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之中,「企業只有一個社會責任,就是增加利潤。」這句經濟學泰斗、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Milton Friedman)的名言,一直被許多企業奉為圭臬,作將之作為「道德中立」、「社會責任中立」的理由。 然而,這套價值觀無限上綱的結果,卻顯然為人類世界帶來了許多痛苦乃至於危機。特別是在溫室效應可能威脅全人類生存的危機意識下,人類驚覺到,一個無限上綱利潤追求卻輕忽環保責任的企業,都有可能是造成人類集體滅亡的最後一根稻草。 而其他許多違反企業道德,層出不窮的企業倫理的事件,例如:剝削勞工、雇用童工、偽造紀錄、不實行銷、誤導投資大眾、濫用內線消息謀利、賄賂政府官員、從事不公平或掠奪性...
閱讀更多約二十年前,筆者以海基會祕書長的身分列席行政院大陸工作小組,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草案。筆者當場以違憲的理由反對草案中「大陸地區人民繼承台灣遺產以二百萬元為上限」的規定。過了二十年,這項法律終於修改了,算是一個「遲來的進步」,雖然對於大陸人民(相對於外國人)仍有不合理的歧視還有待努力。 然而,一個筆者在意了廿年的惡法修正了,卻有另一個不合理的荒謬在目前出現,這次政府歧視的對象不是大陸人,而是台灣人。 日前政府修正了「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終於正視留學大陸台灣學生的權利,採認部分大陸大學的學歷。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次的修正,卻留下了兩項「為德不卒」的法律尾巴。第一,學歷採認不溯及既往,在該...
閱讀更多數則性侵女童案件的法院判決,引爆了強大民怨,有廿多萬網友連署要求免職法官。筆者想從結構面向,討論「民怨之結」的可能由來,以及「民怨之解」可能去處。 從表象論,民怨之所以聚成海嘯襲向司法高塔,其實反映了社會長久以來對司法判決品質的不信任。而這不信任炸彈會如此喧騰的被引爆,則是來自兩個導火線:一是對法官操守的不信任,這源起於黃世銘檢察總長貫徹「正己專案」,大力偵辦涉賄法官,使得本來被壓在鍋蓋底下、繪聲繪影對於法官操守的不信任想像,因案情的曝光而具體化;二是對法匠式、任憑主觀好惡並與人民情感嚴重脫節的法官判案風氣,發出最深層的怒吼。 首先,既是可喜亦復可憂的是,台灣的司法可說是已經完成了「獨立」的目...
閱讀更多法律記者會、法律新聞稿真是一門專業學問。顯然我國法學教育似乎還有待持續充實精進。我們常說「三言兩語」,固然說話要言簡意賅、要言不煩,但有時候「三言」就是要「三言」,少了「一語」、或是少了「兩語」都是不行的。國科會對中科三期做出「停工不停產」決定,引發爭議。行政院舉行記者會,由分管法務的政務委員高思博、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和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德新三人出席,共同從法律角度提出背書。強調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效力不及於廠商,行政部門的主張是基於對法律見解的確信,並非「玩文字遊戲」。問題是,行政院法律團隊到底是對什麼問題做「背書」呢?如果「背書」的結果,給社會大眾的錯覺是「國科會」竟然可以不執行高等行政法院「...
閱讀更多最近一則報導,或許頗適合用來作為今天討論主題的反思起點。 前財政廳長任顯群和京劇名伶顧正秋的小女兒任祥,她花了五年時間編寫套書「傳家:中國人的生活智慧」,分春夏秋冬四大冊,以圖文並陳方式,讓傳統中國的衣食住行在現代生活中重現。任祥說:「現在的台灣,將不同文化最好的部分融合在一起。」這是台灣、中國文化「最美好的時刻」,「讓我們一起細細品味、好好享受!」 的確,鑑往知來,無古不成今。明年就是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了,而政府也正在進行相關的籌備,務期妥善規劃活動,以慶祝意義深遠的近一百年。然而,就是因為要讓這樣的回顧與展望,更加深刻,因此,必須更為慎重去凝視這「百年」所代表的歷史範疇。 明年是中華民國建...
閱讀更多司法改革之事經緯萬端,看似困難異常,但有時實不必捨近求遠,於現行制度架構下,從一些細節做起,或有出人意表結果。 以日前陳恆寬提出辭呈為例,其中有相當層度屬制度設計之問題,而關鍵又在於分案制度是否合理以及評議結果是否公開。 現行法院之分案制度,陪席法官往往只是行禮如儀。我們以為,陪席法官在評議過程中不但不可行禮如儀,反而有義務表示意見,因為,之所以要組合議庭,就是要確保裁判品質。可悲的是,於現行分案制度下,合議庭功能不僅隱而不彰,甚至是名存實亡。 對於這一現象,從法院分案制度上做調整,是有必要也是立刻可以做到的。既是合議庭,案件之分派應是隨機抽選三人或五人,於抽籤後再...
閱讀更多陳哲男案高院更一審改判,刑期從一審十二年、二審九年降至七月。判決後,合議庭的受命法官崔玲琦請調,陪席法官陳恆寬辭職。這樣的判決結果接續在高院法官疑似收賄案之後,人民對司法不免更失去信心。 司法正義不能背離人民情感,若陳哲男沒有總統府副秘書長的身分,是否還可以讓人相信其有司法黃牛的實力?合議庭的裁判結果以最嚴苛的態度,檢驗「利用職務」的構成要件,實際上是給予不肖官員僥倖之心,也讓人民大失所望。 然而,重點不在於實體性的見解,而在於判決的程序上。報載合議庭的其他兩位法官並不同意審判長的見解,然而力爭無效。這背後隱藏的問題實值得深思。 首先,既然判決後其他兩位法官一請調一辭職,表示其實是有兩位法官不...
閱讀更多高院三法官涉集體收賄,震下了司法院長,顯示的是台灣司法問題已嚴重到不容矇眼不看的地步。這一把司法之火,如從結構角度而論,並非無跡可循。限於篇幅,除筆者在二年前所寫的〈馬總統的司法考卷〉的文章外,筆者想挑出二點來檢視,一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出了問題;二是制度的不完備,讓司法人員有不受監督濫權的空間。 在法學教育的問題上,問題非常多也非常複雜,其一是考試主義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我國法律養成制度,一直無法脫離考試主義的主導,對法律專業人員(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的資格審定與國家任用,都是以考試做為篩選的關卡,法律人無不以通過國家考試為務,也因此連帶形塑考試領導教學的大學教育病態。 然而考試受限於考試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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