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專訪】陳長文:比消費券更重要的議題(談政府律師)

(刊載於:天下雜誌 414期。作者:吳韻儀、彭昱融。) 政府也是個大企業,也應該像企業有法務部門,才不用時時擔心是否「圖利」他人。羅益強與林全的案例,突顯了政府與企業界皆迫切需要適格的法律專才。 我常講個故事。據說成吉思汗時代有本《雅薩法典》,其中一條是:「傳回不祥情報的探子,斬。」許多企業經營者把法務或律師的專業意見,視為傳達噩耗的討厭探子,一概加以屏除,這是很危險的心態。成吉思汗統帥驃悍游牧軍隊橫衝直撞的方式,早已不適用現代緊緻規範的社會環境。 管理者不了解法律在企業經營的角色,不夠資格擔任管理者。企業的重大決定,不能沒有法務長的諮詢意見。在先進國家,法務長擔任企業董事,司空見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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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權,不再無限上綱)公務員依法行政 更要有擔當!

在這篇文章開始之前,容筆者先說個故事。有一家人,快樂的住在台北市的集合住宅裡長達廿多年。有一天,屋主忽然發現,自用的住宅,竟被政府以較高的營業用房屋稅課稅長達十五年。原來政府把一間與屋主無關的公司誤以為設址該處,因為這個「事實錯誤」,而超收了不該收的稅款。然而,令屋主氣憤的是,當他要求政府退還溢收的稅款。政府明知犯錯,卻只肯退還五年內的溢收稅款。超過五年的部分,則要屋主自認倒楣。屋主不服,提出訴願,但據告,訴願委員會的「全體委員」,一致決地駁回了屋主的訴願。屋主不得以再提起行政訴訟,仍遭高等行政法院以傲慢的態度駁回他的訴訟。故事中的屋主,就是筆者。而政府是誰?就是公務員。立法委員盧秀燕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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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廣媒體董監申報財產 矯枉過正了

前政府涉及的貪汙弊案一一現形,社會輿論對加強反貪法制的呼聲漸起。整體而言,這是可喜的現象。  然反貪不能矯枉過正。以新修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擴大財產申報義務人為例,法務部透過函釋認為,該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後段的「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亦為財產申報的義務人,而將許多公廣媒體的不支薪董監事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納入該法規範,成為財產申報義務人;致使許多以社會賢達身分受政府「敦聘」的不支薪董監事集體請辭。 筆者認為,立法機關的修法、行政機關的釋法,都有問題。而法務部的函釋,不能動態地透過憲法的人權觀點限縮解釋,反而擴大該條文「代表」二字的文義,將不支薪的董監事全數納入,不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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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獨立後的司法功課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將前總統陳水扁羈押,有人感到雀躍,有人高分貝質疑司法迫害。台灣談法治多年,但在心理層面上,並未真正走出「人治」的想像。許多人心中始終有個懷疑:司法系統可以左、可以右、可以藍也可以綠,司法的顏色,是由執政黨(尤其是總統)的顏色來決定。司法真的如此不堪嗎?真相或許只有上帝知曉。但如要我就個人觀察評論的話,我的答案是:對過去的司法獨立性,我懷疑,但對未來的司法獨立性,我認為已出現了改變的契機。是幸也是不幸,這改變的契機,仍舊來自於一種「人治」的結果。亦即,台灣選出的是馬英九這樣的總統。馬英九的父親馬鶴凌先生曾經這麼形容過馬英九:「司法性格太重,守經有餘,權變不足。」我對馬英九的性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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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於法 所以精於玩法?

曾聽過一個應當令法律人慚愧的笑話。兩個法律系的學生張三和李四在一起聊天,張三問李四:「看你夜以繼日的苦讀,是什麼動力讓你這麼用功學法律?」李四想都沒想就回答:「因為只有先努力學好法律,將來我才知道怎麼鑽法律漏洞!」報載,元大馬家兄弟被揭露送出新台幣六百萬元旅行支票給陳致中後,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出面為馬家兄弟送禮、陳致中收禮一事抱屈:「好端端一個結婚賀禮被說成涉及洗錢,對元大很不公平!」看到這則報導,讓筆者痛心的想到了篇頭的那個笑話。馬家兄弟對送禮事尚未表示意見,我平日尊敬的法律菁英顏慶章先生卻站出來用似是而非的理由來緩頰。顏慶章和陳水扁兩人都是學法律的,一個當上部長,一個當上總統,算是名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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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要棒子也要胡蘿蔔

政府今天要召開中央廉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對於政府廉政問題,筆者認為,應從棒子與胡蘿蔔兩個角度切入。先談棒子。以日前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未自檢身分為利益迴避,卻與廠商出入有女侍陪侍的酒店引起的爭議為例。該員僅被記過處分而未進一步作職務調整,政府以麻木的低標準輕輕放過,等於為這個有爭議的局長作出背書。倘若郭局長再惹入其他爭議,該去職的只怕就不只郭武博一人。這看起來只是個案,但新政府卻不能輕忽;對此個案,如果拿出來的不是棒子,而是用來搔癢的野蘆葦,威之不立,信何以存?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有端正政風的決心與能力?除了在個案上要展現鐵腕外,更重要的則是制度。其中受矚目的就是,目前法務部推動的「公務員違反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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