怎樣?

我國友邦薩爾瓦多總統公開表示考慮和北京建交,北京國台辦直接否認建交的可能性。此情此景,看在習慣兩岸針鋒相對的人民眼中,或許不太習慣,但至少可以顯示,台灣不再需要為了競爭邦交國數目,虛耗寶貴的預算。 馬政府的「活路外交」目前來看是成功的,北京不但沒有挖台灣的牆腳,甚至拒絕主動想要投靠的我邦交國。但是另一方面,中國大陸現已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他的政經實力是任何國家都無法忽視的。換言之,薩爾瓦多不會是最後一個想和北京建交的邦交國,台灣不能只靠北京的拒絕,讓邦交國心不甘情不願的留下來。 但與台灣有邦交,就必然會成為與中國大陸發展經貿關係的障礙嗎?實際上不應該是如此吧?中國大陸的許多邦交國,日本、美國,...

閱讀更多

陸客賠不賠? 速解兩岸法治折騰

報載交通部次長葉匡時指出,這次因蘇花公路坍方喪命的國人可聲請國賠;至於死亡陸客是否適用國賠,「要研議適法性問題」。 大陸地區人民有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讓我們先來看看國家賠償法是怎樣規定的? 檢索條文,國賠法第十五條「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可能是表面上相關的規定。不論是所謂的直接適用或是類推、甚至是比照,反正趕快去找大陸國賠法,研究對岸到底有無符合平等互惠原則(姑且不論這樣的前提要求其實並沒有必要),再來決定,應該準沒錯! 但確實的法律意見真是這樣嗎?我們再來看以下這兩則實務見解: 第一則是法務部八十二年八月五...

閱讀更多
頁數 33 of 51 1 32 33 34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