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賴總統於金門出席823戰役68周年活動時,稱明年度國防預算將突破兆元,並表示持續投資國防「才是確保和平的唯一保證」。然兩岸若僅剩軍事嚇阻,良善交流付之闕如,自非共存共榮之道。蔡英文執政8年,兩岸關係縱未破冰,至少尚未失控;賴總統上任兩年餘,交流乏善可陳,緊張與日俱增。 賴總統得以執政,不能忽視自蔡前總統承接之政治基礎與資產,卻未能延續避免兩岸失控之審慎。如今兩岸低迷,人民不安,爰提出以下苦口良藥: 戡亂終止,憲法「統一誡命」仍存。 賴總統生於1948年動員戡亂與1949年戒嚴後,歷經1987年解嚴與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親歷台灣由威權走向民主,應能體會憲法之於共和國之重量。1991年公布...
閱讀更多法律人手執權柄,本該戒慎恐懼,尤以檢察官為最,既要「摘奸發伏」,又須恪遵「無罪推定」等客觀義務,分際拿捏不易。然而《刑法》第125條自民國23年制定迄今90餘年未曾修正,其第1項第3款規定:「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乃針對瀆職之檢察官及法官而設,但實際上受罰者寥寥可數。筆者對法律產業愛深責切,爰提以下觀察: 一、「明知」要件高不可攀,《刑法》第125條淪為濫訴遮羞布。 檢察官只要在具備一定「基礎事實」下起訴,實務向來認為不構成「明知」之要件,縱偵查有重大疏漏亦然。此觀蔡秋明檢察官承辦之涉外軍購案即明,遭羈押起訴之雷學明將軍等5人終獲無罪,卻未見檢察體系有人受懲。 以歷時20年之馬...
閱讀更多《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下稱CPTPP)於2018年生效(其前身TPP於2016年簽署),台灣於2021年9月22日遞交申請加入,晚於中國大陸6天。欲加入CPTPP,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條件(奧克蘭原則):有能力符合CPTPP的高標準、歷來遵循貿易規範與承諾的紀錄良好、取得CPTPP既有成員共識。然我方與陸方迄今均尚未能入會,筆者提出分析如下: 一、憲法保障的勞工權益不應零星修補。 我國《憲法》第153條第1項明定「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尤其隨著全球化及高齡化,外籍移工於我國的角色定位已非同日可語。CPTPP勞工...
閱讀更多近日馬總統所涉三中案,因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無罪確定。從遭告發到洗刷冤屈,竟歷時二十年。 馬英九基金會表示:「正義雖然遲到,但還好並未缺席。」此話已是客氣。去年底二審無罪時,馬總統曾說:「盼我是最後一位受司法追殺的政治人物。」二十年纏訟的委屈與無奈,非當事人難以想像;遲來的正義,早已不是正義。 回首三中案,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為遵守二○○三年民進黨主導修正廣電三法後所定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期限,國民黨於二○○五年啟動中視、中廣股權之出售,並一併處理中影等財產。但相關交易在二○○六年遭游錫堃、柯建銘告發背信等罪。馬英九其後於二○○八年當選總統,歷經特偵組八年偵查,終於在二○一四年以查無不...
閱讀更多筆者近日偶然讀到4年前一篇《聯合報》黑白集〈稅制返祖的悲哀〉,其中談及我國《稅捐稽徵法》近20年來的跌宕起伏,令人百感交集。放眼今日,我國政府仍怙惡不悛,持續以「時效」限制人民請求返還溢徵稅款的權利,令筆者憂慮法制恐就此佇足不前,爰再度撰文提出論點如下: 一、從「法制」走向「法治」,乃解嚴後的重要工程。 自民國76年經國總統宣布解嚴以來,中華民國逐步褪去威權陰影,邁向法治。不過近20年來,《稅捐稽徵法》第28條反覆修正,雖曾撥雲見日,使人民請求返還受溢徵的稅款不受時效制約,但如今又回到過往忽視人民財產權保障的陳舊規範,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危如累卵。 近年來,筆者四、五度撰文指出《稅捐稽徵法》的...
閱讀更多今年5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探視一對罹患夏柯-馬利-杜斯氏症(CMT)的姐弟,並表示:「如果我國真的重視生命,就不該只關心如何延長,也要誠實思考如何善終。」蓋此罕見疾病將使患者神經退化,進而喪失四肢功能,而影片中48歲的弟弟即不願再承受此病痛,並於日前赴瑞士接受安樂死。 然而,尊嚴善終之需求絕非個案,這不禁令筆者深思,何以直到今日(2026年已過半),我國人民仍須遠赴異鄉,始能尋得生命最後的自主?爰提出以下建議: 一、外國法制的啟發,我國人民的生命自主決定權仍不足。 迄今,法制上容許「主動安樂死」(醫生為病人施打致命藥物)或「協助自殺」(醫生提供致命藥物,病人自行服用)的國家計有荷蘭、比利時...
閱讀更多近日,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方結束為期十六天訪美行程,筆者肯定鄭主席在「鄭習會」與訪美行程中均有收穫,但挑戰仍多,包括年底的地方選舉與二○二八年總統大選在內。然若能在以下方面多加努力、臨淵履薄,當能從兩岸和平之「理想主義」者,轉變為「良制一國」的實踐家,具體建議如下: 一、鄭習會、川習會後,兩岸最大公約數是依憲統一 川習會後,川普總統稱:「我不希望看到有人走向獨立,我們還得飛九五○○英里去打一場戰爭」。鄭習會後,習總書記亦表示:「社會制度不同,不是搞分裂的藉口」、「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分歧」,可見美、陸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兩岸和平、反對台獨。 對此,鄭主席與美、陸立場相近,她稱:「台澎金馬在中華民國憲法...
閱讀更多《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6年正式施行以來,雖歷經戒嚴及動員戡亂時期,但在這段期間內,我國大法官仍持續作成憲法解釋,維持基本的憲政秩序於不墜,至今,共計作成813號解釋,以及數十則判決。然而,在本該是成熟法治社會的當今,憲法法庭卻反倒呈現「人數不足」且「分裂」的荒唐現象,筆者爰提出以下觀點,盼能對問題的解決有所助益: 一、賴總統應盡其憲法上義務,盡速提名適任大法官人選! 自前司法院長許宗力等7位大法官於113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而卸任後,該空缺便持續至今,追根究柢,原因出自於賴總統的怠惰態度。 自賴總統於113年8月及114年3月兩度提名大法官人選,並均遭到立法院否決後,其便消極不再尋覓適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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