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習會要加分 須談九二共識2.0 促成「良制」更勝「兩制」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率團赴大陸訪問,並前往南京中山陵拜謁國父孫中山先生,提及其創建亞洲首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之不易時,更數度哽咽。鄭主席今將與大陸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總書記會面,乃近年兩岸關係低迷之際,具有象徵意義的破冰之旅。 鄭主席欲以單次會談發揮影響力,可能性有限;然國民黨自金門協議、辜汪會談、連胡會至馬習會之交流,向來謹守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兩岸一家親等基本原則。相較民進黨違憲台獨路線,國民黨在增進兩岸關係上顯然更具優勢。 基此,筆者期盼鄭習會晤更能在九二共識基礎上重新定位兩岸統一的方向。具體的祝福與期盼如下: 一、習總書記裨益台灣地區人民,「良制」優於「兩制」:兩岸自一九四九年分治以來,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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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核歧途 還要蹉跎多久?

美國於2月28日連同以色列,以伊朗發展核武為由,向其展開軍事打擊,而後,伊朗空襲報復周邊數個中東國家的美軍基地,並封鎖荷莫茲海峽。不幸的是,台灣地區約有60%的石油及約三分之一的天然氣經由荷莫茲海峽從中東國家海運而來,局勢動盪之際,筆者過往的殷殷告誡言猶在耳,如今仍深感憂慮,賴政府應即刻採取行動,建議如下: 一、 違背公投民意,豈能自詡「民主」? 台灣社會近年對核電有更科學務實的共識,如2018年通過「以核養綠」公投,廢除了《電業法》第95條(2025非核家園條款);2025年8月23日的「重啟核三公投」,74%的同意票對比26%的不同意票,顯示出多數民意希望重啟核能發電,但因公投未綁大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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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政府,依法行政不難吧?

去年11月,立法院以多數決通過國民黨團版本《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旋即提出覆議遭否決後,行政院長竟宣布對該法「不予副署」,使依法完成立法程序之法律,未由總統公布施行,創下我國憲政史上行政院拒絕副署法律案之首例。 然而,行政院長「不副署」似乎即將成為通案,與「114年憲判字第1號」起,憲法法庭於法定評議人數不足情形下作成之一系列違法裁決,如出一轍。行政院於今年2月6日,再度對立法院通過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不予副署。行政權此舉已實質侵蝕立法、行政「權力分立」之界線,筆者對此惡例深感憂慮,爰提出以下論點,提醒賴政府「依法行政」是為政者之基本義務。 一、副署制度是行政權之共同承擔,非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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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波士頓台裔市長 法律人從政典範

近月,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在各大城市頻繁進行未經司法授權之突襲行動,其執法過程伴隨過度武力、財產侵害及侵入私人處所,飽受爭議。聯邦政府稱此乃打擊犯罪,實則已嚴重違反美國憲法保障人權與自由之精神。 對此,美國麻州波士頓市長吳弭近日簽署名為「保護波士頓居民免受違憲及暴力聯邦行動行政命令」,援引美國憲法第五、十、十四修正案,行使「反徵用」及「地方產權與管理權」,並強調「正當法律程序」,以行政命令反制聯邦行政部門激進的執法行為。該命令甚至直接指出,倘若聯邦官員違反州法,仍可能依法負刑事責任,並非如川普政府所稱,ICE執法人員即享有「絕對豁免權」。 此外,吳市長更串連舊金山、芝加哥、西雅圖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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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的特赦令 啟動修法以成良制

歲序將易,年關將至,空氣中瀰漫著辭歲迎春的氣息,筆者首先在此祝福大家,願台灣海峽兩岸人民在馬年裡平安順遂、家國安康;以善意化解歧見,以交流累積理解,在相互尊重中深化往來,在理性對話中凝聚共識,共同守護和平、共享繁榮。 然而,在這樣團圓溫暖、為新年祈福納祥的時節,一紙來自總統府的特赦令,卻意外成為輿論的焦點。 一、特赦令固然可貴,卻有為德不卒之憾。 筆者曾於去年12月21日撰寫〈照顧殺人悲歌再現,國家豈可漠然?〉一文,呼籲賴總統回應法官們罕見提出的特赦建議,以彌補長照法治的缺陷,而時隔1個月有餘,賴總統從善如流,在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該案是在長期照顧的重擔壓力下所釀成之悲劇,情堪憫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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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憑什麼代替立法廢死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案),大法官針對「死刑」表態,雖未宣告違憲,但在實體及程序上均設下高門檻,包含判決死刑須「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屬最嚴重的犯罪」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科處死刑」等,使司法體系大幅度向被告傾斜,形同「實質廢死」。 然而,死刑有其「應報」及「嚇阻犯罪」之功能,且有高達8成穩定民意支持,在未經法律修正下,大法官以司法權實質架空立法權,此舉不僅未經民主程序之檢驗,更在「司法造法」下侵蝕各級法院之獨立審判權。 所幸,近期一紙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死刑之判決,縝密地指出適用憲判應有之邏輯,亦強調「法官獨立性」之必要。由於該案仍可上訴,故是否能突破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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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八分之五憲判成常態 大法官威信安在

去年底,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在爭議中出台。因許宗力等七名大法官卸任,賴總統提名失當未能補足人選,依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規定「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憲法法庭本不得判決。然代理院長謝銘洋竟逕自組成合議庭,在現任八名大法官中僅由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共五名參與,作成憲訴法部分條文違憲失效之判決。 該合議庭直接排除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等三名堅守憲法忠誠義務、依法拒絕評議之大法官,並以「憲法法庭不能缺席」為名強行判決。即便判決已公布,亦無法改變其嚴重欠缺程序正當性之違法事實。近日,一一五年憲判字第一號再度以相同形式作成,倘此「八分之五」判決成為常態,將使台灣司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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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僵局 解鈴還須繫鈴人

近來憲法法庭陷入空前未有之窘境,在7位大法官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任期屆至卸任後,憲法法庭僅餘8位大法官,在總統所提名之大法官名單兩度遭立法院否決下,無法符合《憲法訴訟法》的評議門檻(10位)。然而,現存的其中5位大法官(包括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於上個月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另3位大法官則拒絕參與評議。此等分裂局面使憲法法庭的公信力難立於不墜之境地。 我國憲政自確立共和國國體以來,從戒嚴走向解嚴,又歷7次修憲而得以勉力前行。奈何時至今日,大法官提名係攸關我國人民是否仍願意以「求同存異」之態度,承載當前朝野對立與兩岸緊張之政治現實。憲法法庭之組成,本應確保大法官之獨立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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