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院長6月底說「勞資爭議事件,政府希望每個事業機構主管第一線處理,不可能所有爭議都由政府跳出來,這是不對的」,強調政府不偏袒勞資一方。林全的概念沒錯,但在涉及國營與公股事業時,何以尤其做不到?
因為只要涉及「官不官、民不民」的事業問題,角色「球員兼裁判」的政府,幾乎注定會被逼著跳出來,政府不想當資方、球員也由不得你,想當裁判又被質疑,不想當裁判也不行。因此,就算看似「解決了問題」,也注定衍生新問題。
華航正是個奇特例子,理應為「民營公司」,卻在政府掌握航發會的持股與控制下,變成了「政府控制的民營公司」。難怪很多人搞不清楚「華航究竟是國營還是民營」,罷工案中的政府角色尤其尷尬。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