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治國週記】司法改革—邁向更公義的社會(馬總統與陳長文)

【總統治國週記】司法改革—邁向更公義的社會(馬總統與陳長文)

《法官法》的正式通過是我國推動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本週邀請到長期關心司法改革議題的陳長文教授,來與網友分享對司法改革的期待;總統表示,《法官法》雖然不是完美的法案,但「先求有,再求好」,政府會持續努力推動司法改革,義無反顧,不會停止。【民國100年/2011年07月30日,總統府官網】 總統:各位網友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談的是和每個人有關的問題,那就是司法。今天我們邀請到著名律師陳長文教授! 陳長文:謝謝總統! 總統:請教陳老師,您對司法改革有什麼期待? 陳長文:從我們過去在台灣幾十年的發展來講,特別是二十多年前解嚴之後,經濟、政治、文化大幅地改革開放,以及我們的國際觀也都非常地普及,相對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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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起訴時點 談法治智慧

李前總統因貪汙侵占罪嫌遭到起訴,筆者在二周前的本專欄提到「蔡英文主席批評起訴時間(臨到選舉)有疑點,這一點倒很可以討論。」這周就來談這個題目。 從有罪、無罪層面看,「有罪嫌當然應起訴,無罪嫌當然不應被起訴」,這是至明之理,絕不可因被偵查對象的身分地位而有所不同。這點除李登輝與陳水扁外,包括二○○六年陳水扁在擔任總統時,總統夫人吳淑珍就因國務機要費案遭到起訴;而現任總統馬英九,在擔任國民黨主席時,也曾因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嫌特別費案被依貪汙罪起訴,但馬英九先生在一、二審均獲判無罪確定,並於二○○八年三月當選總統。就法治發展的進程來看,這正顯示近二十年來所進行的各項民主法治改革已初見成效。 然而「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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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司法貼政治標籤,絕不是合宜做法

李前總統因貪汙侵占罪嫌遭到起訴,是近日輿論焦點。所有人都同意,一個不該起訴的人,不應因為任何政治理由而被起訴,但也沒有人敢說「在野政治人物犯罪不應追查」。可見重點在於起訴的理由是否堅強,而非以被起訴者的身分及影響力來判斷。但是在對李案討論中,在野黨批評執政黨司法迫害,執政黨反駁是陳前總統所告發,看在筆者這個法律人眼中,頗多感慨。 首先,如果本案的起訴事實為真,那麼誰告發,有探討的價值嗎?事實上,就算陳水扁沒有告發,難道檢察機關在知有犯罪嫌疑之後,沒有追查卸任總統犯罪事實的義務? 至於蔡英文主席批評起訴時間(臨到選舉)有疑點,這一點倒很可以討論。但筆者認為蔡英文真正還應該追問的,並不僅是為什麼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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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專訪】陳長文:找方法,讓不公不義去逃亡

Young businessman thinking

律師陳長文經常投書媒體引導輿論,要求改善,有人說他是「狗吠火車」,但他不這麼想。 (康健雜誌119期2008年10月1日,作者:張曉卉) 關於陳長文,大部份台灣民眾最熟悉他的身份應是哈佛法學博士、律師、法學教授。直到大陸發生「512四川大地震」,看到陳長文與總統馬英九、夫人周美青併肩同坐擔任賑災晚會接聽捐款電話的義工,才比較知道他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 其實陳長文進入紅十字會已20年。當年進紅十字會,「純粹是偶然,」陳長文說,1987年他應李前總統(時任副總統)邀請出任紅十字會秘書長。當時兩岸正值開放探親等活動,人道關懷正是紅十字會職責所在。1990年他以紅十字會秘書長身份簽署「金門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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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錯不賠,小民有苦難伸

這篇文章,想從一個法律個案,探討政府面對自己錯誤的心態,而可能產生結構性的危機。 月前和長者討論法律問題。某當事人於八十六年間購買一筆土地迄今,最近接獲地政事務所告知,該筆土地於當事人購買前,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計算土地面積有誤,以致在權狀記載之面積均不正確。更正後減少的面積達近兩百坪。 當事人向該地政事務所請求國家賠償。地政機關卻援引國家賠償法第八條:「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規定,主張當事人雖在接獲更正通知後即請求國家賠償,因此並未超過二年時效,但因為土地面積登記錯誤是發生在當事人購買該筆土地之前,因此政府登記錯誤所造成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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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報國的典範長存-憶吾師丘宏達

四月十三日,傳來丘宏達老師離世的消息。心中悵然一痛,哲人已遠,典範長存,丘老師四十多年來的身教言教,好像電影畫面,一幕幕自心頭泛起。 筆者大三時修習了丘老師的「國際公法」,那時丘老師甫自國外名校學成歸國,教學方式非常開放,讓筆者印象深刻的是,丘老師告訴學生學期考試時可以「open book」(帶書及法典),這對現在的大學生來說也許是司空見慣,但在四十多年前,丘老師的做法卻在強調背誦的法學院造成轟動。「記憶不是智慧,理解重於背誦」是丘老師給筆者在法學領域上的第一堂課。 此後,筆者於一九六八年服完兵役後出國念書,先後到加拿大、美國四年求學,這四年中得到了丘老師甚多的鼓勵與協助,使得遠赴異鄉的學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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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大陸的法治火苗

月前北京大學法學院提議為學生籌辦首次法律人的職涯講座,邀請我與幾位近十年來在北大義務授課同仁,為學生提供傳統課堂教學以外的實踐和交流的平台,以提升同學的競爭力,更重要地,成為一位「合格的法律人」。我為北大法學院的用心感到欣慰。 兩岸法治的進步與融合,是兩岸關係發展最關鍵的功課。大陸的法治建設,從一九九一年我在飛往北京的中國民航機上看到《人民日報》海外版(僅給海外人士閱讀的版本)〈法制,中國人的新觀念〉一文,到二○○○年在北京長安大街看到大幅「認真學習憲法」標語,可謂是一條漫漫長路。法治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近年來,大陸在經濟上有了驚人的發展,然而若缺少了健全的法治建設,社會發展能否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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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嫌遣陸…要人犯?要法治?

台嫌遣陸事件,報載我方已經積極聯繫讓檢察官赴大陸檢視調查證據,希望在取得足夠證據後,再將人及卷證一併返還給台灣追訴,以避免人犯遣送回台後,萬一因罪證不足而得釋放人犯、或最後判處無罪,再引爆新的問題。 這讓筆者想到了「爾愛其羊,我愛其禮」這句話;那頭「羊」固然重要,但抽體的禮法則更是可觀。 台嫌是不是能夠遣送回台,從頭到尾根本就不是問題的最重點。我們更該追問的是,如果不是要讓台嫌接受更有效的審判,得到更適正的應報或教化,那非要把台嫌遣送回台做什麼?換言之,既能對台嫌追究犯罪,且能兼顧他們受到合乎人權的對待,才是菲律賓、大陸以及我方,真正該關心的核心本題。 質言之,政府光是目前這樣,只針對單一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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